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9年01月29日讯】中国新年将至,中共官场一向有打虎过年的惯例。1月29日,党媒称,江西省原副省长李贻煌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罚款人民币220万元。
1月29日上午,中共安徽省安庆市中级法院对江西省政府原副省长李贻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和滥用职权案进行公开宣判。
李贻煌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罚款20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款20万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法院决定数罪并罚,李贻煌被判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罚款220万元人民币。李其受贿、贪污所得全部被追缴,上缴中国国库。
现年56岁的李贻煌去年1月17日落马,成为中共十八大后江西省第二个落马的副省长,第一个是已被判刑13年的姚木根。
同年4月26日,李贻煌被立案审查,11月23日,李贻煌在安徽受审时当庭认罪。
2016年11月24日,江西省宜春市丰城电厂一个正在建造的冷却塔,其吊臂和混凝土通道突然倒塌。官方称,事故造成74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逾1亿元人民币。
2017年9月,李贻煌因领导不力被通报批评。
陆媒曾称,李贻煌2013年当选副省长,正值苏荣担任江西省委书记。文章引述从江西铜业集团内部人士处获悉的信息,“李贻煌执掌江西铜业集团期间,送了不少黄金给苏荣”。
苏荣由曾庆红一手提拔,其在主政江西期间,江西成为腐败高发的省份之一。陈安众、姚木根、赵智勇等副省级干部及多名厅级官员,普遍存在给苏荣送钱送物的问题。
2017年1月23日,苏荣被判处无期徒刑。苏被指控非法受贿人民币1.16亿馀元,另有8000多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至少有14名苏荣的家庭成员涉案。
(记者文馨报导/责任编辑:李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