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上访纪录被刑拘 蒋湛春向公安申请撤案

2019年07月25日环球直击新闻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07月25日讯】江苏镇江市维权人士蒋湛春,去年8月到北戴河旅游,因访民身份,他被带回镇江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日前,他向公安机关申请撤销案件。
7月22号,江苏镇江维权人士蒋湛春,向镇江市公安局邮寄了撤销刑事案件申请书,要求撤销润州区公安分局滥用职权对他以“寻衅滋事罪”作出的立案、刑拘、取保候审。
去年8月10号,蒋湛春到北戴河风景区旅游,途中,两名自称民警的人说蒋湛春有上访记录而将他带走。11号凌晨,蒋湛春被镇江接访人员押回镇江,后被镇江市公安局润州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羁押在镇江市看守所。刑拘一个月后,他被强制取保候审。
蒋湛春妻子马玉珍:“我丈夫就问他们,我没有违法也没有上访,凭甚么强制性的几个人给他抬回来,就躺在车上,几个人踩着他的脸、手和脚,一路的押回来,直接送进看守所。我丈夫被刑拘了一个月,他没有通知我们家属,就给他强制性的取保了,把我丈夫扔在看守所门口。”
今年7月17号,蒋湛春的妻子马玉珍到秦皇岛市,两次打电话给所谓的案发地公安机关法制科,询问蒋湛春当时在该地区是否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告知,蒋湛春不存在违法犯罪行为。
马玉珍:“他明确的告诉我,如果我的丈夫在秦皇岛市寻衅滋事了,不可能让我们当地来执行刑拘或者拘留的,是由秦皇岛市直接就拘了。他还质问我,你是不是不懂法。我们应该有两年多没有去上访了,我们还遭受当地的各种打压报复。”
申请书中写道,蒋湛春在北戴河旅游期间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的主观意识,客观上又不存在违法犯罪造成的结果存在,显然不符合犯“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和构成要件,应当撤销这个所谓的罪名。
除了向镇江市公安局申请撤销案件,蒋湛春也向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邮寄了立案监督申请书,要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对公安机关的监督职责。
新唐人记者常春陈洁、柏妮采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