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判法轮功学员的检察官法官 恶运缠身

2020年02月14日人权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02月14日讯】秦必先,湖北省荆门市京山法院法官,于2019年9月2日晚10时许,突发心梗,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无效而死,年仅49岁。
陈晓军,内蒙古锡盟锡林浩特市检察院副检察长,2019年1月30日,他在接到纪检部门的电话后,随即从18层高楼跳下身亡。
李桂静,辽宁葫芦岛市绥中县法院刑庭副庭长,2019年12月中旬,其35岁的儿子鲁晓峰,突发心肌梗塞死亡,留下一个7岁的孩子。
在中共对法轮功长达20年的镇压和迫害中,中共司法界一直是迫害法轮功的重灾区,同时也是法院,检察院人员厄运频发的重灾区。
明慧网报导,湖北荆门京山法院法官秦必先积极追随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他和京山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610”办公室主任、国保大队队长彭义林,公安局等相关人员,2008年对当地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判处法轮功学员肖厚珍7年,丁心正4年,陈兰芳4年,胡翠兰4年,董登桂4年,尚其凤4年。
锡林浩特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晓军,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起诉而导致无辜民众遭受残酷政治迫害,被海外明慧网和国际迫害法轮功追查组织等记录在案。其任职副检察长期间,锡盟地区至少有5位法轮功学员因坚持修炼而遭中共检方非法起诉。
其中,法轮功学员米超和宋晓花2017年7月被锡林浩特国保队警察绑架。警方构陷他们二人的材料漏洞百出,米超、宋晓花俩人也曾在半年内不断将辩护材料递交到检察院,资料中讲述了法轮大法真相,并从法律、道义的角度,奉劝司法人员要恪守良知,维护法律尊严。
2019年1月初,锡市检察院在几经退案、补侦、延期后,从各科室抽人组成一个临时的所谓“合审团”来讨论此案,而当时的检察人员都不愿自己承担后果。最终,合审团还是议定把米超、宋晓花两位法轮功学员起诉到法院。
辽宁葫芦岛市,绥中县法院刑庭副庭长李桂静,多次参与给法轮功学员枉法判刑。有法轮功学员给李桂静讲法大法好,受迫害的真相,她也不听。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在中共迫害法轮功19年中,有20,784参与迫害者遭厄运,包括他们的亲友4,149人。其中检察院有118人,检察官占95人,在95人中,有16人殃及23位亲友。
近20年来,明慧网报导大量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检查官或法官,他们遭遇厄运的事实,以下仅列举部分案例。
原哈尔滨市检察院检察长杜松岩跳楼自杀
杜松岩,原哈尔滨市检察院检察长。在其任职期间,哈尔滨市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中,因判刑致死者有9人,对此,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11年,杜松岩退休。不到一年,2012年4月25日凌晨4点40分,他在北京跳楼自杀,终年61岁。
吉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吴长智被调查落马
吉林省纪委监委2018年11月13日消息,吉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吴长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委审查和监察委调查。
吴长智,56岁,其在任职松原市检察院检察长期间,吉林省发生了一百多起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案例,包括松原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案例,如:被华玉茹被非法重判11年,她的丈夫马子富被非法重判10年。
吉林舒兰市检察院检察长被监委监察调查
2018年12月18日辽源市消息,舒兰市检察院检察长、原舒兰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侯长富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被监委监察调查。
侯长富,1970年出生,他在任期间,大肆绑架当地法轮功学员,尤其在任政法委书记的5年中,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构陷、绑架、抄家、拘留、洗脑、非法判刑等。
内蒙古赤峰元宝山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猝死
李秀丽,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负责承办对公安机关等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等工作。
十几年来元宝山区公安局对法轮功学员的构陷案件上报检察院以后,李秀丽一律给定性为刑事案件而下达准予逮捕的批示。
任职期间,他至少对32名元宝山区的法轮功学员非法下达逮捕令,致使他们被非法判刑,遭受迫害。
2017年11月,48岁的李秀丽在检察院楼道内倒地而亡。
内蒙古正蓝旗检察院检察长李胜革猝死
李胜革,51岁,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检察院检察长。2018年3月8日清晨,出门下楼梯时,突发心脏病猝死。
李胜革曾在锡盟多伦县检察院工作,检察院罔顾法律尊严和事实依据,明知被抓的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却很快下达批捕令。法庭上,李胜革充当检察院第一公诉人,协助法官违法判决,导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法轮功学员为自己辩护时,李胜革极尽诋毁之词,谩骂法轮功创始人,攻击法轮功,当庭公开谩骂法轮功学员,叫嚷:“你们只能低头认罪。”
汉中市中级法院法官杨明德病死
2019年3月28日,汉中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高级法官杨明德,因患病医治无效,壮年55岁之际死亡。
