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09月03日讯】昆山“反杀案”现已结案,砍死宝马司机“龙哥”的骑车男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案件被撤销。日前,与宝马男同车的当事人,以及同在案发现场的于海明同事,都向媒体还原了案件的更多细节。
陆媒报导,北京时间8月27日晚上9点36分,于海明骑着自行车在路口等红绿灯,一辆宝马车强行驶入非机动车道。当时宝马车上坐着四个人,刘海龙、刘强强和他们两人的女性朋友。
9月1日,刘强强告诉陆媒说,刘海龙驶入非机动车道后,以为撞车了,就在车里跟于海明吵架。刘海龙还让刘强强下车,看有没有撞车。
刘强强表示,当时并没有撞车。
于海明的同事小柯(化名),当时也在现场。小柯说,案发时,他就在离于海明十几米远的地方等红绿灯,全程见证了整个过程。
小柯说,从驾驶室里出来的刘海龙,一见到于海明就开始打他。“看到那个真的伤的很重,(于海明)胳膊整个肉都翻起来。”
随后,刘海龙又从驾驶室拿出一把长约50厘米,宽约5厘米的大砍刀,事件开始升级。
从网传的现场视频可见,刘海龙持刀猛砍于海明,后来刀掉到马路上,于海明捡起刀开始反击。刘海龙反被砍后,开始逃离。
小柯说,于海明后面追刘海龙的时候,就没有砍他了。
“他当时就往那个小路跑过去了,我就在那个树底下,他就不追了。”小柯说,然后他就打了电话报警。
作为这起案件的关键人物,刘强强在案发后被网友曝光身份。微博号@愚乐圈钱显神通爆料称,刘强强是甘肃人,和“龙哥”是老乡,退伍军人。曾非法持枪,并在2013年砍人,之后不了了之。
从案发视频中显示,刘强强最先下车对于海明呵斥,随后被宝马车上下来的一名黑衣女子劝阻,该女子还帮助于海明将电动车推到人行道上,但刘强强仍追上前,呵斥于海明。后被黑衣女子拦住,该女子似乎要于海明赶紧离开。
这时刘强强走回宝马车,“龙哥”刘海龙随即下车,冲向于海明,并殴打他,于没有还手。刘海龙又从车上拿出一把长刀,持刀猛砍于海明。最终其砍刀掉落在地,被于海明捡起后,反将刘海龙砍死。
而刘强强在于海明追砍刘海龙时,立即躲开,跑到一旁,没有上前制止。
昆山“龙哥”被杀案曝光后,“龙哥”刘海龙也被网友曝光是网红团体“天安社”成员,并晒出刘在张家口与该帮会成员聚会的合影。但蹊跷的是,多家党媒开始撇清“龙哥”和天安社的关系。天安社自称是一个“爱党爱国”的团体,其背后是否有高层保护伞,引发民众质疑。
另一方面,案发后,昆山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将于海明拘捕,引发民众强烈反弹,呼吁官方按正当防卫处理。直到9月1日,昆山警方才突然认定,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并撤销案件。
(记者罗婷婷报导/责任编辑:李泉)
陆媒报导,北京时间8月27日晚上9点36分,于海明骑着自行车在路口等红绿灯,一辆宝马车强行驶入非机动车道。当时宝马车上坐着四个人,刘海龙、刘强强和他们两人的女性朋友。
9月1日,刘强强告诉陆媒说,刘海龙驶入非机动车道后,以为撞车了,就在车里跟于海明吵架。刘海龙还让刘强强下车,看有没有撞车。
刘强强表示,当时并没有撞车。
于海明的同事小柯(化名),当时也在现场。小柯说,案发时,他就在离于海明十几米远的地方等红绿灯,全程见证了整个过程。
小柯说,从驾驶室里出来的刘海龙,一见到于海明就开始打他。“看到那个真的伤的很重,(于海明)胳膊整个肉都翻起来。”
随后,刘海龙又从驾驶室拿出一把长约50厘米,宽约5厘米的大砍刀,事件开始升级。
从网传的现场视频可见,刘海龙持刀猛砍于海明,后来刀掉到马路上,于海明捡起刀开始反击。刘海龙反被砍后,开始逃离。
小柯说,于海明后面追刘海龙的时候,就没有砍他了。
“他当时就往那个小路跑过去了,我就在那个树底下,他就不追了。”小柯说,然后他就打了电话报警。
作为这起案件的关键人物,刘强强在案发后被网友曝光身份。微博号@愚乐圈钱显神通爆料称,刘强强是甘肃人,和“龙哥”是老乡,退伍军人。曾非法持枪,并在2013年砍人,之后不了了之。
从案发视频中显示,刘强强最先下车对于海明呵斥,随后被宝马车上下来的一名黑衣女子劝阻,该女子还帮助于海明将电动车推到人行道上,但刘强强仍追上前,呵斥于海明。后被黑衣女子拦住,该女子似乎要于海明赶紧离开。
这时刘强强走回宝马车,“龙哥”刘海龙随即下车,冲向于海明,并殴打他,于没有还手。刘海龙又从车上拿出一把长刀,持刀猛砍于海明。最终其砍刀掉落在地,被于海明捡起后,反将刘海龙砍死。
而刘强强在于海明追砍刘海龙时,立即躲开,跑到一旁,没有上前制止。
昆山“龙哥”被杀案曝光后,“龙哥”刘海龙也被网友曝光是网红团体“天安社”成员,并晒出刘在张家口与该帮会成员聚会的合影。但蹊跷的是,多家党媒开始撇清“龙哥”和天安社的关系。天安社自称是一个“爱党爱国”的团体,其背后是否有高层保护伞,引发民众质疑。
另一方面,案发后,昆山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将于海明拘捕,引发民众强烈反弹,呼吁官方按正当防卫处理。直到9月1日,昆山警方才突然认定,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并撤销案件。
(记者罗婷婷报导/责任编辑:李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