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偷电瓶被电死 中共法官判车主赔5万 网友傻眼

2018年12月20日社会
【新唐人2018年12月21日讯】近日,在中国武汉发生的一起盗窃未遂案在坊间引起轰动。一个小偷试图盗窃一辆停放在住户楼下的电动车的电瓶,不料行窃时适逢下雨,小偷不慎触电身亡。事后法院竟要求被盗的车主向小偷家属支付数万元赔偿金,这个消息让许多中国网友看傻了眼,纷纷留言提出质疑和批评。
据陆媒报导,中国武汉一位姓刘的男子住在一个老旧社区里,那里常有电动车乱停的情形,于是刘姓男子也把自己的电动车停放在自家楼下充电。
不料这辆电动车竟然被小偷看上。适逢天下大雨,小偷在偷窃电动车的电瓶时意外触电身亡。之后小偷家属向刘先生索赔 20 万元(人民币,下同)。
最后经法院调解,让车主赔偿小偷家属5 万元的“精神损失费”。法院提出的理由是车主没在规定的地方停放车辆,还自私拉线充电,因此对小偷的死亡也有一定的责任。
这个事件被媒体报导后,引起社会舆论的关注,中国网络社交媒体上,许多网民为车主叫屈,纷纷对法院的这个裁决提出质疑。
有网友调侃称,“以后有小偷要端茶递水,不然他不小心跌倒撞到头死了还要赔钱。”有网友讽刺道,“按照法院的逻辑,电力公司也应该赔,不是你供电,能被电死么?”还有网友跟贴称“物业也得陪,不放小偷进来能被电死吗?”
有了解中国法律的网友在网络上发帖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从法理上说,本案属于一般侵权责任纠纷,如果判断车主负有侵权责任,那就要符合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过错行为、损害后果、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这三个要件缺少任何一个,侵权责任都不能成立。
现在,小偷触电死亡,似乎是存在严重的后果。但是,第一,车主刘先生存在侵权行为吗?车主乱停车,私自充电确实违反小区的制度,但这种情况并不会对小偷侵权,小偷如果不去偷电瓶车,怎么可能触电?难道小偷偷盗是其合法的权利?
这里的最大问题是,小偷的死亡与车主的充电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如果小偷不去偷车,就不可能触电,其他车主也在乱停车充电,他们为什么没有负责,就是因为小偷没有去偷其他车主的电动车。
中国人权律师滕彪也指出,“从中国民法规定来看,这是不合理的,要他赔偿小偷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记者李明综合报导/责任编辑:秦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