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09月03日讯】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刑事恐吓罪一案,周四庭审。香港西九龙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
周四,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定,指控黎智英的刑事恐吓罪名不成立。
法庭所说刑事恐吓罪名,是指黎智英2017年参与香港维园六四集会期间,被指恐吓一名《东方日报》男记者。
黎智英一直否认指控。
另外,裁判官裁定,《东方日报》男记者不诚实也不可靠,作供期间多次回避简单直接的问题。
上个月,港版国家安全法实施后,黎智英父子、以及蘋果日报几名高层被捕,警察还搜查了《蘋果日报》大楼。但此案与他最近的被捕无关。
黎智英离开法院时,没有回应媒体提问。
新唐人记者宇微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