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迫害法轮功 中共警察遭厄运实例

2020年10月26日人权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10月26日讯】自从1999年7月20日,中共各级组织都有人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他们中许多人遭遇厄运,其中包括警察。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截至2018年,在中共19年对法轮功的迫害中,有20,784名参与迫害者遭厄运。公安系统包括公安局、拘留所、看守所和派出所,遭厄运者有5,512人,其中警察有4,540人。
他们中有病死的、被雷劈死的、车祸死的、暴毙的、自杀的、半身不遂的,有被判刑、撤职的,还有自己作恶殃及家人的等等。
下面是近一两年来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共警察遭厄运的几个实例。
原山东省沂南县苏村镇派出所所长陈恩德病亡
陈恩德,68岁,是山东省沂南县蒲汪镇下坡村人,1999年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初期,陈恩德任沂南县苏村镇派出所所长,后因迫害法轮功卖力,被调到沂南县拘留所。
陈恩德任苏村镇派出所所长期间,曾疯狂叫嚣打死法轮功学员不负任何责任。2020年10月,陈恩德遭厄运,因脑梗死亡。
沂南苏村镇是迫害法轮功重灾区,镇委书记王爱昌、任立军和派出所所长陈恩德和警察杜以刚等,对本镇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惨无人道的迫害,将法轮功学员杜以合暴打几天几夜。陈恩德将其用电棍电击近一小时,并用绳子勒昏死,用钢棍猛击他的腿骨腰骨,导致他重伤,只能爬行。
其他法轮功学员也都被扒光衣服,在雪地里挨冻,被强制灌酒,禁止睡觉,被用竹板猛抽等等。
王爱昌、任立军、陈恩德在任期间,将本镇法轮功学员非法劳教7人,间接迫害致死1人,将二十几人非法关在看守所;还对法轮功学员罚款、抄家,强制办洗脑班等等。
内蒙古正蓝旗公安局副局长巴达日夫落马
2019年3月30日,正在政府开会的正蓝旗公安局副局长巴达日夫,被戴上黑头套带离会场,接受审查。
同年11月,巴达日夫被苏尼特左旗检察院以涉嫌徇私枉法罪等向旗法院提起公诉。年底被法院庭审,最终被绳之以法。
事情起因于10年前,发生在正蓝旗的一起重伤害案件。在侦办过程中,案犯凶手贿赂巴达日夫十万元钱后,逍遥法外。受害人不服,但一直上告无门。没想到,当年的案犯10年后,再次犯下凶杀罪。巴达日夫也因此受牵连。
巴达日夫在任职期间,作为主管副局长对当地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15年11月,公安系统对全旗参与起诉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恐吓,其中吕姓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10天。
2017年6月,法轮功学员小苗被十几个刑警和国保人员抄家绑架,在阴冷的地下审讯室被轮番审讯、威胁辱骂,直到身体不能承受,承认那些书籍资料是自己制作的,才被允许睡觉,地上只有一个草垫子,没有被褥。
小苗被关入看守所后又遭到狱警安智颖的殴打,生命出现危险,才被取保。一年后,小苗又被公安绑架关押,遭非法起诉、非法庭审。在下达非法判决前,小苗没和家人告别,被迫流离失所,从此杳无音信。
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警察李俊暴病死亡
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公安局警察李俊,49岁,在2020年4月的一天上班中突然暴病,抢救无效后死亡。李俊上有八十多岁老父亲,下有在校读书的女儿。因为他的死亡,其妻每天哭两三次。
1999年7月23日下午6点多钟,大概有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自发地顶着铺天盖地的打压迫害,陆续来到桃园湖文化宫前边的空地上坚持炼法轮功,无声地抗议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无理迫害。
在他们炼功时,来了几辆110警车。李俊是110的组长,他带领着警察抢学员的录音机、炼功带,抢法轮功经文,把法轮功学员全部抓进公安局。学员们从警察手里抢回经文、录音机。警察气急败坏地驱赶他们。
李俊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他曾对关系处得好的朋友说:自己家境贫寒,父母都没有权,没有钱,没有社会地位。所以,李俊把中共当成了改变命运、能升官发财的救命稻草。李俊曾在楚雄市东瓜镇派出所当过党书记。
善恶面前须认真选择
法轮功是佛家高德大法,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于己、于民、于国都是百利而无一害。
中国古人有句话:善恶有报是天理,只争来早与来迟。
时事评论员夏小强指出,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善恶有报如影随形这种观念,让人们努力的行善,可以为自己今后的生活和子孙后代积点福德。
相反,人如果做了坏事,也就要在未来接受苦难和灾难并且偿还,有时候还会殃及自己的家人。在人类东、西方的历史上,都留下了因为迫害信仰和修行者而遭到报应的教训。比如强大的罗马帝国因为迫害基督徒,而遭受几次大的瘟疫之后亡国;在中国历史上也有三武一宗灭佛,不仅给百姓带来灾难,这些灭佛的皇帝也都遭到壮年暴毙的报应。
中国历史学者、教授刘因全也指出,因果报应与报应不爽确实存在,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对法轮功的迫害也是这样。
明慧网奉劝那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悬崖勒马,不要祸及自身及子孙后代,没了命,追求的升官发财等一切眼前利益都是一场空。
文字整理:李洁思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张信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