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05月06日讯】原安邦保险董事长、中共已故元老邓小平孙女婿吴小晖,从去年6月“不能履职”到今年3月28日因涉嫌集资诈骗和职务侵占在上海接受庭审,前后时间仅9个多月,此案的办案速度之快,令外界颇感惊讶。日前有外媒发文披露,中共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某曾亲临上海督阵,并传达了习近平针对吴案“特案特办,从简从快”的指示。
中国安邦保险集团的创办人吴小晖,曾是邓小平的外孙女婿,他依仗着邓小平家族成员这个特殊的政治背景,从五亿元(人民币,下同)起家,仅用了十年时间就将安邦资产翻至高达万亿的规模,让安邦公司发展成为中国第二大综合型保险公司。
2017年6月14日凌晨,安邦集团在官方网站发布的一则声明,透露出了吴小晖的创业神话即将破灭的征兆。这则简短的声明称“安邦保险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小晖先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履职,已授权集团相关高管代为履行职务。”
此后,有海外媒体引述消息人士披露,吴小晖当时实际上已经被上海警方控制,其后更有安邦集团的多名高管被陆续带到上海收押。
2018年2月23日,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对吴小晖集资诈骗、职务侵占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同时中国保监会决定于2018年2月23日起,对安邦集团实施接管,接管期限一年。
2018年3月2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吴小晖案,公诉人指控吴小晖集资诈骗652亿、职务侵占100亿。
外界注意到,吴小晖案从“东窗事发”到开庭审理,期间仅用了9个多月的时间。而其他中国贪官或国企高管等所犯经济案,一般从开始调查到正式庭审,用时至少也要2、3年。两相比较,涉案金额如此巨大的吴案,其办案速度之快实在令人惊讶。
《自由亚洲电台》5月4日发表的一篇特约评论员文章,在讨论吴小晖案的严重程度是否会导致吴某被判死刑的问题时,引述“内部人士”爆料称,吴小晖案的办案速度之所以如此之快,是因为中共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为了吴案而“亲临上海督阵”,他还传达了习近平“特案特办,从简从快”的指示。
文章还特别提及,吴小晖一案的起诉书中的一个重要细节:吴小晖当初违法向1000多万人次销售了安邦集团的所谓理财“产品”,其募集资金的数额不是7300多亿,而是“超出批覆规模7328.67亿元”,至于当初中共有关监管机构批覆的规模究竟是多少,检方并为提及,至今是个秘密,“而且看来要被永久保密了”。
文章并指,吴小晖被指控的罪名中并没有“行贿罪”一项,原因就是吴某有了邓家孙女婿这块“招牌”,即使鲸吞国企也不需要动用贿赂手段。
据公开的资讯,在今年3月28日进行的公开庭审中,上海检方在起诉书中指控吴小晖犯有集资诈骗罪时称,“2011年7月,在投资型保险产品销售金额超过保监会批覆规模后,吴小晖无视监管规定,仍下达超大规模销售指标,并以超募资金两次增资安邦集团及安邦财险,虚构偿付能力,披露虚假信息。截至2017年1月5日,累计向1056万馀人次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超出批覆规模募集资金人民币7328.67亿元,并将部分超募资金转移至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用于对外投资、归还债务、个人挥霍等。至案发,实际骗取652.48亿元。”
此外,起诉书还指控吴小晖2007年1月利用全面负责安邦财险经营管理的职务便利,指使安邦财险高管采用划款不记账的方式,将30亿元保费划转到吴小晖的公司,其中29.25亿元用于支付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企业拖欠工程款及利息,其馀0.75亿元则沉淀于其实际控制的企业。
2011年6月,吴小晖还利用职务便利,指使他人采用“划款不记账”的方式,将70亿元保费资金划转至吴某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其中,69亿元作为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的自有资金,用于增资安邦财险,其馀1亿元沉淀于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
(记者何雅婷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明轩)
中国安邦保险集团的创办人吴小晖,曾是邓小平的外孙女婿,他依仗着邓小平家族成员这个特殊的政治背景,从五亿元(人民币,下同)起家,仅用了十年时间就将安邦资产翻至高达万亿的规模,让安邦公司发展成为中国第二大综合型保险公司。
2017年6月14日凌晨,安邦集团在官方网站发布的一则声明,透露出了吴小晖的创业神话即将破灭的征兆。这则简短的声明称“安邦保险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小晖先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履职,已授权集团相关高管代为履行职务。”
此后,有海外媒体引述消息人士披露,吴小晖当时实际上已经被上海警方控制,其后更有安邦集团的多名高管被陆续带到上海收押。
2018年2月23日,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对吴小晖集资诈骗、职务侵占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同时中国保监会决定于2018年2月23日起,对安邦集团实施接管,接管期限一年。
2018年3月2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吴小晖案,公诉人指控吴小晖集资诈骗652亿、职务侵占100亿。
外界注意到,吴小晖案从“东窗事发”到开庭审理,期间仅用了9个多月的时间。而其他中国贪官或国企高管等所犯经济案,一般从开始调查到正式庭审,用时至少也要2、3年。两相比较,涉案金额如此巨大的吴案,其办案速度之快实在令人惊讶。
《自由亚洲电台》5月4日发表的一篇特约评论员文章,在讨论吴小晖案的严重程度是否会导致吴某被判死刑的问题时,引述“内部人士”爆料称,吴小晖案的办案速度之所以如此之快,是因为中共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为了吴案而“亲临上海督阵”,他还传达了习近平“特案特办,从简从快”的指示。
文章还特别提及,吴小晖一案的起诉书中的一个重要细节:吴小晖当初违法向1000多万人次销售了安邦集团的所谓理财“产品”,其募集资金的数额不是7300多亿,而是“超出批覆规模7328.67亿元”,至于当初中共有关监管机构批覆的规模究竟是多少,检方并为提及,至今是个秘密,“而且看来要被永久保密了”。
文章并指,吴小晖被指控的罪名中并没有“行贿罪”一项,原因就是吴某有了邓家孙女婿这块“招牌”,即使鲸吞国企也不需要动用贿赂手段。
据公开的资讯,在今年3月28日进行的公开庭审中,上海检方在起诉书中指控吴小晖犯有集资诈骗罪时称,“2011年7月,在投资型保险产品销售金额超过保监会批覆规模后,吴小晖无视监管规定,仍下达超大规模销售指标,并以超募资金两次增资安邦集团及安邦财险,虚构偿付能力,披露虚假信息。截至2017年1月5日,累计向1056万馀人次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超出批覆规模募集资金人民币7328.67亿元,并将部分超募资金转移至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用于对外投资、归还债务、个人挥霍等。至案发,实际骗取652.48亿元。”
此外,起诉书还指控吴小晖2007年1月利用全面负责安邦财险经营管理的职务便利,指使安邦财险高管采用划款不记账的方式,将30亿元保费划转到吴小晖的公司,其中29.25亿元用于支付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企业拖欠工程款及利息,其馀0.75亿元则沉淀于其实际控制的企业。
2011年6月,吴小晖还利用职务便利,指使他人采用“划款不记账”的方式,将70亿元保费资金划转至吴某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其中,69亿元作为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的自有资金,用于增资安邦财险,其馀1亿元沉淀于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
(记者何雅婷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明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