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申领大陆居住证 全球所得可能被课税

2018年08月29日时政
【新唐人2018年08月28日讯】中国大陆9月1号起将正式实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用于在大陆证明身分。但有财税顾问公司高管指出,由于大陆个人所得税法也在修订中,申领“居住证”的港澳台人士未来可能要在大陆缴纳全球个人所得税,建议台湾民众暂缓申办。

中共国务院8月19号公布《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根据第二条,在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本人的意愿,9月1号起可到当地公安机关申办“居住证”。

目前的台胞证号码只有8码,而申请后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大陆居民的身分证一样,为18码。可以享有居住地的一些基本公共服务,或者申领驾照,购买火车票,办理金融服务等。

不过,汉邦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李仁祥提醒台湾民众,大陆前不久对《个人所得税法》提出了“修正案草案”,正在征求意见。根据第一条的修改,外籍人士在大陆如果被认为是“税收上的居民”,那么他在海外所得要在大陆交税。

汉邦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李仁祥:“什么样叫做‘税收上的居民’呢?依照今年度要新修正的这个‘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来讲,它是两种情形,一个是在国内有居所,固定的居所。另外一个就是在国内一年居住超过183天。”

李仁祥分析,台湾民众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后,很可能被认为符合第一种情形。

李仁祥:“因为‘国内有住所’不是那么的明确。以大陆同胞来讲就是国内有户籍么。但是港澳台的又不可能有户籍。那因为以前又没有居住证,那现在有了居住证,那我担心的是说很容易被等于是在国内有居所。这种可能性就是看主管机关怎么去解释。如果我从字面从逻辑的判断,我觉得可能性会超过50%。”

李仁祥建议有台湾民众暂缓申领居住证,等这个修正草案正式通过立法,并明确会不会因为拿到居住证被定义成“税收居民”后,再来决定。

李仁祥:“那可能有一些人会从政治的(角度)考虑说,哎呀是不是叫大家不要去申请?我这个完全是从财税的角度提醒不要急着申请。”

另外李仁祥分析,真正令人担心的是第二种情形。现行的税法只对在大陆居住满一年的外籍人士的海外所得课税,但修订后等于减半。

李仁祥:“新的规定变很严格。它说只要你一年里面居住(在大陆)183天,那你的全球所得就要在大陆缴税。这个是所有港澳台的人都应该要担心的。那你说你一般在中国上班工作的人,你怎么可能跟老板讲说我一年要请假,或者到国外去半年,所以你就做不到,这个才是比较致命的问题。”

李仁祥表示,另外大陆的税法还和台湾的法规互相抵触。两岸也不像中国和美国之间有“租税协议”等协商机制。

李仁祥:“台湾的税法就是说,台湾人在大陆赚的钱要回台湾交税。那大陆的税法说,只要你台湾人我认定为你是(税收)居民,那么你台湾赚的钱要回大陆交税,所以两个政府对这个事情的看法又会起冲突,那又没有协调的机制,让老百姓无所适从。”

另外,在大陆居住的台湾人在香港或其他国家的收入,此前也属于个人海外所得不用向大陆交税,但将来如果被大陆定义为“税收居民”,也会被课税。

大陆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月底将由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的会议二审。预计明年1月1号实施。

采访/常春 编辑/尚燕 后制/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