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05月22日讯】日前香港电台节目《头条新闻》一集内容遭到通讯事务管理局裁定“失实”且“辱警”,因而停播。撑公共广播运动的发言人麦燕庭接受《珍言真语》专访时表示,打压《头条新闻》很显然是大陆批斗式作法来到香港。香港新闻自由已到危险阶段,此次事件非偶发或单一,而是一个趋势。她呼吁市民向通讯事务管理局要求覆核,表明不同意这个裁决,共同守护香港的传媒自由。
麦燕庭表示,自从中共港澳办及中联办主任换上夏宝龙及骆惠宁后,加速对香港的打压。而此前历史科试题争议后,接连出现《头条新闻》遭到停播,可看出中共正加强管治、控制香港的教育与传媒,“《头条新闻》只不过是整个大环境里其中的一部分。”
具有31年历史的《头条新闻》以幽默诙谐的形式,讽刺时弊,深受港人喜爱。2月14日艺人王喜在“惊方讯息”环节扮演警察,并躲在垃圾桶,引来超过3300名公众人士投诉,因而遭通讯局裁定污蔑和侮辱港警。
“《头条新闻》曾几何时有这么多人去响应、去投诉,不就是警务处长邓炳强骂完,接着通讯局收到投诉后,按‘程序’处理。”麦燕庭说,这种作法很显然是大陆的批斗形式,“而有人利用这个‘程序’,或钻‘程序’的空子。”
麦燕庭表示,欧洲人权法庭已有类似裁定,“讽刺式的节目是需要存在的,是民主社会的一个特色。透过这样讽刺式的节目,公开讨论一些与公众利益相关的事务,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民主社会的标志。”
不过,讽刺时弊却中共的禁忌,她认为通讯事务管理局及商经局已串通,抽走此类型节目,“不就是把香港和内地‘看齐’了吗?”
“这次事件影响很大,这必然是针对香港电台,针对个别节目,我们可以看到这个趋势会陆续到来。”麦燕庭呼吁香港市民致信通讯事务管理局,表明不同意此裁决,要求通讯事务管理局覆核,她也呼吁前线的工作人员,考虑司法覆核。
“这个裁决影响很深远,不单只影响到《头条新闻》,而是它(中共)将整套内地的(党)文化引入到香港。尤其现在可以说警察是不能动的、不能批评的、不可以骂的,只可以称赞。”
她说,若此恶例一开,今后是否连整个港府、特首等,都不能接受问责、批评、责骂、评点呢?
“香港新闻自由已到了危险的阶段”,麦燕庭说,近两三年来,港府成为打压言论及新闻自由的来源之一,“它手持公权力,它更加有所谓的把柄或者途径去打压你。”
她说反送中运动初期,警察驱赶媒体记者,而今“他(警察)是明知道你在那里工作,知道你是记者,他会说:‘我要你停机!’这根本就是大陆公安的做法。”“公权力是这样的吗?你(警察)不受监控、不受监察,这个就是他们的心态。”
此外,她还提及,中共打压香港媒体除了以往限制提供资讯,断其广告收入外,当前再以诉讼方式打压传媒。
以下为采访内容整理。
文革式迫害 打压《头条新闻》标志性灭声
记者:每一次采访你都是有大事发生。
麦燕庭:每见一次面就证明香港的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又受到另一次的打压。
记者:香港电台31年的《头条新闻》播完这一季后就暂停,怎么看《头条新闻》成了被打压对象?
