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01月18日讯】美中第一阶段贸易协议周三已签署,重点是中共两年增购2,000亿美国商品。次日,美国商务部长罗斯回应外界对中共能否兑现承诺的担忧,称协议具有“最有效”的执行机制,列有详尽的采购清单,并具备单方面惩罚机制。
周四(1月16日),罗斯接受福克斯采访时表示,第一阶段贸易协议具有迄今为止“最精确、最有效”的贸易执行程序,所谓“中方采购可能缩水”之说纯属无稽之谈。
他随后解释了执行机制的运作过程:双方将设立一个审查争议的工作小组,如果他们不能解决争议,就升级到部长级层面,如果短期内仍无法解决,美方做到仁至义尽之后,就有权对中方加征关税,或采取其它报复行动,而中方不能采取任何反制措施。他强调,以前从来没有任何贸易协议具有这种执行程序。
另外,罗斯还表示,协议附带一个好几页的附件,列有中方的详细采购清单,里面附有每种商品的国际商品统一分类代码,以确保尽可能多的美国商品涵盖在中方采购中。他说,这是一个“保密附件”。
罗斯强调,强制执行机制其实是协议中最重要的一部份,因为如果没有真正的执行机制,这个协议就是一堆废纸。
在协议签署当天,中共官方就公布了协议的中、英文版本,其文本内容也佐证了罗斯的上述说法。
协议中文版本的“争端解决程序”部份列明,如果一方(当然是美方)提出申诉,双方的指定官员无法解决,就提交到副部级官员磋商,还不能解决就由中方国务院的分管副总理(刘鹤)和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出面磋商。整个程序最长时限大约百日左右,除非双方同意延长。
如果刘鹤和莱特希泽仍无法达成共识,申诉方(美方)即可采取相应行动,包括停止其在协议下的某一义务,或采取其认为“适当的”、“相称的”的措施。而被申诉方(中方)如果认为申诉方采取的行动“基于善意”,就不会“采取反制措施”,或者“挑战相关行动”。如果被申诉方认为对方“基于恶意”,则可向申诉方提交书面通知退出协议。
协议中文版本中有关“争端解决程序”的关键片段。(网页截图)
而协议的“生效和终止”部份则规定,一方可通过向另一方提供书面通知终止协议,但协议终止要在提交书面通知之后60日起生效,除非双方商定其它日期。
这些条款意味着,如果中方不退出协议,就必须接受美方的单方面制裁。即使中方遭到制裁后要退出协议,那么60天内也不能启动反制措施。当然如果中方决意推翻协议,也可能不遵守60天的规定。
另外,有关罗斯提到的“保密附件”,协议的中、英文文本疑似也给出了解释。
协议中文版本中,提供了一个“附录6.1”,其中列出了在2017年进口额基础上,中方承诺未来两年增购2,000亿美国商品的大致分类和数额。附录显示,中方拟采购包括制成品、农产品、能源产品和服务等4大类共23项商品,每个大类中列有未来两年具体增购的数额。
协议的“附录6.1”列有中方采购商品的粗略清单和采购金额。(网页截图)
中文版本在其说明中称,该附录“只以英文作准”,在完成双方认可的中文译文后,中文文本与英文文本才同等作准。该说明显示,有关这个附录,中文版本尚有未公布的内容。
而在英文版本中,比中文版本多了一个有关“附录6.1”的附件,其中详细列出了上述4大类23项商品涵盖的具体商品名单。除了“服务”分类下的商品,其它产品都列明了国际商品统一分类代码(HS Code)。
该附件共计23页,涉及数百种商品。其中农产品部份,包括大豆、小麦、玉米和大米等主要农作物。
英文版本的“附录6.1”,比中文版本多出了一个长达23页的附件。(网页截图)
据此判断,这个23页附件可能就是罗斯口中的“保密附件”,而且这个附件似乎是应中方要求,只对中国民众“保密”。
(记者钟景明报导/责任编辑:明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