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05月18日讯】近日,网曝河南省开封市一官员因刑事犯罪被判刑5年,服刑期间工资和住房公积金正常发放,而且判决书中显示其身份是“农民”。
据陆媒报导,河南省开封市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宋某,因就餐时与人发生冲突致人死亡,被判故意伤害罪坐牢5年。服刑期间工资和住房公积金均正常发放。判决书中显示宋某的身份是“农民”,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文件称宋某是该局副主任科员。
根据宋某的刑事裁定书显示,2015年11月7日晚,何某、万某、宋某等人,在河南开封市杞县文化街西段的“热烀炖大灶台”饭店就餐。食客刘某1、刘某2所带的孩子在饭店大厅内打闹玩耍,刘某2因此与饭店服务员发生争吵。
何某上前劝解时与刘某2发生冲突,继而引起双方人员厮打,双方被劝开后仍争吵不休。继而何某将刘某1从饭店门口台阶上拖拽至公路上,何某、万某、宋某对刘某1进行了殴打。120急救车赶至现场后,双方因乘坐救护车再次发生争吵。刘某1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刘某2二级轻伤。
最终,开封市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宋某等人10年至3年(缓刑三年)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宋某被判5年有期徒刑。一审判决后,宋某等人提出上诉后被驳回,维持了原判。
在该编号为“(2017)豫刑终134号”的河南高院发出的刑事裁定书上,宋某的身份被写为农民。
而同样一个人,一份2018年4月18日发出的“关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宋某工资缴入国库情况的报告”上显示,宋某是该局副主任科员,中共党员,出生于1981年。
上述报告称,河南省高级法院于2017年4月18日,判处宋某有期徒刑5年,但该局一直未接到判决书。现应追缴宋某工资从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
目前,河南省开封市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已向该区财政局发函,要求收缴宋某服刑期间发放的工资及住房公积金。
针对此事,广州市网友“T5709950FHW”评论道:难道他是替单位坐牢,属于外派,所以工资照发?
上海网友说:判决书如此重要的文件,竟然写错职业?而宋某单位更错得离谱,月月还做工资单?现在可真是处处葫芦案,个个葫芦僧。一抓一大把,保证都不冤。
(记者李蒨蒨报导/责任编辑:李泉)
据陆媒报导,河南省开封市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宋某,因就餐时与人发生冲突致人死亡,被判故意伤害罪坐牢5年。服刑期间工资和住房公积金均正常发放。判决书中显示宋某的身份是“农民”,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文件称宋某是该局副主任科员。
根据宋某的刑事裁定书显示,2015年11月7日晚,何某、万某、宋某等人,在河南开封市杞县文化街西段的“热烀炖大灶台”饭店就餐。食客刘某1、刘某2所带的孩子在饭店大厅内打闹玩耍,刘某2因此与饭店服务员发生争吵。
何某上前劝解时与刘某2发生冲突,继而引起双方人员厮打,双方被劝开后仍争吵不休。继而何某将刘某1从饭店门口台阶上拖拽至公路上,何某、万某、宋某对刘某1进行了殴打。120急救车赶至现场后,双方因乘坐救护车再次发生争吵。刘某1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刘某2二级轻伤。
最终,开封市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宋某等人10年至3年(缓刑三年)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宋某被判5年有期徒刑。一审判决后,宋某等人提出上诉后被驳回,维持了原判。
在该编号为“(2017)豫刑终134号”的河南高院发出的刑事裁定书上,宋某的身份被写为农民。
而同样一个人,一份2018年4月18日发出的“关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宋某工资缴入国库情况的报告”上显示,宋某是该局副主任科员,中共党员,出生于1981年。
上述报告称,河南省高级法院于2017年4月18日,判处宋某有期徒刑5年,但该局一直未接到判决书。现应追缴宋某工资从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
目前,河南省开封市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已向该区财政局发函,要求收缴宋某服刑期间发放的工资及住房公积金。
针对此事,广州市网友“T5709950FHW”评论道:难道他是替单位坐牢,属于外派,所以工资照发?
上海网友说:判决书如此重要的文件,竟然写错职业?而宋某单位更错得离谱,月月还做工资单?现在可真是处处葫芦案,个个葫芦僧。一抓一大把,保证都不冤。
(记者李蒨蒨报导/责任编辑:李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