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01月31日讯】针对中共器官移植滥用问题,日本、韩国、台湾的NGO组织发表《东京宣言》,提出11点声明,并成立“中国器官移植滥用亚洲谘询委员会”,联合更多亚洲专家的力量采取进一步行动。
日本的移植旅游考量会(SMG Network)与台湾国际器官移植关怀协会(TAICOT),以及韩国的器官移植伦理协会(KAEOT)于2019年11月30日在日本东京大学联合主办了针对器官贩运及移植旅游的亚洲研讨会。
日韩台NGO《东京宣言》遏止中共器官移植滥用
2019年11月30日日本、台湾、韩国及加拿大的医学界、法律界以及生命伦理界一行九位专家教授于东京大学举行了针对器官贩运及移植旅游的亚洲研讨会。揭露了中共的活摘人体器官。(新唐人提供)
亚洲研讨会邀集日本、台湾、韩国及加拿大的医学界、法律界以及生命伦理界等九位专家教授提出关于本国的移植旅游,尤其是前往中国进行移植旅游的现况分析,并且揭露中共强摘法轮功学员及其他团体的活体器官。与会者并敦促各国国会推进立法或修法,以阻止本国患者去中国买卖来源不明的器官做移植。
图为国际人权律师、加拿大勋章得主、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候选人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 于2019年11月30日在日本东京大学联合主办的针对器官贩运及移植旅游的亚洲研讨会表示,有相当可靠且有力的证据表明,中国活摘器官的罪行仍在继续。(新唐人提供)
在亚洲研讨会后,日韩台主办单位在东京进一步达成共识,决定联合发表《东京宣言》,宣布将扩大邀请亚洲法律专家、医师、医学伦理专家成立“中国器官移植滥用亚洲谘询委员会”,针对中国器官移植滥用问题采取进一步行动,包括防止移植旅游需求面的扩大、遏止对中国器官移植医护人员的培训、要求各国政府不准涉嫌参与活摘器官的人员入境等等。
朱婉琪:中共活摘器官长达20年仍未停止
台湾国际器官移植关怀协会法律顾问(TAICOT) 朱婉琪律师表示,国际社会都知道,活摘器官在中国大陆有长达将近20年的时间,到现在还持续不止。他们这些长期关注活摘器官、人体器官贩运以及移植旅游的亚洲专家,尤其是来自台湾、日本、韩国,集结了在医师、法律专家、生命伦理专家等领域当中的佼佼者,针对中共的反人类罪行,大家觉得真的是“忍无可忍”了。
图为台湾国际器官移植关怀协会法律顾问朱婉琪律师,于2019年11月30日在日本东京大学联合主办的针对器官贩运及移植旅游的亚洲研讨会,详细介绍了台湾2015年成功对《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修法。(新唐人提供)
朱婉琪说,《东京宣言》向欧美社会及国际社会宣示:亚洲的患者不会也不应该成为活摘器官的帮凶。而亚洲谘询委员会成立后,会加强台日韩在国际间的合作,那不仅是跟民间的这些关注生命伦理和医学伦理的医师团体和律师团体的合作,同时也要跟台日韩的政府及国会,在立法的实施、和立法修法的制定上面,彻彻底底的来阻止这些邻近中国的亚洲民众去大陆换器官,成为器官移植滥用的帮凶。
她表示,“我们都知道有些涉及活摘器官的医生,也不断到台日韩参加一些相关的医学会、或器官移植的这些研究交流会,我们也呼吁当地的政府不要让这些涉嫌参与活摘器官或协助移植旅游的医护人员入境,不准到这些亚洲国家进行移植旅游的招揽以及器官移植的培训,以免增强他们去干反人类罪行的技术”。
朱婉琪表示,他们相信把亚洲遏止反人类罪的力量集结,对于欧美也等于是做了个示范,将把亚洲调查的相关资料,包括立法实施后的情况、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法后的现况,及去中国大陆做移植旅游的人数及等待器官的时间,和他们持续调查活摘器官的现况,也告诉欧美政府,希望他们也能够采取采取相应立法措施,共同来制止21世纪前所未有的这种邪恶暴行。
专家赞同《东京宣言》:日韩台联手应对中共活摘器官问题
