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政才罪名又现诡异“降格” 港媒称将判死缓

2018年04月14日孙政才落马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04月13日讯】中共前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案日前一审开庭,党媒报导称其涉嫌受贿、泄露组织秘密等罪名,但泄密罪名随后蹊跷删除。港媒称,预料孙会判死缓。也有消息称可能判无期徒刑。

北京时间4月12日上午,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的中共第十八届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受贿一案。

据网传图片显示,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4月8日发布的开庭公告中,也称是审理“孙政才受贿一案”。

不过,4月12日上午,包括北京党媒《新京报》在内的许多大陆媒体,却以“孙政才涉受贿罪、泄露组织秘密罪”为题进行报导。但文章随后多被删除或替换,只留“受贿罪”,“泄露组织秘密罪”消失无踪。

一般来说,党媒的消息应该来自官方,记者或编辑自行增添重大内容的可能性不大。虽然“泄露组织秘密”只是中共党内通报内容,但是中共一直将“党”和“国”混为一谈,在中共官员的话语系统里,该罪名和中共《刑法》里的“泄露国家机密罪”应该是相通的。

而且,孙政才所谓的“泄露组织秘密”罪名,确曾在去年9月新华社发布的双开通告中出现。

因此,孙政才“泄密罪”一现一删的背后,可能涉及某种阴暗的内幕。并且,党媒报导孙政才罪名被迅速“降格”,已不是第一次出现。

上述新华社的双开通告中曾罗列孙政才六大罪名,其中第一条“毫无理想信念,践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通告发出3小时后,就将“毫无”修改为“动摇”,“践踏”弱化为“严重违反”。

港媒分析,孙政才或其背后势力,可能在幕后和北京当局讨价还价,以所谓“维护党的形象”为由,要求从轻处理孙政才。

不过,据香港《信报》4月13日报导,孙政才被控受贿1.7亿人民币,贪腐跨度长达15年间,预料将被判死缓。果真如此,与其前任薄熙来获判无期徒刑相比,孙政才有被加重处罚的可能。

中共十八大后的“大老虎”中,周永康和令计划也是在天津审判,二人罪名也都包括“泄露国家机密”或“非法获取国家机密”,最后都是判处无期徒刑。

之前,官方对孙政才的公诉通告中,也只提及受贿罪名。当时有分析称,其罪名缩水,可能会被轻判。不过,郭伯雄当年也只被以受贿罪起诉,但也是被判无期徒刑。

有消息称,孙政才和薄熙来一样,都是江泽民集团重点培养的“接班人”。孙政才落马后,官方一直将其与周永康、薄熙来等并列,称其“阴谋篡党夺权”。有分析指,孙政才内部定性和当年阴谋政变的薄、周相同,可能也会被判无期徒刑。

如果判处孙政才死缓,除了可能在心里上增加震慑力之外,其实死缓和无期在服刑上并没有多大区别。按照中共法律,死缓两年后可改判无期,然后还可以改判有期徒刑。

不过,2015年当局出台了一个《刑法修正案》,专门为落马“老虎”量身定做了“终身监禁”一项,即对一些被判死缓的“罪行重大”的贪官,在其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再减刑、假释。至今已有多名“老虎”被判死缓后终身监禁。

(记者和穆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明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