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掩盖法治黑暗? 社科院批中国法制不足

2018年03月27日时政
【新唐人2018年03月26日讯】中国社科院日前发表报告《法治蓝皮书》,其中,批评北京政府在去年年底以所谓消除安全隐患为由,驱赶外来务工人员,是缺少法治意识。报告还批评中国法治“释法”问题严重。业界人士认为,这种所谓的批评是小骂大帮忙,实质上是官官相护来掩盖他们真正违法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3月22号联合发布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16(2018)》,总结过去一年中国的法治情况。

报告中提到,去年年底北京市政府以所谓疏导非首都功能为由,展开大规模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导致大量所谓“低端人口”被迫迁离。

社科院批评,北京当局在行动前,没有得到充份的公众参与、民主协商过程,甚至没有有效的公开资料,造成大量社会问题,反映出政府处理社会问题时的法治意识不足。

对此,前福建宁德市中级法院经济庭审判长李建峰表示,政府的行为已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社科院是小骂大帮忙。

前福建宁德市中级法院经济庭审判长李建峰:“因为宪法已经规定了公民他有在这个国家选择居住的权利他有这种自由的,没有任何理由和法律依据驱逐的那么北京政府这么做了,已经是违法犯罪的行为,那么社科院用法律意识不足纯粹是为了给它打掩护,是一种官官相护的行为、轻描淡写、隔靴搔痒的行为。”

社科院的报告还指出,中国法治“释法”问题严重,司法解释条文的数量远远高于法条的数量,而且司法解释与之后颁布法律关系不清,令法律受到明显损害,认为修订民法典属责无旁贷。


上海律师彭永和表示,从法律层面上讲,法律不能穷尽所有的规则,需要相应的解释来进行补充。但是,中共在一些“特定领域”的解释中,存在无权限解释问题。

彭永和:“法律条款含义本身的解释是属于立法解释、属于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职权,不是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职权,所以它是无权来干这个事情。”

彭永和举例说,中共两高关于办理法轮功案件的所谓司法解释就是属于这种情况。

彭永和:“很显然它是无权解释,目的就是使所有的司法活动从外观看来它是一个完全合法的,而且是具有权威性的,因为以前好像是什么国务院一个办公室进行解释的,国务院是行政机关,怎么可能就法律问题上、刑法问题上进行解释呢?”

另外,社科院的报告还披露了2017年度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情况,透明度指数对“审务公开”“审判公开”“执行公开”“数据公开”和“司法改革”5个一级指标进行评估,认为法院司法透明度所谓整体有所提升。

前福建宁德市中级法院经济庭审判长李建峰指出,中共早在十几年前就宣传要审判公开、执行公开、数据公开等,但是最实质的东西它从来不公开。

李建峰:“比方,对中共定案需要惩治的人,比如法轮功学员,政治异议人士,内部审判的逻辑是没有公开的,包括上级政法委、上级党委的指令,他们并没有公开,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他们也没有公开,无论寄多少信它都不会去公开的。”

对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每年都会发布的《法治蓝皮书》,李建峰表示,这是中共为它法治黑暗做涂脂抹粉的宣传而已。

采访编辑/易如 后制/葛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