台湾国际器官移植关怀协会副理事长黄士维医师说,中共1999年开始镇压法轮功,从2000年起大量使用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做移植手术,“这个事情从2006年被揭发到今天为止,我们发现中国器官移植来路不明的还是非常多”。黄士维提出三点呼吁:第一、各国的医师应该阻止自己的病人,到中国大陆接受器官移植手术,因为可能涉及到一些违反人道的事情。
第二、国际社会应该要禁止中国的器官移植论文刊登在国际期刊,除非中国大陆的移植系统变成是透明的系统,合乎国际的标准要求。黄士维举例,浙江大学附设医院院长郑树森是肝移植专家,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头衔是浙江反X教组织的主席,但一个医生担任这样的职位是非常奇怪的,因为这个反X教组织就是中共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甚至衍伸迫害其它宗教团体的组织。
图为台湾大学附属医院云林分院泌尿外科主任黄士维医师于2019年11月30日在日本东京大学联合主办的针对器官贩运及移植旅游的亚洲研讨会表示,通过深入细致的研究,一直到今天,中国移植手术的器官来源主要是法轮功学员。(新唐人提供)
黄士维指出,郑树森有一篇论文刊登在《国际肝杂志》(Liver International),在论文中提到2010年到2014年它们的医院做了565个心死后的器官移植手术,后来就被踢爆说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中国大陆那时候根本没有那么多心死后捐赠器官,郑树森一开始还辩驳说这是合乎伦理的,但随后被前中共卫生部副部长、移植专家黄洁夫说这篇文章是造假的。
第三、遏止对中国器官移植医护人员的培训,医学界知道中国大陆现在的移植医师还是不断的在国际交流,在西方国家接受训练,但国际社会训练这些人,将来它们在中国可能做违反人道、违反伦理的手术,“所以我们呼吁应该给中共更大的压力,除非它的移植系统完全透明,要不然国际社会不应该再训练中国的移植医师。”
日本的移植旅游考量会(SMG Network)SMG事务局长野村旗守说,《东京宣言》是一个极为创新的模式,因为是日韩台三国相互配合步调,共同面向应对中国(中共)的活摘器官问题。三国共同推动制定域外立法(移植旅游),可以加强检查功能,让这个法律能够更易于适用, 他非常赞成制定这个宣言。
图为日本的移植旅游考量会(SMG Network)SMG事务局长野村旗守,于2019年11月30日在日本东京大学联合主办的针对器官贩运及移植旅游的亚洲研讨会分析了一直以来日本媒体及政界甚少报导中国买卖器官等相关人权议题的原因。(新唐人提供)
野村旗守表示,日韩台组织制定这个法律,在三国之间至少要有一个共通的规则。为了制定这个规则,现在由台湾的朱婉琪律师主导,已经开始着手要成立一个包括三国委员在内的咨询委员会更是意义深刻,他觉得可喜可贺。另外,他觉得要有附带惩罚的规则才可以。
日本的移植旅游考量会(SMG Network) SMG代表加瀬英明様则表示,三国皆拥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并一齐发表宣言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首先需要进行三个国家组成的谘询委员会,每个国家各推选三个人也可以,组成的委员会作为出发点,然后努力去增加议员的数量。
加瀬英明様说,在谘询委员会里面,日本若有医疗方面的权威人士参加会更佳。“我们是在批判中共的器官移植滥用并没有在批判中国。但这实际上不仅是医疗问题也是人权问题,如此来看,不是医疗专家也同样可作为委员会的成员”。
韩国器官移植伦理委员会代表韩国京畿道水原地方法院法官金松(Kim Song) 表示,很多法学专家都会认同《东京宣言》的立意,支持并参与进来。法学专家们在现实利害关系和力量逻辑方面,要根据人类普世的价值和法律保护的价值,做出中立的判断,这些是受到训练的人,至少在民主国家是这样的。
图为韩国水原地方法院法官金松于2019年11月30日在日本东京大学联合主办的针对器官贩运及移植旅游的亚洲研讨会,介绍了韩国器官移植法、有关器官贩运罪的案件,以及最近提交给韩国国会的防制移植旅游的修正案。(新唐人提供)
