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11月12日讯】香港一名16岁少女报案在荃湾警署内遭多名警员轮奸致孕后,已接受堕胎手术。11日受害少女透过律师发表声明,指控警方泄露案件资料意图抹黑,并希望法医从胎儿身上,取得DNA样本以辨别至少一名施暴者。
11月11日,受害少女(X小姐)通过代表律师团队透过律师韦智达(Vidler)发表声明,强调香港警察公共关系科和不具名的“警方消息人士”,刻意泄漏有关案件调查的细节,有意公开抹黑受害X小姐。
律师批评,当事人已就事件向警方投诉,原期望有关调查会在公正和严谨程序下进行,X小姐亦从未公开谈论或“宣传”有关案件。但警方竟然故意对外披露案件细节,试图令公众质疑X小姐的可信性,削弱投诉成立的机会。
声明中说,X小姐在10月某日向警方报案,鼓起勇气诉说她在荃湾警署内的遭遇,也忍受了警方对她钜细靡遗且带有侵略性的询问,并接受了法医调查及堕胎手术,法医也从胎儿取得DNA做为样本,要藉此辨别施暴者。
不过在整个调查过程中,X小姐不断向警方询问案件进度,但有关调查小组却拒绝向她提供任何详情。
11月4日,X小姐得知警方在没有她的同意下,以搜查令获取她的私人医疗纪录,同时包括了案发前的医疗纪录。
然而,香港警务处的《罪行受害者约章》,保障刑事案件受害者的隐私和尊严会在任何时候被尊重,但X小姐此时却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被索取医疗纪录,已是滥用警权。
X小姐针对警方搜查令诉诸法庭,发出搜查令的裁判官,于11月5日早上得知消息后,立刻命令暂缓执行搜查令,裁判官更给X小姐颁布“匿名令”,禁止任何人直接或间接识别X小姐的身份违反匿名令可能被视为藐视法庭。
声明中强调,X小姐为有关此案细节在网上泄漏而感到忧闷,警察公共关系科及“警方消息人士”选择性地透露疑似有关案件调查的细节,并对证据作出负面评价,种种行径让客观的旁观者相信,此举是有意公开抹黑X小姐并影响未来的起诉。
X小姐认为,任何警方试图贬损性暴力受害人名誉以及对证据作出负面评论的举措,都是令人不齿且具有冒犯性的,应给予最强烈的讉责。
X小姐最后要求警方立即停止他们不合法且极不专业的资料披露,以及停止评论有关她的案件,她希望自身隐私能够被尊重。
少女被无故拉入警署遭4警轮奸致孕
在此之前,11月8日,网络上还流传出一名16岁少女被港警强奸后怀孕的消息,并称她已经到伊利沙伯医院进行进行堕胎手术,现场图片显示,少女进行堕胎手术时,有港警进入产房。
香港《蘋果日报》报导说,从不同渠道接触至少3个消息证实,一名受害少女因奸成孕,11月7日在伊利沙伯医院堕胎。
事件源于10月中旬,这名受害少女因其他疾病,到伊利沙伯医院急症室求诊,医护人员在有医疗需要下,为少女验孕,结果显示她已怀孕。少女在母亲陪同下,向医护人员说出事件起因。
少女说,约一个月前即9月期间,她在途经警署外时,无故被警方截查,当时她并非参与示威,也没有穿黑衣,结果被无故拉入警署,在警署期间遭到4名怀疑是警员的蒙面男子在房内轮奸。
少女被轮奸后,出现抑郁情况,最初没有报警,后来由律师陪同下,事隔多日才前往警署报警。该少女7日进行终止怀孕手术时,经超声波检查胎儿已经7至8周大,目前法医已介入调查,包括取所需样本化验。
香港警方10日回应传媒查询时称,报案人的指控内容与调查结果并不吻合,警方会继续调查相关指控。同时又向个别传媒“放风”声称,受害少女患上精神病。
民权观察指出,现时警民之间没有互信,由警察自己人查自己人的方式调查这类性质严重的指控,不能令公众信服,也无法排除公众疑虑,而荃湾警署隶属新界南警区,以同一警区的警察调查荃湾警署内警察强奸受害人的指控,给人官官相卫的印象。
民权观察称,自6月香港反送中运动以来,前线警员多次以性暴力言语指骂、威吓示威者,不但破坏警队专业,也让公众认为警队认同性暴力,警员会滥权强奸他人,促请警方管理层正视问题,加强警员的纪律及对性暴力问题的认知。
(记者李芸综合报导/责任编辑:范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