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一个“炼”字 工程师刘肖雄遭枉判一年半

2019年10月11日人权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10月11日讯】大连市软件工程师刘肖雄因为回答派出所所长自己炼法轮功而被扣留、构陷,于7月8日被甘井子区法院冤判一年六个月并罚款3,000元。他上诉后,二审非法维持冤判。
明慧网报导,刘肖雄,今年33岁,是大连和众信拓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名软件工程师,为人善良诚恳,颇受领导和同事的好评。
2018年7月25日上午10点多,大连市七贤岭派出所给刘肖雄打电话,让他到派出所去办理暂住证。
当刘肖雄在派出所一楼大厅里询问办理手续时,所长毛宏亮从楼上下来,问他:“你炼不炼法轮功?”他回答说:“炼啊。”毛宏亮说:“炼,那你就别走了!”
刘肖雄就这样被扣留下来。警察在当天下午对他非法抄家,抢劫走他家中的法轮功书籍、电脑等私人物品。
2019年5月20日上午,甘井子区法院一审法官金华没有提前三天将开庭通知送达给刘肖雄,也不依法接收其家属辩护人的手续,并有意阻挠家属辩护与律师辩护,却私下非法突击庭审刘肖雄,完全剥夺了他获得辩护的法定诉讼权。
刘肖雄的家属就法官金华私设公堂的违法行为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但甘井子区法院并没有纠正一审法官的违法行为。
金华在没有公开庭审,且没有律师辩护、家属辩护的情况下,对刘肖雄做出了一年半的枉法判决。
对此,刘肖雄及家属表示不服,向大连市中级法院提起了上诉,并分别向中级法院的院长和主审法官邮寄了各种相关的法律文书,详细介绍了一审的违法行为,要求二审法官秉公办案、无罪释放刘肖雄。
律师也多次与二审法官沟通,指出一审的违法和刘肖雄无罪的事实。
9月16日,二审法官殷传茂完全无视一审的违法事实,枉法对刘肖雄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决。
──转自《大纪元》
(责任编辑:叶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