金松说,因此当他对周围的人们提到发生在中国的强摘器官和现在韩国政府对此事的应对时,很多人的反应都很敏感,认为不够正义,甚至表现出很悲愤。因此他认为向更多的法学专家介绍宣言的立意,并联合他们会带来巨大的影响。
韩国器官移植伦理委员会会长李胜远 (Lee Seung won)表示,如果以前是看到问题的个人或团体各自提出问题各自行动,那么现在起亚洲有了共同发声的有力的中心点。从超越单纯的宣言,被赋予具体的课题角度可以说有了更强有力的推动力。
《东京宣言》全文–针对中国器官移植滥用问题
铭记《关于适用生物学和医学的保护人权和人的尊严的公约》:《人权和生物医学公约》(1997年,ETS第164号)和《关于人类器官和组织移植的生物医学及人权公约之附加议定书》,ETS第186号);
考虑到《欧洲委员会反对人体器官贩运公约》的目的是通过将特定行为明订为犯罪行为来防止和打击贩运人体器官,保护受害者的权利,并促进在打击贩运人体器官方面的国家之间及国际合作;
鉴于中国(中共)的器官移植系统不符合世界卫生组织对器官取得途径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的要求;
鉴于2006年,加拿大人权律师大卫·马塔斯(David Matas)和加拿大前亚太地区国务卿大卫·乔高(David Kilgour)对被关押的中国法轮功学员被强摘器官的指控进行独立调查后,得出的结论认为,法轮功学员是因为被夺取器官而遭到杀害;
鉴于2019年,由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主席杰弗里·尼斯·QC爵士担任主席的伦敦独立人民法庭(中国法庭)公布裁决: 在中国,为取得器官而继续杀害犯人,受害者包括被囚禁的法轮功运学员;对法轮功学员和维吾尔人犯下反人类罪;
鉴于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和联合国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问题特别报告员对活摘囚犯器官的指控表示关注,并呼吁中共政府增加对器官移植系统的问责制和透明度,并惩罚器官移植滥用者;
鉴于前联合国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问题特别报告员曼弗雷德·诺瓦克(Manfred Nowak)和加拿大独立调查员大卫·马塔斯和大卫·乔高要求提供信息,但中共政府未能充分说明器官的来源;
鉴于为贩卖人体器官而杀害宗教信仰者或政治犯是对基本生命权的严重和不可容忍的侵犯;
决心为灭除贩运人体器官和活摘器官作出重大贡献,将引入新形态的犯罪态样以对现有国际法作出补充;
认识到对人体器官贩运所造成的全球威胁,应鼓励密切的国际合作;
我们兹声明如下:
1.促中共政府: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镇压,监禁和虐待;停止强摘所有囚犯的器官、撤除军队系统从事器官移植、建立和规范合法的器官捐赠制度(每个器官移植捐赠者均应以书面形式同意捐赠。这些同意书应可供国际人权官员检查)以及开放国际调查所有看守所心和拘留处所;
2.促医学专业人士积极劝阻患者前往中国进行器官移植手术;
3.促各国政府不要向正在寻求器官或人体组织移植培训的中国医师签发签证;
4.促亚洲,美国和欧盟的医师不要前往中国给予移植手术的培训;
5.促所有医学期刊拒绝接受中国有关器官移植经验的研究论文;
6.促亚洲,美国和欧盟颁布域外立法,对参与未经同意的器官移植的行为予以刑事惩罚;
7.促亚洲,美国和欧盟政府禁止参与器官贩运或活摘器官的人员入境;
8.促每个国家规范尸体及活体捐赠的法规,并确保其符合国际标准;
9.促每个国家为患者提供公平获得移植服务的机会,并与所有有关当局合作,充分蒐集,分析和交流与非法获取的人体器官有关的信息,提供给专业人员及有关官员此类讯息并加强培训;
10.促每个国家开展关于贩运人体器官的非法行为和危险的宣导;
11.邀请亚洲法律专家,医师、医学伦理专家成立“中国器官移植滥用亚洲谘询委员会”致力于实现上述目标。#
2020年1月20日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