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富豪猥亵9岁女童案宣判 只判5年网民哗然

2020年06月18日时政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06月18日讯】6月17日,新城控股前董事长王振华猥亵女童案宣判,被告王振华和周燕芬均以猥亵儿童罪分别被判5年、4年有期徒刑。消息传出后,网民哗然。此前,据媒体报导,周燕芬带受害女童到酒店后王振华实施犯罪。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0年6月16日,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开审,庭审分两天进行、历时16小时。6月17日,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分别被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4年。
消息传出后,网民们纷纷留言说:“五年。。。不如罚酒三杯得了。自己家有小女孩那就请您多费心多照看,这个结果逆天更多幼女要遭。。。。”、“这样的人渣还要审判啊,浪费社会资源啊,直接枪毙吧!!”、“里面绝对存在司法扭曲,避重就轻!”、“有什么办法。生活在中国就是一辈子的屈辱。不认命就逃出来。”、“这样的恶行不从重处罚、真让人心寒,背后有什么利益链?”
早前,去年7月3日,陆媒报导,身价千亿的房地产巨头王振华,对一位9岁女童实施了猥亵(或性侵)。49岁的江苏徐州女子周燕芬供称,2019年6月29日,她带了两名分别9岁及12岁的女童入住酒店,两名女童的母亲为她的友人。
周燕芬谎称带她们去上海迪士尼玩。当天,在一间5星级酒店,王振华对9岁女童实施犯罪,事后付给周女1万元人民币。事发后,女童打电话向在江苏的母亲哭诉。母亲报警后,王振华被采取强制措施。
王振华猥亵女童曝光后,相关报导被迅速删除,几家媒体转载的相关消息也被迅速删文,此事引发公愤,认为王的官方背景深不可测。
伴随着事件的不断发酵,有网友直指,王振华早已是“惯犯”。
网上也有评论认为,从周某带幼女到酒店,再到王振华猥亵,这中间一连串的交易都显得十分娴熟,很显然,这并不是他们第一次交易。在他们的背后,应该存在着一个长期有组织输送幼女专供富豪权贵们淫乐的犯罪链条。
还有评论说,王振华曾创办了专门“资助”偏远农村孩子的“七色光计划”。王亲自参与,主要帮扶对象是贫困地区的青少年。想想看,具有恋童癖的王为什么要做这个计划?他已接触了多少农村少女?又会有多少幼女被其猥亵?这一切令人细思极恐。
(记者刘明焕报导/责任编辑: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