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清想出名想疯了,自己窃取了卷宗,生怕别人不知道,还主动找上级领导去调查监控。上级领导为了保护他,故意让监控坏了,可是,王林清并不领情,辜负了领导的一片好意。王林清并没有死心,他又找到了网红崔永元,让崔永元把案宗丢失一事告诉了全国人民,生怕全国人民不知道是他偷了案宗。”
那么,这些嬉笑怒骂讥讽的究竟有无道理呢?我认为它们不但讥讽的有理有据,而且切中了事情的要害!
此话怎讲?你且听我道来。
按调查组的说法,王林清与最高法领导的矛盾可谓由来已久,积怨甚深:“2014年,王林清因与他人违反规定,私自以最高法院某直属单位名义举办培训班并私分办班利润被单位纪律处分;2016年11月参评‘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时,又因此前在干部档案审核中,被查出多处涂改个人档案受到诫勉的组织处理而未被推荐,由此对单位有积怨。”这之后,“2016年11月25日傍晚,最高法院民一庭庭长程某某要求王林清加班起草‘凯奇莱案’二审法律文书,遭王林清拒绝,程某某告知王林清如不愿意加班就让别人承办。王林清认为在案件收尾期将其调整出合议庭,对此十分不满”。且不论这些说法是否属实,退一步说就算它们都属实吧,那么王林清盗窃“凯奇莱案”卷宗的目地究竟又是什么呢?我把调查组公布的结果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白纸黑字写的很清楚,目地无非两个:一个是由于上述积怨,王林清“遂产生藏匿案卷材料、给单位制造麻烦的想法”;二是想要“影响案件继续审理工作”,使“凯奇莱案”的新合议庭承办人“不能顺利进行后续工作,最终迫使单位让其继续担任承办人。”但有头脑的人只要稍加思考,便会发现这两点在逻辑上可以说都站不住脚。
先说所谓“给单位制造麻烦”。按官方的调查结果,王林清是2016年11月25日23时到办公室盗窃卷宗的,得手后并没被人发现。11月28日,王林清向程某某谎称二审案卷丢失,程某某当即让王林清仔细查找无果,程某某当时并不认为案卷丢了,而认为只是没找到。也就是说王林清报告领导后,领导仍没发现卷宗失窃了。接下来,2018年1月该案二审宣判后,王林清又通过写“举报材料”、拍摄自述视频的方式向上级反映卷宗丢失的情况,上级还是没发现卷宗丢了。2018年8月前后,“凯奇莱案”当事人之一的赵发琦将王林清介绍给崔永元,崔永元在其工作室帮助王林清录制了反映“凯奇莱案”案卷丢失等问题的视频,上述部分视频经崔永元剪辑后分段在网上发布。
诸位,看完这个调查结果你们不觉的太匪夷所思了吗?是凡窃贼偷了东西,没有不怕他偷的东西被人知道失窃了的,因为一旦知道,人们就会追查失窃的东西是谁偷的,小偷就可能被揪出来。可王林清却反其道而行之,他偷了单位的卷宗后,大有别人不知道誓不罢休的决心,不但不千方百计掩盖卷宗失窃的情况,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想方设法要让单位领导知道,一次反映没结果,接着再反映,仍没结果,他干脆通过大V直接捅到网上去,以致酿成了轰动社会的热点事件。谁见过这样自己跟自己过不去的小偷吗?这哪是在“给单位制造麻烦”,分明是在给自己制造麻烦!如此不合常理的事只有一种可能王林清才会干,那就是他有精神病。可没人说王林清精神有问题,最高法院和调查组都没说。既然如此,调查组如此叙述王林清偷了卷宗后的情形,岂不是在打自己的嘴巴,骗谁啊!
再看所谓“阻止案件继续审理”。按调查组的说法,王林清在盗窃案卷材料时是经过挑选的,“将单位不能复制或者没有备份的都留在办公室文件柜中”,只拿走了法庭已有备份的部分,因此这“不能影响案件继续审理”。既然王林清的目地是“阻止案件继续审理”,他为实施这一目地所干的怎么却是一连串“不能影响案件继续审理”的事?这同样也太令人匪夷所思了吧!王林清是谁?他是最高法院的法官,他不但是最高法院的法官,而且是他们中业务出类拔萃的一位法官,这样一位法官怎么会蠢到这种地步,甘愿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去干一件徒劳无益的事呢?调查组的结论编的未免也太蹩脚了吧。
更多的漏洞就不说了,单就这两点已足以看出调查组的所谓调查结果纯粹是在糊弄人。
要我说,他们自己其实也知道这种所谓调查结论根本站不住脚,稍有头脑的人都能看出其中的破绽,但自恃有封杀捅破真相言论的权利,有权强迫敢于捅破真相的人闭嘴,甚至让其上电视“认罪”,他们照样敢肆无忌惮的这么干。在他们眼里,我就把白的说成黑的,黑的说成白的,把你们当猴耍,你们又能把我怎样?不服是吧,老子有权有枪,不服你们也得服。这不就是当代版的指鹿为马吗!
历史上赵高指鹿为马后不久秦王朝就玩完了。今天的中共正在步赵高的后尘,它的末日看来也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