麦燕庭:实际上我觉得不只是《头条新闻》,《头条新闻》只是在大环境里其中的一个环节。自从夏宝龙(港澳办办公室主任)与中联办换了骆惠宁上任之后,对香港的打压已经加快了很多,而且目标很明显。现在看到的是《头条新闻》,当然与整个言论自由有关。最近的历史题(争议),就是教育,通识科老师也是教育的问题。教育涉及文化的传承,与整个社会大环境的改变有关,传媒当然也是整个文化环境里一个很主要的组成部分,所以传媒和教育很明显是中央要打压香港或加强管制、控制的一个主要的范围,《头条新闻》只不过是整个大环境里其中的一部分。
内地批斗形式入港 钻程序管制空子
麦燕庭:为什么选《头条新闻》呢?是因为有空隙去整治吗?那种做法很明显是内地一种批斗的形式来到香港。如果不是政府部门,像考评局,它先在网上找一些言论,然后靠一些所谓左报骂完,接着政府发声,接着将这些上纲上线,然后香港的官员骂完后,就到内地的官媒发声,给你感觉这个势头你不能不处理,现在看到试题的情况就是这样。
政府部门更加简单,既然是部门,一定有上级,它现在就利用管制的机构来管你,它说已经经过所有的程序,这个是我们行之已久,十分之有效的程序,而香港电台节目上是受通讯事务局的管制,直属的政策局就是商经局,于是它就藉着不同的节目,逐个节目来审查你。《头条新闻》已经有31年,曾几何时有这么多人去响应、去投诉,不就是与警务处长邓炳强骂完之后,拿了两个节目出来骂,接着通讯局收到投诉,收到投诉就按程序去处理,现在程序的结果就是这样。
但如果我们将这件事往大处看,究竟它的程序是否是真的程序,大家知道很多程序是很多空隙的,为什么以往可以的现在不行,这样就知道不是程序,是有人利用这个程序或钻程序的空子。如果讲监管也好什么也好,一定是有些守则、原则,这些通常是“形而上”的、广阔的东西,不会很具体,你抓着这些所谓的原则,你怎么理解、怎么去用,就可以因人而异。比如我们过往没有骂过政府吗?肯定有,为什么其它政府不出声,现在要出声呢,大家想一想,连董建华都被人骂过。
讽刺节目是重要民主社会的标志
麦燕庭:董建华(治港)很差的时候,《头条新闻》就将他与塔利班政权来对比,老董那时候虽然很不高兴,骂完之后没有事了,表达了他的意见,他不会利用所谓投诉机制去投诉,因为他知道作为一个执政者应该有胸襟去接受批评,甚至是被人讽刺。欧洲人权法庭已经有裁决,说得很明白,作为一个政客应该有更大的包容去面对这些批评甚至是一些讽刺的事。
很可惜我们现在的官员不知道是越来越心虚,还是越来越心胸狭窄,越来越远离文明的民主国家的一些习惯。邓炳强自己写信去港台骂还没完,还说得很明白“我会去通讯事务局投诉”,投诉之后就有3000多个投诉跟着来,如果说程序除有人投诉,过往的官员不会投诉,现在官员是“身先士卒”,自己去台前做大戏之外,就是怎样去评定这些所谓被投诉的节目。
《头条新闻》过往也被人投诉过,但是那些投诉没有成立过,我记得至少有两个。在09年时说,有些“老鼠笼”变身做什么这样,又跟着有传闻说中国人民大学那个化学博士学位可能是做假,我不知道大家想到是谁?我心目中是有一个人,那是立法会议员。当时就有人去投诉,当时广播事务管理局裁决是什么呢?第一,没有人会觉得这些讽刺式的节目是说真的事实。第二,虽然说那个化学博士资格有可能做假,但是他说明白是传闻,作为这些个人意见,节目因为他放在个人意见节目里,他说作为这些个人意见,节目是接受一些基于一些传闻,而他是真心相信而做出评论是可以接受的。当时是可以这么宽的,当时的判决都可以这样,但现在怎样呢?
当王喜的《惊方讯息》说,“你医生口罩不够用吗?我们那个警察很多啊。”这个陈述是有根据的。大家都应该知道报纸上也有说的,但是他都继续还说,“报纸是那个节目的第二天出报,你怎么知道呢?”大家都知道报纸是隔天的,就是说那些消息是当天就有了的,但他照样说“你这些没有准确的消息”,我知道都不可以吗?要比别人后知道才可以吗?要有合理的标准才可以,这是什么标准呀?这分明就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我解释了我是基于事实去做出的,你都说“你怎可能会知道”。所以就可以看到通讯事务管理局根本就是已经有一个前设,“就是要整死你,你交上来的理据我不理”。连这么基本的传媒的运作他都不知道,是不是秀才遇着兵这样的态度呢?
