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揭秘中共酷刑系列之三:水刑

2020年06月25日中国禁闻新闻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06月26日讯】“水刑”自中世纪问世以来,一直被公认为是酷刑。二战时,纳粹德国的盖世太保,以及侵华日军都曾对囚犯实施水刑。因为太过残忍,水刑被《日内瓦公约》等国际法律条约明令禁止。然而,在当今中国的关押场所,水刑却被大规模的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而且花样翻新,名目繁多。例如“滴水穿石”、“在水一方”、“水池游泳”等。今天的揭秘酷刑系列报导,我们就来看看中共是如何使用水刑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的。
在广州市黄浦区的一家强制戒毒所内,有一处由中共财政拨款建立的“思想教育学习班”(也被外界称为洗脑班)。据曾在这里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邹玉韵回忆,每一位被绑架来的法轮功学员,遭受的第一道酷刑,就是水刑。
法轮功学员邹玉韵:“那个高高的那种红色、蓝色的大水桶,装满水之后把我们整个人倒插进去,那个水就淹没到你肩膀以下了,它在那里震了一下,然后再把你提出来。(录音2)就是感觉快要憋死的那种感觉,出来一口气没喘过来又进去了,所以就会呛很多水进肚子里。来来回回这样弄。一天数不清。”
溺水而死,一直被认为是最痛苦的死亡方式之一。而水刑,则让受刑者反覆感受溺水时的窒息和濒临死亡感,因此被视作十分残忍的酷刑,许多国家都明令禁止。此外,医疗人员也曾多次警告,水刑是可致命的。
邹玉韵:“有一个老师酷刑后,第二天,还是第三天就被他们折磨死了。”
前长春市三甲医院内科主治医师朱雅莉:“如果她是被动这样情况下,她会非常恐惧,恐惧的时候人会挣扎,她心跳也加速了,呼吸会非常急促,就更容易造成“误吸,就是把水吸入肺中,或者是窒息性死亡,因为她呼吸会出现应激反应。”
据《明慧网》披露,在中共的关押场所,水刑手段花样翻新,名目繁多。例如“滴水穿石”、“在水一方”、“水池游泳”等。
曾在上海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夏海珍,回忆起自己在禁闭室遭受“泡污水”酷刑时的情景,依然不寒而栗。
法轮功学员夏海珍:“那个房间地是水泥地,很脏,有厚厚的灰尘和虫子和蟑螂,狱警施蕾叫犯人不停的用水桶拎了很多水倒在房间里,整个房间里就成了一个污水水牢,她们强迫我坐在水里,也不让我动,她们都知道我当时来了例假,我的下半身都浸在水里,血水污水整个都混在一起,心理上感觉水里非常脏,总害怕有虫子钻到身体里。”
生理期长时间的浸泡在脏水中,给夏海珍的身体带来了永久性的伤害。
夏海珍:““坐在水里,一个小时一个小时的过去。心理上的压力和身体上的冰冷,这种感受让人感觉就好像是在地狱里似的。卫生巾都泡满了水,贴在身上,衣服都搭在身上,全湿了。经过八个小时的水刑迫害,后来造成了我例假长期不正常,身体流出的血都是黑的。下腹部长期发冷,疼痛。现在每想到那种痛苦,我有的时候都不想去回忆。”
医生也指出,“泡污水”的酷刑,对女性来说是十分不人道的。有可能剥夺她们做母亲的权利。
朱雅莉:“腹部受寒之后,轻的会造成月经有结块,然后月经不畅,有可能会造成腹部剧烈的疼痛,重的程度也有可能会造成没有月经,因为还有情绪上的因素,恐惧等。如果水很脏,坐在水里,会造成盆腔的感染,子宫的感染,严重的情况下可能造成子宫有细菌性病变,造成不孕。”
除了上述两种水刑,还有前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采用的“浇冷水”,冬天以冷水长时间持续冲击头部,令受刑者头痛欲裂;黑龙江牡丹江监狱的“灌水”,受刑后会口吐血雾,下体流出血水;山东潍坊昌乐劳教所的“呛水”可造成肺部感染;重庆西山坪劳教所的“水牢”,造成受刑者下肢严重溃烂等等,可谓集古今中外水刑之大全。
采访/常春 张天宇 编辑/张天宇 后制/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