杨明德在中共法院工作长达30年之久,期间全程参与了陕西省迫害法轮功的诬陷案,为中共冤判法轮功学员效犬马之劳。
在其任职汉中市中级法院院长期间,被汉中市及管辖的法院冤判的法轮功学员杜淑明、杜淑慧、李金凤、左丽至今仍在陕西女监遭受迫害;2018年,杨明德对法轮功学员杨华、兀亚莉枉判5年
最高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判囚终身
奚晓明,曾任中共最高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2017年2月6日,因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
奚晓明在任期间,就积极效忠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申诉案件上,都根据中共的要求断案,如:法轮功学员李志勤2007年9月12日被河北宁晋县国保大队13名警察翻墙入屋,摸黑毒打,直到李志勤奄奄一息,被抬走。警察告知家人李志勤是“突发心脏病死亡”,尸体被强迫火化。
2012年,李志勤家属申请国家赔偿,邢台市法院和河北省高级法院相继驳回申诉。当地国保还把申诉人李志勤的儿子抓到邢台洗脑班拘禁一个多月,逼迫其放弃告状。2014年3月13日,案件的代理律师及李志勤的亲属向北京最高法院提出申诉,遭当地电话威胁。同年8月,最高法院作出立案通知,称案件已驳回并审结,而此前家属、律师一直没得到消息。
律师气愤地说:“想不到最高法院更黑!简直是枉法裁定!”而作为最高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的奚晓明,对申诉案件不作为负有责任。
大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被“双开”
李威2006年起历任大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等职;2015年1月15日,李威被通报“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李威任职期间,迫害大连法轮功学员典型案例包括“十佳维权律师”法轮功学员王永航被重判案。
2009年6月王永航为法轮功修炼者从日旭作无罪辩护,被原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下密令迫害,11月27日被沙河口区法院非法判刑7年。王永航上诉,大连市中级法院于2010年2月4日没有经过开庭审理就直接宣布对王永航律师维持非法原判,关押到沈阳第一监狱。2016年7月3日,王永航结束漫长的7年冤狱,回家。
甘肃永昌县法院院长石多英被摩托撞死
石多英,男,48岁,甘肃永昌县法院院长,曾将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判刑送入监狱,2004年9月3日在兰州出差时被摩托车撞死。
沈阳三法官脑病死亡 其中一名临终忏悔
柳晔,原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副院长,曾口出狂言:“遭报应,鄂安福算个啥,要说我嘛,还差不多!”
2014年7月10日,柳晔与同事外出办案,走着走着,突然就不行了,脑出血死亡,年56岁。他是该法院第三个因脑部疾病死亡的法官。
张文,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2009年2月中旬,突发脑部怪病,在去北京医治途中死亡。此前,他刚刚参与对四名法轮功修炼者非法判重刑:王素梅10年,奚常海11年,孙玉书8年,霍德福6年。
鄂安福,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法官,45岁,于2011年2月18日脑出血,历经近两个月的抢救后死亡。鄂安福在2001年非法秘密冤判5名法轮功学员3年至8年的重刑。
和其他遭恶报者不同的是,鄂安福在临终前认清了自己的罪行,并虔诚地向法轮功学员忏悔,同时退出了中共邪党组织。
2014年7月10日,柳晔与同事外出办案,走着走着,突然就不行了,脑出血死亡,年56岁。他是该法院第三个因脑部疾病死亡的法官。
张文,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2009年2月中旬,突发脑部怪病,在去北京医治途中死亡。此前,他刚刚参与对四名法轮功修炼者非法判重刑:王素梅10年,奚常海11年,孙玉书8年,霍德福6年。
鄂安福,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法官,45岁,于2011年2月18日脑出血,历经近两个月的抢救后死亡。鄂安福在2001年非法秘密冤判5名法轮功学员3年至8年重刑。
和其他厄运缠身者不同的是,鄂安福在临终前认清自己的罪行,并虔诚的向法轮功学员忏悔,同时退出了中共党组织。
明慧网报导,鄂安福是于2010年12月31日突发脑出血,被送进医院的。在住院期间,一位探望的亲戚在和他唠嗑时说:我看到了法轮功(学员)送到我家门口的真相资料,说你们法院副院长张文刚刚在判决四名法轮功学员6到11年的判决书上签字,自己就得了一种怪病,还没确诊就死了,还有一个叫亢荣东的法官参与迫害法轮功,出了车祸,骨头都撞折了,有这事吗?
当听到这位亲戚的话时,鄂安福的眼神里流露出惶恐与不安。
也许是出自内心的忏悔或恐惧,鄂安福不断地叮嘱家属,“快去找炼法轮功的!快去找炼法轮功的!”
一位法轮功学员知道了,前去看望鄂安福,当着这位法轮功学员的面,鄂安福讲述了自己十年前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经过。
2001年,中共对法轮功打压初期,新城子法院(现沈北新区法院)曾非法秘密判处多名法轮功学员重刑(数位被判五到八年),鄂安福参与了这些案件的非法审理。被无罪判刑的女法轮功学员中,第三小学的体育老师王敏是鄂昔日的同事。鄂安福说:我竟把自己昔日的同事送进了大北(辽宁)女子监狱,后来得知王敏在狱中吃了不少苦,还得了重病,心里感到有些内疚。
鄂安福还说,近几年,在法院不断地接到法轮功学员的真相电话和信件,知道自己当年做错了,但却没从内心对自己的行为真正的忏悔。他今天把这些十年前干的坏事都说出来,向那些被他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深深地忏悔,他要在死之前,说出自己干的这些昧良心的事。
鄂安福表明自己要退出共产党的一切组织,没有共产党的谎言欺骗,自己当年不会对法轮功那么仇恨,以至于助恶为虐,迫害好人,使自己犯下了大罪,受到天理的惩罚。
“十年了,这是我这辈子干的最大的亏心事儿!”他说。
明慧网评论,古人有句话:“试看古往今来,只是一本帐簿。”上天明察秋毫,天理制约一切,因果循环,善恶报应,是毫釐不差的。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