【禁闻】李明哲被判五年 台湾各界齐声援

【新唐人2017年11月30日讯】台湾非政府组织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共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李明哲表示不上诉。但是台湾朝野各界都无法接受这个判决,认为这与民主及人权的普世价值完全背离,对未来两岸交流恐怕会带来严重负面影响。

台湾非政府组织工作者李明哲,被中共指控“颠覆国家政权罪”,遭判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11月28号,湖南岳阳法庭对案件再度召开审理。法院审判的画面中,李明哲遭法警押解到庭,法院判处李明哲5年刑期,并褫夺政治权利2年,被监控下的李明哲,选择服从判决。

消息传回台湾,也掀起了台湾各界对此的议论。台湾总统府发出声明表示,传播民主理念无罪,强调这样的判决我国无法接受,呼吁北京当局尽早放人。

台湾陆委会也表示,台湾各界无法接受这种判决结果,这与民主及人权等普世价值完全背离,势必对两岸交流带来严重负面影响。

台湾政治大学国际关系中心第三研究所研究员丁树范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李明哲案突显两岸的基本理念与价值差异,这种司法判决的目的是要警告台湾的社会运动人士。

台湾开南大学公共事务管理学系副教授张执中也认为,从台湾的价值观而言,完全无法接受这种属于言论自由范围的事情居然会被判刑。

台湾大学国家发展研究所法学博士曾建元认为,中共不应该对一般的老百姓,给予这么严厉的处罚。

台湾大学国家发展研究所法学博士曾建元:“这个判决我们可以看得出来,其实这个会对两岸的民间的交流,我认为会产生很大的一种负面影响,因为它让所有的台湾人,会变成说,他只要是具有中华民国公民这样的身份,他只要效忠中华民国,他可能都会违反了这个共产党所定义的。”

曾建元认为,中共对颠覆的解释,扩大是一个国家去检查任何一个人的思想,这和民主国家对所谓叛乱的意义,差距是相当大。

台湾大学国家发展研究所法学博士曾建元:“如果是按照李明哲被指控的罪刑,那以这样宽松的一种认定,那我想台湾几乎每个人都有可能是李明哲,哪怕是台湾主张要跟中国大陆统一的。就算哪怕是统一,也是支持中华民国统一大陆,这不是更明显、更明确的去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权。这个可能比主张台独的,它对中国共产党政权的挑战还更加直接,那这样来讲,所有台湾人都有可能成为李明哲。”

纽约大学访问学者腾彪,同时也是大陆维权律师,他认为,李明哲是第一个被按照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的台湾人,也是中共在境外NGO管理法生效之后,第一个被判刑的海外NGO工作者。

纽约大学访问学者腾彪:“就是中共要通过这个李明哲案,来向台湾施压,表明它强硬的立场,因为中共它对台湾独立的声音,一直是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就是用李明哲案重判,来警告台湾独派的力量,同时也是想要告诉世界,台湾也是中国的一部份,它有这个用意。”

腾彪表示,所谓“颠覆国家政权罪”,其实就是一个政治性的罪名。

纽约大学访问学者腾彪:“过去按照这个罪名的判刑,那也都是行使言论自由,行使这个集会的权利,或者是批评共产党,批评政府,就给安上这个罪名。无论是李明哲还是其它按照颠覆国家政权罪,或者是煽动国家政权罪的这些人,都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这完全是政治考虑。”

李明哲的妻子李净瑜重申,她不承认中共法院判决,坚持丈夫无罪。未来在国际上营救李明哲的工作不会停止。

采访/陈汉 编辑/黄亿美 后制/ 李沛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