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官方报告出炉 遭狠罚8.8亿脱身

2018年10月03日大陆明星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10月03日讯】已经消失4个月的中国女星范冰冰终于有了确切消息。10月3日,中共官方报告出炉,税务机构公布,范冰冰因涉“阴阳合同”案,被罚需缴8.8亿元人民币才能免除牢狱之灾。

新华社公布的结果显示,范冰冰涉及的“阴阳合同”案,偷逃税高达730万元人民币(下同)。

江苏等地税务机关调查显示,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馀2000万元以拆帐形式隐瞒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

中共当局向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3300万元。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以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帐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

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以及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

因此,中共税务机构通过追缴、征收滞纳金,以及罚款,范冰冰被要求至少缴纳8.83946亿。

9月30日,中共江苏省税务局正式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件中说,由于范冰冰,属于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而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上述定性为偷税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但超过规定期限不缴纳税款和滞纳金、不接受行政处罚的,税务机关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然而,范冰冰的经纪人牟某广,则因指示公司员工隐匿并销毁会计证据,阻挠税务机关调查,涉嫌犯罪,已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侦查中。

调查结果显示,范冰冰已在9月26日,收到江苏税务机构的告知书,未提出听证申请。

据此前报导,范冰冰2016年以年收入1,700万美元登榜福布斯全球十大最高收入女星第五名;2017年中国名人收入榜上,范冰冰以2.44亿元人民币居首。

大陆媒体称,现年37岁的范冰冰在过去的从影生涯中,已积累28亿元身价。这样看来,范冰冰有足够的偿还能力,免除牢狱之灾应该是没问题了。

(记者李芸报导/责任编辑: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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