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05月15日讯】香港学联主席张倩盈日前表达了对中共政权乃至对国歌的反感后,被中共党媒抨击为所谓的“港独分子”、“人民的敌人”。有评论指出,这是中共一贯的伎俩,带有威吓港人的意味。
5月5号,21岁的张倩盈在香港立法会举办的《国歌法》公开听证会上发言,她说:“升旗礼时我就低头默哀,因为共产党杀害好多中国人,六四时杀害好多爱国学生,每次听到国歌,我都想呕”。张倩盈还说,“每一次播国歌都是这个杀人政权还存在和掌权的证明。”
张倩盈表达意见后,立法会主席指责她制造混乱。她被安全人员包围,然后自动离开听证会。
香港资深大律师、公民党主席梁家杰:“在立法会的听证会,只要你不是去诽谤他人,言论自由是获得保障的。她只是表达了她对于唱国歌的一个感受,一个感情的反应,每个人都可以有不同的反应,你不能用《国歌法》来规定你的感情反应,这是不逻辑的,也是不合常理的。”
张倩盈的发言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同时遭到中共党媒的攻击。央视网的一篇评论文章,斥责张倩盈是“港独分子”,“中国人民的敌人”,并称应施以“法治重拳”。
对此,香港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表示,这是中国共产党一贯所用的敌我矛盾,斗争的伎俩。
香港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多多少少有这个意味,就是威吓香港人。我当日在立法会看她的发言,她就是对《国歌法》发表她的意见,我没听到她说要搞香港独立,她只是对中共政权的一种反感的表达,国内的传媒把她打为港独分子,不太公允吧。那个年轻人其实反映一部分香港市民的想法,我觉得中国(中共)政府应该检讨自己对香港的政策,为什么回归20多年了,香港人对国内的政权的反感越来越强。”
去年,香港球迷在国际比赛中,对大陆国歌嘘声四起,11月,中共人大常委会通过将《国歌法》纳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并要求港府启动当地立法。一些反对人士表示,法案旨在将不尊重国歌的行为定为犯罪,为政治审判铺平道路。而一旦被定罪,将面临最高3年监禁。
香港律师会日前首度表态,向立法会提交意见书,指港府提出的立法框架不够清晰,包括没有明确列出“贬损”、“侮辱”及“有损国歌尊严”等字眼的定义,担心未来会让市民容易中招,会为法院惹来不公平的批评。
梁家杰:“法治精神,其中最重要、最核心的一点就是你立法的时候,必须要清楚客观,能够有一些客观的准绳,使得人在作为还是不作为的时候,知道他的动作有甚么法律的后果,如果不具备客观准绳的这一点,这个法律是一个坏的法律,也是会使得人人自危,这个也是我们对《国歌法》最大的诟病之一。”
律师会还表示,如果将《国歌法》条文中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香港法例,可能会与《基本法》有所抵触。
梁家杰:“香港是实施资本主义起码到2047年的,如果你要把内地的一套对于《国歌法》的一些条文全数照搬到香港的国歌条例里头,就会出现这么一个矛盾,这个矛盾一旦出现,香港的《基本法》就可以被理解为被违反的。律师会的意见也是我的意见。”
张倩盈告诉澳大利亚广播公司,“我们看到中共政权一步步插手香港的事情,把威权的统治方式放在香港这里,我们应有的权利正在被侵犯。”她说,香港学联代表会的下一步是选择“公民抗命”,会故意违反这条法律以示抗议。
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中心客座教授林和立指出,中共最近多次试图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主张中国版本的“政治正确性”,而引入《国歌法》只是其中之一。
采访/陈汉 编辑/陈洁 后制/陈建铭
5月5号,21岁的张倩盈在香港立法会举办的《国歌法》公开听证会上发言,她说:“升旗礼时我就低头默哀,因为共产党杀害好多中国人,六四时杀害好多爱国学生,每次听到国歌,我都想呕”。张倩盈还说,“每一次播国歌都是这个杀人政权还存在和掌权的证明。”
张倩盈表达意见后,立法会主席指责她制造混乱。她被安全人员包围,然后自动离开听证会。
香港资深大律师、公民党主席梁家杰:“在立法会的听证会,只要你不是去诽谤他人,言论自由是获得保障的。她只是表达了她对于唱国歌的一个感受,一个感情的反应,每个人都可以有不同的反应,你不能用《国歌法》来规定你的感情反应,这是不逻辑的,也是不合常理的。”
张倩盈的发言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同时遭到中共党媒的攻击。央视网的一篇评论文章,斥责张倩盈是“港独分子”,“中国人民的敌人”,并称应施以“法治重拳”。
对此,香港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表示,这是中国共产党一贯所用的敌我矛盾,斗争的伎俩。
香港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多多少少有这个意味,就是威吓香港人。我当日在立法会看她的发言,她就是对《国歌法》发表她的意见,我没听到她说要搞香港独立,她只是对中共政权的一种反感的表达,国内的传媒把她打为港独分子,不太公允吧。那个年轻人其实反映一部分香港市民的想法,我觉得中国(中共)政府应该检讨自己对香港的政策,为什么回归20多年了,香港人对国内的政权的反感越来越强。”
去年,香港球迷在国际比赛中,对大陆国歌嘘声四起,11月,中共人大常委会通过将《国歌法》纳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并要求港府启动当地立法。一些反对人士表示,法案旨在将不尊重国歌的行为定为犯罪,为政治审判铺平道路。而一旦被定罪,将面临最高3年监禁。
香港律师会日前首度表态,向立法会提交意见书,指港府提出的立法框架不够清晰,包括没有明确列出“贬损”、“侮辱”及“有损国歌尊严”等字眼的定义,担心未来会让市民容易中招,会为法院惹来不公平的批评。
梁家杰:“法治精神,其中最重要、最核心的一点就是你立法的时候,必须要清楚客观,能够有一些客观的准绳,使得人在作为还是不作为的时候,知道他的动作有甚么法律的后果,如果不具备客观准绳的这一点,这个法律是一个坏的法律,也是会使得人人自危,这个也是我们对《国歌法》最大的诟病之一。”
律师会还表示,如果将《国歌法》条文中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香港法例,可能会与《基本法》有所抵触。
梁家杰:“香港是实施资本主义起码到2047年的,如果你要把内地的一套对于《国歌法》的一些条文全数照搬到香港的国歌条例里头,就会出现这么一个矛盾,这个矛盾一旦出现,香港的《基本法》就可以被理解为被违反的。律师会的意见也是我的意见。”
张倩盈告诉澳大利亚广播公司,“我们看到中共政权一步步插手香港的事情,把威权的统治方式放在香港这里,我们应有的权利正在被侵犯。”她说,香港学联代表会的下一步是选择“公民抗命”,会故意违反这条法律以示抗议。
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中心客座教授林和立指出,中共最近多次试图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主张中国版本的“政治正确性”,而引入《国歌法》只是其中之一。
采访/陈汉 编辑/陈洁 后制/陈建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