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01月04日讯】自2018年1月1号开始生效的新加州法律,将保障在小公司工作的新生儿父母,能申请12周的无薪假来照顾孩子。
强调父母请假权利的加州参议院第63号法案,将允许在员工人数20到49人的小公司上班的父母,在有新生儿出生,或刚领养、收养了儿童时,可以请12周的无薪假。而在员工人数50人以上的大公司上班的员工,已经有联邦法律保障这项权利。
估计这项法案将影响270万名加州父母,不致因请育婴假而失去工作,但这些人是否有足够积蓄可以支撑12周不领薪水,则是各家必须另外考量的。
强调父母请假权利的加州参议院第63号法案,将允许在员工人数20到49人的小公司上班的父母,在有新生儿出生,或刚领养、收养了儿童时,可以请12周的无薪假。而在员工人数50人以上的大公司上班的员工,已经有联邦法律保障这项权利。
估计这项法案将影响270万名加州父母,不致因请育婴假而失去工作,但这些人是否有足够积蓄可以支撑12周不领薪水,则是各家必须另外考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