之前梁美芬那个案件,她是传闻都可以作为所谓讽刺式节目的基础,我看不出来为什么这次给你所有证据,你都觉得不合适,那就很清楚、很明显,你是有针对性的。
大家都知道讽刺式节目,它的本质就是有所谓的夸大,甚至有一点点的扭曲现实,也是为了去搞出一点点事情来,也有一点点的,不是无中生有,只把事情搞大,针对某一些东西,这是它(节目)的本质。而欧洲人权法庭在过往的一些针对英国广播公司甚至其它国家的投诉,其实已经裁定了,因为它在本质上是有一点这样的特色,它是应该有这个特质。而且当时人权法庭那个裁决说得很清楚,一个民主社会需要有这样独特的表达形式,这些讽刺式的节目是需要存在的,而这种存在是民主社会的一个特色。它(欧洲人权法庭)甚至还讲到,如果一个民主社会不可以透过讽刺式的节目去公开讨论一些与公众利益相关事务的话,这个民主社会的特色会受到影响,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民主社会的标志。
现在通讯事务管理局,甚至是商经局,我觉得他们有打聋通(串通)就是要把这一类型的节目抽走。这也可以说是香港和内地的一个很大的分别,在内地有没有可能有这种讽刺式节目存在,没有的。但是在香港《头条新闻》差不多可以说是唯一的这一类的讽刺式节目,而你(广管局)简单来说你要抽走它的话,不就是把香港和内地看齐了吗?所以那些人说,“怎么没讽刺式(的节目),我们有相声,诸如之类”,大家都知道那些相声在讲什么,也不会讽刺时弊,因为那些是它们(中共)的禁忌,现在很明显把这些东西搬来香港,来控制(传媒)。
所以这次事件的影响其实是很大的,这必然是针对香港电台,是针对个别节目,我们可以看到这个趋势会陆续到来。刚才问为什么是《头条新闻》?我可以告诉你,《头条新闻》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例子,接下来,我很相信《铿锵集》这些节目都会(被针对)的。《左右红蓝绿》就已经开始(被针对)了,所以可以看到,它们(广管局)会利用这些所谓的机制,指有人投诉,我(广管局)要处理投诉,然后商经局就会出来说,你(媒体)要检讨,要怎么样怎么样,现在这就是整套的流程。其实在过去几次的事件里,都已经见到是这样(操作)。
公权力者不受监察 带头打压传媒
记者:将文革式的手法搬到香港,今年(香港)回归都23年了,现在的新闻自由到了什么阶段?
麦燕庭:我会觉得现在真是一个很危险的阶段,因为过往打压新闻自由也好,(打压)言论自由也好,很大部分是个别人,或者是一些建制派等(在打压),但是始终不是政府(在打压)。但是近两、三年,大家看得很清楚,政府其实就是打压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的压力来源之一。当它有公权力去打压你的时候,它怎么会不做呢?尤其是传媒会盯住它,所以它一定会针对传媒的。而它手持这个公权力,更加有所谓的把柄或者途径去打压你。
想一想目前已经到一个什么程度呢?我觉得至少我在过往不能想像的是,警方居然可以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他为了要妨碍记者采访,去年的6月12日,已经见到那个势头就是这样的了。他(警察)会先将记者推出去,“你(记者)不可以在那里”,他会把你赶走,这种做法已经是较为常见了。但是最近在旺角的那个个案就非常离谱,他(警察)已经不仅仅驱赶,他是明知道你在那里工作,知道你是记者,他会说“我要你停机”,这根本就是大陆公安的做法,他已经不是在遮挡你的镜头,他直接叫你关机,不准直播。喂,公权力是这样的吗?你(警察)不受监控、不受监察,这个就是他们的心态。这种(行为)更加的让人看到,当政府手持公权力,而它又不想被人监察的时候,它就要打压传媒,它有它的所谓的办法或者资源。那你可能会问,“过往它(港府)为什么不这样做?”过往它需要面子嘛,它会看看国际社会对于一个所谓文明的地方的要求是什么,它不够胆量这么的过分。现在很明显可以看到(它)做了这么多事情,甚至连改试题,都做得出来到时候,你都会想问一句:“它有什么事情不够胆量去做?”
打压传媒手段多样 新招“诉讼”消耗资源
记者:除了打压港台之外,中共对于其它传媒机构,包括黎智英被拘捕,其他传媒的老板或者其他传媒机构,(中共对)他们的打压和渗透手法是怎么样的?
