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新规警察侵犯公民权益无责 网友:雷洋案将遍地开花

2018年12月31日时政
【新唐人2019年01月01日讯】近日,中共公安部正式出台了新制定的有关维护警员执法权威的规定。新规在强调保障警员执勤时不受阻碍的同时,免除了警员行使职权时对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个人法律责任。舆论质疑新规使警察的权利更为扩张,普通民众的公民权利将受到更大危害,恐导致将来“雷洋案”遍地开花。
中共公安部官网12月29日发布消息称,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机关维护警员执法权威工作规定》(下称《规定》),经中共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签署部长令发布,将于2019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当天,中共公安部在北京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这个新规的内容。
据了解,该法规旨在加强对中共基层警察执法行为及警察权益的保护,总共罗列了33项规定条文。其中明确规定,任何人在警察执法时对警员威胁、侵犯或口头侮辱、贬损,都会被视为侵犯警员执法权威,将会被追究刑责或面临治安管理处罚。
同时,《规定》中第14条还明文规定,警员行使职权时对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警员个人将不承担法律责任,而由其所属公安机关给予补偿;还要求公安机关,如没有经过法律程序,不得对涉嫌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警察做出停职、禁闭、降职或免职的处分。
《规定》中的第16条更规定:公安机关在评价警员的执法过错时,如非“故意违法”,就应从轻或者免于追究责任。
这个《规定》的保障对象,不仅是针对中国大陆的正式警察,连辅警以及警员的父母、夫妻、子女和同胞兄弟姊妹等近亲属,都划入了受此法规保护的范畴之中。
事实上,该法规的上述内容早在今年9月中旬出现在其“草案”中被公开后,就曾引发民众恶评如潮。舆论强烈质疑:这样的新规使警察的权利更为扩张,民众的权利将受到更大危害。
有网友担忧,“现在(警察)可以明目张胆的拿着鸡毛当令箭了”有网友质问,“那公安机关滥用职权行为又有谁来监督?难道自己监督自己?”
有网民指出“如此肆意扩大警察权力,势必会导致更多的警察滥权,也会加剧民间的反抗,社会加剧倒退进入丛林时代。”
有网民分析称:“这个条例如果实施,会让更多的警察受到伤害,因为人们明白‘你把我打死是白打死’,那样的话‘不如我先把你弄死’。不信以后咱们慢慢看。”
有网友发帖告诫警员:“穿中国警服的人们,你们做的每一件事都会刻印在当事人的心里,至于谁是罪人,正常国家有正常的标准,不正常的国家每个人都有标准,暴力只会让每个穿制服的人每时每刻面临生命危险。”
旅居美国的中国法律学者滕彪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表示,中共警方违规违法的行为极为严重和普遍,普通民众对执法机关进行有效投诉的渠道却基本不存在。中共出台的这个《新规》,使得中共的警权更为扩张,无疑将雪上加霜,导致民众的基本人权和人身权利以及言论自由等权利受到更大的危害。
他同时指出,公安部出台这样的新规定也说明,中国警民冲突的现状正在加剧。而有关当局采取加强控制力度和缩小自由空间的方式来解决社会矛盾,可能会带来更为严重的社会冲突。
上述新规日前正式出台后,再次引发舆论界的严重担忧,质疑如此扩张警察的权力,恐将导致执法人员更加肆无忌惮,将来类似“雷洋案”这样警察滥权的恶劣事件或将“遍地开花”。
“雷洋案”指的是,人民大学的在职硕士生雷洋2016年5月7日晚去机场接人的路上,路过北京昌平县一家洗脚屋前,被警方以“涉嫌嫖娼”为由控制,随后离奇死亡。该事件曾引发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尤其引发了中国中产阶级的愤怒。但检察院最终却以“犯罪情节轻微,能够认罪悔罪”为由,对五名涉案警务人员玩忽职守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着名的极权主义研究学者阿伦特曾这样描述写到,“权威和情境的力量能使普通人失去反思和反抗的能力,能将最为平庸的人变成冷酷无情的杀手。”“制度的绝对权威将个体德性消融于服从命令的行为之中,同时消解了个体对责任的担当”“对于公民不服从,不正义的制度也缺乏一种宽容的态度,它压制了公民的多样性,使得普通人很容易变成一个易被操纵的工具。”
美国独立媒体《大纪元》发表的《公安部新规玩火加剧社会冲突》一文分析指出:近年来,中共恶政导致中国大陆许多社会问题恶性爆发,警民冲突也越来越激烈。P2P平台爆雷、耒阳事件、假疫苗风暴以及退伍军人上访等事件相继爆发,社会矛盾与官民冲突迅速升温。警察作为基层维稳的主力军,是中共平息事态的主要暴力机器。警察在执行“维稳”任务的过程中,公开化的侵犯民众权益、暴力镇压,漠视民众基本人权,严重违法的恶劣行径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为稳固政权,中共急需加大镇压的力度与把镇压合法化,消减警察的执法犯法的压力,中共公安部的警察《新规》就是应此需要而出台。
(记者黎明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明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