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01月29日讯】2017年12月中旬,我再次发现我的电话完全打不通了,在多次拨打故障报告电话和到电话公司营业大厅投诉仍然不能恢复通话的情况下,2018年1月5日,我直接到电话公司交涉。电话公司W部长叫我回家,他派人给我解决问题。我表示我不离开,直到电话能正常使用为止。到下午临近下班时,我经W部长办公室的电话验证我的电话可以打通了,才离开电话公司。我回家后,将此情况用电子信件通知给国内外的亲友,让他们试着给我拨电话。没想到国外的朋友给我回信说:给我的电话仍然打不通,拨号后电话公司的回答是“被叫没有许可权接听您的电话,再见”。我叫西安的朋友给他们在国外的亲友通知,让他们在国外的亲友给我打电话,看是否能打通,结果反复试了多次都打不通。看来我又被骗了,电话这次只通了国内的,国外的仍然不通。
我只好再打故障投诉电话,两天多电话公司没有人员到我家里来查看,国外打给我的电话也仍然不能拨通。我再次给电话公司W部长打电话,投诉国外电话仍然不通。W部长将此事交给公司Z工作人员处理。Z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我,要求我在国外的朋友在第二天10点给我拨电话,以便电话公司检测。我很奇怪:现代电话公司的设备先进完备,有准确详尽的拨打记录,什么时间,从哪里哪个号码拨给哪门电话,是否接通,通话多长时间等等,都有准确的记录,电话公司一查就知道,还需要拨打电话的一方按时给我拨电话,以供电话公司检测吗?我虽向Z工作人员提出这样的疑问,但还是照她提出的要求,给我在国外的朋友发电子信件,让他照做。此后国外给我的电话还是不能打进来。
Z工作人员又提出,让我在国外的朋友打电话给她,以便他们检测。我在国外的朋友打电话给她,她却对我在国外的朋友说不需要打电话给她了,公司会解决我投诉的问题的。此后有四五天的时间,国外给我的电话仍然打不进来,我每天都给W部长和Z工作人员拨电话询问,电话没有人接听。
到1月23日下午,电话公司Z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说我的国外长途通了,叫我试试。我又发电子信件告诉国外的朋友,该朋友给我回信说:“每天都试打几次,还是老样子。”到了1月25日,我给电话公司W部长拨电话,竟然打通了。他说:“我听说你的国外长途通了么,怎么还打不进来?我再给你查查。”我说从我1月5日到他那里投诉,至今已经二十天了,电话没通,我天天打电话给W部长,没人接,看来还需要我再次到公司当面交涉了。W部长赶忙说:“不要不要,您这么大年纪了,不要跑了。我找人尽快把问题给你解决了。”
可能是我要再次到电话公司当面“拜访”的打算起了作用,1月26日,我在国外的朋友给我拨打的电话通了。距我这次发现我的电话打不通已有四十多天。在这四十多天里,电话公司没有一个人到我家里来查看电话和线路,这说明电话不通不是我家里电话机或线路的问题;也没有人回答我电话为什么不通。
通信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人们都知道:“卖吃喝的不怕人吃八碗。”电话公司是企业,从信誉和收益考虑,不会允许用户的电话在四五十天里打不通。我的电话不能被保障时常处于顺畅状态,已经是近二十年的老问题了。经常有国内外的亲友在电话能打通时或见了我时问我:“你的电话为什么老打不通?不是占线,就是没人接听,或者是说‘对不起,线路忙’,甚至说‘您拨的是空号’”。我的电话还常年被窃听,不但窃听我的电话,还窃听给我打过电话的亲戚朋友的电话,这是被一些事实证明了的情况。我认为电话公司没有理由这样做,责任主要也不在电话公司方面。我是电话公司一个合法的用户,又不欠费,为什么会经常出现电话被各种各样的手法阻断,并遭窃听的情况?除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无论是旧时代的还是新时代的,我找不出其它答案。
2018年1月27日
我只好再打故障投诉电话,两天多电话公司没有人员到我家里来查看,国外打给我的电话也仍然不能拨通。我再次给电话公司W部长打电话,投诉国外电话仍然不通。W部长将此事交给公司Z工作人员处理。Z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我,要求我在国外的朋友在第二天10点给我拨电话,以便电话公司检测。我很奇怪:现代电话公司的设备先进完备,有准确详尽的拨打记录,什么时间,从哪里哪个号码拨给哪门电话,是否接通,通话多长时间等等,都有准确的记录,电话公司一查就知道,还需要拨打电话的一方按时给我拨电话,以供电话公司检测吗?我虽向Z工作人员提出这样的疑问,但还是照她提出的要求,给我在国外的朋友发电子信件,让他照做。此后国外给我的电话还是不能打进来。
Z工作人员又提出,让我在国外的朋友打电话给她,以便他们检测。我在国外的朋友打电话给她,她却对我在国外的朋友说不需要打电话给她了,公司会解决我投诉的问题的。此后有四五天的时间,国外给我的电话仍然打不进来,我每天都给W部长和Z工作人员拨电话询问,电话没有人接听。
到1月23日下午,电话公司Z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说我的国外长途通了,叫我试试。我又发电子信件告诉国外的朋友,该朋友给我回信说:“每天都试打几次,还是老样子。”到了1月25日,我给电话公司W部长拨电话,竟然打通了。他说:“我听说你的国外长途通了么,怎么还打不进来?我再给你查查。”我说从我1月5日到他那里投诉,至今已经二十天了,电话没通,我天天打电话给W部长,没人接,看来还需要我再次到公司当面交涉了。W部长赶忙说:“不要不要,您这么大年纪了,不要跑了。我找人尽快把问题给你解决了。”
可能是我要再次到电话公司当面“拜访”的打算起了作用,1月26日,我在国外的朋友给我拨打的电话通了。距我这次发现我的电话打不通已有四十多天。在这四十多天里,电话公司没有一个人到我家里来查看电话和线路,这说明电话不通不是我家里电话机或线路的问题;也没有人回答我电话为什么不通。
通信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人们都知道:“卖吃喝的不怕人吃八碗。”电话公司是企业,从信誉和收益考虑,不会允许用户的电话在四五十天里打不通。我的电话不能被保障时常处于顺畅状态,已经是近二十年的老问题了。经常有国内外的亲友在电话能打通时或见了我时问我:“你的电话为什么老打不通?不是占线,就是没人接听,或者是说‘对不起,线路忙’,甚至说‘您拨的是空号’”。我的电话还常年被窃听,不但窃听我的电话,还窃听给我打过电话的亲戚朋友的电话,这是被一些事实证明了的情况。我认为电话公司没有理由这样做,责任主要也不在电话公司方面。我是电话公司一个合法的用户,又不欠费,为什么会经常出现电话被各种各样的手法阻断,并遭窃听的情况?除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无论是旧时代的还是新时代的,我找不出其它答案。
2018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