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09月25日讯】江苏省连云港市法轮功学员仲崇斌,因控告前中共党魁江泽民,被非法判刑三年,在洪泽湖监狱被迫害到体重不足70斤。今年8月14号,仲崇斌含冤离世。但他的姐姐仍因信仰被关在监狱。
仲崇斌1961年出生,是空军雷达兵第52团退役军人,曾就职于连云港市法律事务中心。1999年6月,仲崇宾被《转法轮》书中的法理深深折服,决定修炼法轮功。
仅仅一个月后,江泽民集团就开始迫害法轮功。多年来仲崇斌因为坚持信仰一直遭到迫害。
2015年6月,仲崇斌向北京的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寄信,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但几天后他就遭到绑架。
仲崇斌外甥女李雨璇:“我二舅是2015年6月12号被抄家绑架。他只是真名真姓寄了一封起诉信,起诉(控告)江泽民,然后连云港市路南派出所为主,其他几个派出所辅助,联合进行绑架。把他家的门是撬开来的。”
仲崇斌被非法关押在连云港市看守所一年,之后被非法判刑三年。仲崇斌外甥女李雨璇说,期间有亲戚在车窗里见到过他一眼,发现他的下牙被迫害得全部脱落了。
李雨璇:“我是从姨父那里得到消息。听说他(仲崇斌)得肺结核。那么我们家属呢就很担心。后来呢我从明慧网上看到,他是被迫害到体重不到70斤。2018年6月12日回到家中,然后8月14号含冤离世。”
2015年5月1号中共最高法院发布新规:“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从那以后,超过20万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公开控告了江泽民。然而他们的依法控告至今没有被立案,相反许多法轮功学员因而被抓被判刑,有的甚至像仲崇斌一样被迫害致死。
原福建宁德中级法院经济庭审判长李建峰:“他起诉了江泽民,如果仅仅以这一条把他逮捕入狱,立案,判刑,那么这个事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错案。从民事诉讼法也好,刑事诉讼法也好,我们找不到任何一个条款,就是说起诉某个人,就必须抓起来判刑。即使是中国的法律也倡导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他起诉谁,职务有多高,身份有多么特殊,都不应该构成犯罪。”
仲崇斌是基于自身遭遇,控告江泽民1999年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对他造成了巨大伤害。
2002年1月,仲崇斌被当地“610”伙同派出所抄家,非法关押到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间,仲崇斌的膝盖骨被摔成粉碎性骨折,之后又被劳教两年。为强迫他放弃修炼,狱警往他伤口上撒盐,并用力捣他骨折的腿。
仲崇斌从劳教所出来半年后,2004年7月再次被新浦区“610”警察绑架,之后被非法判刑四年,关在洪泽湖监狱。在狱中他遭到群殴,“熬鹰”,被轮流架着在户外跑等酷刑折磨。
李雨璇:“前面两次一次是两年(非法劳教),一次是四年(非法判刑)的迫害都是挺严重的。第一次那两年是他那时候带法轮章,还有就是传明慧资料。第二次是四年,可能也是法轮功资料,明慧传单。”
李建峰:“这种印刷资料它的本质意义上就是一种言论,在宪法里面本身就说公民有言论的自由。譬如说散发传单并不构成什么样的犯罪,因为他们本身讲的这个内容并不构成犯罪,因为讲的是一个真相。”
仲崇斌的姐姐,也就是李雨璇的母亲仲进珺,同样因为法轮功的真相资料被连云港市海州区法院冤判三年、勒索罚款一万元人民币,目前关押在南京监狱。李雨璇呼吁国际社会关注中共对她一家的迫害,尽快营救她的母亲。
采访/陈汉 编辑/尚燕 后制/李沛灵
仲崇斌1961年出生,是空军雷达兵第52团退役军人,曾就职于连云港市法律事务中心。1999年6月,仲崇宾被《转法轮》书中的法理深深折服,决定修炼法轮功。
仅仅一个月后,江泽民集团就开始迫害法轮功。多年来仲崇斌因为坚持信仰一直遭到迫害。
2015年6月,仲崇斌向北京的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寄信,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但几天后他就遭到绑架。
仲崇斌外甥女李雨璇:“我二舅是2015年6月12号被抄家绑架。他只是真名真姓寄了一封起诉信,起诉(控告)江泽民,然后连云港市路南派出所为主,其他几个派出所辅助,联合进行绑架。把他家的门是撬开来的。”
仲崇斌被非法关押在连云港市看守所一年,之后被非法判刑三年。仲崇斌外甥女李雨璇说,期间有亲戚在车窗里见到过他一眼,发现他的下牙被迫害得全部脱落了。
李雨璇:“我是从姨父那里得到消息。听说他(仲崇斌)得肺结核。那么我们家属呢就很担心。后来呢我从明慧网上看到,他是被迫害到体重不到70斤。2018年6月12日回到家中,然后8月14号含冤离世。”
2015年5月1号中共最高法院发布新规:“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从那以后,超过20万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公开控告了江泽民。然而他们的依法控告至今没有被立案,相反许多法轮功学员因而被抓被判刑,有的甚至像仲崇斌一样被迫害致死。
原福建宁德中级法院经济庭审判长李建峰:“他起诉了江泽民,如果仅仅以这一条把他逮捕入狱,立案,判刑,那么这个事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错案。从民事诉讼法也好,刑事诉讼法也好,我们找不到任何一个条款,就是说起诉某个人,就必须抓起来判刑。即使是中国的法律也倡导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他起诉谁,职务有多高,身份有多么特殊,都不应该构成犯罪。”
仲崇斌是基于自身遭遇,控告江泽民1999年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对他造成了巨大伤害。
2002年1月,仲崇斌被当地“610”伙同派出所抄家,非法关押到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间,仲崇斌的膝盖骨被摔成粉碎性骨折,之后又被劳教两年。为强迫他放弃修炼,狱警往他伤口上撒盐,并用力捣他骨折的腿。
仲崇斌从劳教所出来半年后,2004年7月再次被新浦区“610”警察绑架,之后被非法判刑四年,关在洪泽湖监狱。在狱中他遭到群殴,“熬鹰”,被轮流架着在户外跑等酷刑折磨。
李雨璇:“前面两次一次是两年(非法劳教),一次是四年(非法判刑)的迫害都是挺严重的。第一次那两年是他那时候带法轮章,还有就是传明慧资料。第二次是四年,可能也是法轮功资料,明慧传单。”
李建峰:“这种印刷资料它的本质意义上就是一种言论,在宪法里面本身就说公民有言论的自由。譬如说散发传单并不构成什么样的犯罪,因为他们本身讲的这个内容并不构成犯罪,因为讲的是一个真相。”
仲崇斌的姐姐,也就是李雨璇的母亲仲进珺,同样因为法轮功的真相资料被连云港市海州区法院冤判三年、勒索罚款一万元人民币,目前关押在南京监狱。李雨璇呼吁国际社会关注中共对她一家的迫害,尽快营救她的母亲。
采访/陈汉 编辑/尚燕 后制/李沛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