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女记者孔琳琳在英国打人获罪

2019年11月30日社会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11月30日讯】中共央视女记者孔琳琳去年大闹英国保守党年会,在英国被指控普通袭击罪。11月29日,孔琳琳被英国法官判处缓刑一年及赔偿受害人2,115英镑。
英国《卫报》报导,周五(11月29日),英国地方法官沙米姆.库雷西(Shamim Qureshi)在伯明翰地方法院宣布了他的判决。他对记者说:“我得出结论,被告以两种方式做出回应。第一个是掌掴了刘先生,第二个是后来推开他的手臂。第一个显然构成刑事袭击,但第二个则不构成犯罪。”
库雷西说,掌掴的力道如此之大,以至于另一名代表在八个座位外都听到了声音。
法官说:“在我看来,被告失去了当记者的冷静专业精神,反而成为一个情绪失控的质问者。”
他判处孔琳琳12个月的有条件释放,并命令她支付相关费用,包括受害者追加罚款和100英镑赔偿金,总计2,115英镑。
孔琳琳的律师蒂莫西.拉加特(Timothy Raggatt QC)表示将对这一判决提出上诉。
库雷希说,孔琳琳的律师提出的建议是“无效的”,孔的律师提出只有授权的安保人员才能处理当时的情况。
法官还特别指出,在一个视频片段中,警察“显然未能正确控制(情势)”,该视频片段显示孔琳琳打人耳光后发的部分事件。
据报导,49岁的孔琳琳去年9月30日参加了英国保守党年会举行的一场有关香港问题的座谈会,在人权委员会副主席罗杰斯(Benedict Rogers)作总结发言时,她突然情绪失控,大骂在场嘉宾“分裂中国”、“汉奸”及“反中”,在被劝离过程中,孔琳琳涉嫌两次掌掴一位香港出生的学生义工伊诺克‧刘(Enoch Lieu)。最终被伯明翰警方拘捕。不久孔琳琳获释,等候警方调查。
孔琳琳隶属于中共央视子公司中共国际电视台(CGTN)。今年2月,CGTN首次应美国司法部的要求,注册为“外国代理人”。CGTN注册后,将不得不披露其预算和支出,并在包括社交媒体在内的所有平台上注明其是外国代理的免责声明。
孔琳琳打人事件发生后,旅居英国的作家张朴曾对媒体表示,孔琳琳式的专制通行规则,在西方的法治面前处处碰壁,孔也将为此付出代价。他说,中共派出来的记者都是带着任务的,打人在英国是犯法的事情,她也让整个中共政府彻底丢脸,文明世界鄙视它们。
旅美中国问题观察人士张健曾表示:“女记者是可以进行提问的,即便她的问题尖锐一点,荒唐一点。但是她根本就没有在会议的提问时间发问,这是一个记者基本的职业操守。就能证明央视记者她平时这种嚣张跋扈已经到了极点了。”
前《人民日报》驻深圳首席记者程凯则说:“中国严格的讲,是没有“记者”这个行业的,只有共产党的宣传喉舌的工作人员。”
(记者刘明焕报导/责任编辑:祝馨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