麦燕庭:现在(中共)打压手法没有什么转变的。过往(中共)先是在所谓的信息方面去修理你(传媒),比如所谓“有料(有消息)”也不释放给你。第二就是在财政,在广告上面呼吁所谓一些(中共)友好的团体不在你那里下广告。传媒来说其实卖纸(卖报纸)是收回成本很小的一部分,主要是靠广告(收入维持经营),所以它(中共)在这方面打压你,报纸主要是靠广告,网络上的媒体,它就去搞黄标。其实手法是一样的,就是先是在资讯,在人方面卡(钳制)你,接着现在就在钱方面卡(钳制)你,然后再有的就是利用诉讼(来打压传媒),过往它们较少用诉讼(的方式来打压),因为第一真的会很扬(张扬)。
第二法律对它们(中共)来说,它们不是看得太重,但现在它们知道,在香港大家都在讲法治,它们的法治就是以法律的手段来制裁你,跟我们一向所认识的法治(是不同的),所谓要人人平等,要有公平的机会,要在公平的平台上做事,而且法律是应该用来维持公义,它们(中共)的想法是完全不同的,它们是以法治人,而我们想的就是西方社会所讲究的公平的法治。但是它知道这样(诉讼)是可行的,尤其是当它知道你(传媒)最不听话的时候,我(中共)就去释法,其实那些法官他们不会不考虑这些的,所以法庭近几年的判决,我们在过往是很难想像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但现在会越来越多。
你可以看到一个所谓用法律手段,用诉讼方式来打压你(传媒),这是一个新手段。这一个做法也跟新加坡相似,新加坡政府真会事无大小,(只要)它觉得你不对,它就告你。即使你最终给打甩了(赢了官司),你在整个过程里边,你面对诉讼,那个心理压力,资源付出,钱的付出,有多少?这些普通人其实都做不到的。黎智英有钱跟它打(官司)。如果你是一个普通的市民,当作是《头条新闻》那样。现在《头条新闻》香港电台台方肯定不会出来啦,它都已经“跪低”了,接受了(裁决),甚至全部下架,又说要大检讨。你叫一个普通的,就当《头条新闻》监制或者一些节目制作人员,他不满意,他要自己去(司法覆核)。你想一下,涉及的钱有多少,我要司法覆核你(通讯事务局),司法覆核这个不公的裁决,作为一个通讯事务局,你没有那一个法定的地位,就着这件事情作出裁决。或者你的裁决是不对的,是不公义的,是不符合程序的,诸如此类。但我也要有钱才行,更别说通常我冒出头来要求作司法覆核,肯定日后“无运行”。
市民两渠道投诉 一定克服困难走出来
记者:前线(的工作人员)怎么去维护新闻自由呢?
麦燕庭:我觉得始终都要走出这一步的了。虽然是困难的,但是都要走。我觉得前线的工作人员,可以真的考虑司法覆核。作为普通市民,我觉得都有事情可做的,譬如说,可以写信给通讯事务管理局,表明不同意你那个裁决,要求通讯事务管理局它自己覆核。我觉得这个都是可以做的。
过往还是广管局(广播事务管理局)的年代,市民就着影视处(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因为当时那些投诉,(市民对)电视台的投诉是可以去影视处的,影视处处长作出裁决之后,市民不满意可以向广管局投诉,要求它覆核。市民还可以直接向广管局投诉,是有两个渠道的。我相信通讯事务局不可能没有这个机制的,因为这也是国际人权公约规定,公约的精神是需要有一个所谓的给人申诉的渠道,所以它一定有的。
因为这个裁决的影响是很深远的,不单止是影响到《头条新闻》这个节目,而是它将整套内地的文化引入到香港,尤其是看看现在差不多可以说警察是不能动的、不能批评的、不可以骂的,只可以称赞。为什么我会这么说呢?通讯事务管理局在它的裁决当中说了一件事,它引用了港台的电视节目守则的约章,它说这些节目不可以导致任何人士或者群体,基于“社会地位”,这些原因而遭人憎恨、畏惧,或者受到污蔑、侮辱。
很明显都看到,它说你在辱警。但是这些约章所讲的“社会地位”,其实不是指政府,它是指一般普通人,它那前前后后的内容是指,譬如一些弱势社群,你不可以歧视它,诸如此类,并不是指警察。试想如果警察这个群体是可以成为“社会地位”的时候,那为什么那个路政(署)不可以呢?医管局不可以呢?政府不可以?问责班子更加不可以?特首更加不可以?所以如果此例一开,就即是说全部政府的部门,你都不可以批评、不可以责骂、不可以点评。
前线的工作人员可以采用司法覆核的方式,市民亦都可以向通讯事务管理局,要求它覆核,表明我不同意你的这个裁决。通讯事务管理局的讲法是:(《头条新闻》)有3000多个投诉。我记得在之前出现一些港台风波的时候,当时赞赏《头条新闻》、《铿锵集》的人数是远远多于投诉者的。我记得那个(赞赏的)数目应该是投诉的七至八倍,我希望当时赞赏过《头条新闻》的市民,都应该要尽一份力,向通讯事务管理局反映对这个裁决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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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香港大纪元/责任编辑: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