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9年01月21日讯】日前,广东着名人权律师刘正清接到广东省司法厅决定书,称他涉嫌违反律师执业管理规定,吊销他的律师执业证书。有律师表示,这是中共当局赤裸裸的政治报复,毫无悬念的政治迫害。
广东律师刘正清因涉嫌提交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的辩护词,18号遭到广东省司法厅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称他涉嫌违反律师执业管理规定,吊销他的律师执业证。
过去几年来,刘正清律师代理了许多中共当局认为敏感的案件,包括:黄琦案、秦永敏案、张海涛案、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等。
隋牧青律师月初出席了有关吊销刘正清律师执照的听证会,他说,因为刘正清代理了太多所谓的敏感案件,遭到当局打击报复。
广东律师隋牧青:“这种认为辩护词有什么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骇人听闻,可耻,极其可耻,真是很赤裸裸的随便找理由的这种政治报复,我这代理词中我都明确了说了,这是结果毫无悬念的政治迫害。”
根据刘正清接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称他涉及2016年在新疆法院和2017年在广东佛山为当事人辩护时,发表了一些需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辩护意见。
在新疆法院合议庭的张海涛案二审中,以及佛山市中院合议庭李艳明案二审中,刘正清在两案的辩护词写道,两案被告的行为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对阻遏独裁者的疯狂集权、加速中国民主化进程功莫大焉,不但无罪、反而有功。
广西律师覃永沛认为,当局以上述辩护词吊销刘正清的律师证是莫须有的罪,所谓的听证会只是走过场。
广西律师覃永沛:“共产党从来没认错过,想吊你的证,表面是给你听证,真正的早就搞好了,他就是拿这个程序来骗老百姓,我吊你的证我给你一个听证啦,我一把处理了,它过一个堂而已,实质没什么用。”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表示,刘正清是2017年9月以来第26位遭行政迫害的维权律师,关注组强烈谴责中共政府再次以行政惩罚剥夺维权律师的执业权。
辩护词是律师履行职务以维护当事人权益之重要一环,关注组要求立即撤销对刘正清及其他维权律师的行政处罚决定,保障律师在执行专业职责时不受恐吓或妨碍,其言论及行为亦不会被起诉或遭行政处罚。
新唐人记者 熊斌、元真采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