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友群:三十亿元贪官浮出水面说明什么?

2021年03月02日时政评论
2月2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发表长篇报导,披露了内蒙古局级官员李建平涉贪三十馀亿元的内幕。这起被称为“内蒙古反腐败斗争史上迄今第一大案”的涉案金额终于被公开。
2019年11月23日,内蒙古召开全区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迷失初心的代价》,片中介绍了被称为“内蒙古反腐败斗争史上迄今第一大案”——李建平案。
李建平2018年9月被查,2019年8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移送司法机关。但是,李建平到底贪了多少钱?当时中共没有公布。
李建平是如何贪腐的?
据报导,2011年3月至2018年9月,李建平担任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7年。
期间,李建平从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他人承揽工程收受钱物开始,到后来穷尽所能将手中权力充分变现,金额从几万、几十万,逐渐增加到几百万、几千万,甚至几亿。直到被查前夕,还准备将2亿多元资金转走。
李建平不仅把下属企业当成自己的“钱袋子”和“提款机”,还借他人之名注册公司而自己实际操控。李建平随意设置大大小小的空壳公司数十家,既有明面上的总公司,也有掩人耳目的一级、二级、三级子公司。在他的直接策划和授意下,这些公司相互揽项目、做生意,大量国有资金在其间频繁流动,暗度陈仓,最后化公为私,变成个人财产了。
据李建平供述,除部分钱款用于赌博外,其馀大多被用于购买收藏名家字画、古玩玉器、黄金珠宝、名贵手表,以及大量中外名酒,其酒窖中收藏的各类名酒达数万瓶。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将李建平案存在的问题概括为十乱:乱设公司、乱设职位、乱进人员、乱签协议、乱借资金、乱设帐户、制度杂乱、管理混乱、体制错乱、监督散乱。
李建平疯狂贪腐说明了什么?
我认为,至少说明以下六点:
第一,江泽民作为提拔重用中共最严重腐败分子的总后台不倒怎么反腐都没有用。
中共走向全面、彻底的腐败,是从江泽民当政时开始的。习近平从2013年1月发动反腐打虎战役以来,查处了近五百名副省(部)级及以上高官。其中,大多数都是江泽民当政或当“太上皇”时提拔重用的。比如,江泽民的亲信——前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前中共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徐才厚、郭伯雄,前中共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等,都是一边严重贪腐,一边被提拔重用的。
我在中纪委工作时,在中纪委全会上多次听到江泽民讲:“上梁不正下梁歪”。作为当时中共党政军最高领导人,作为胡锦涛当政时掌握实际权力的“太上皇”,江泽民是当时中共所有官员的“最上梁”。正因为这根“最上梁”不正,导致中共的腐败象决堤的洪水一样,泛滥成灾,不可收拾。但是,至今为止,作为中共最严重腐败分子的总后台,江泽民没有被抓捕。
李建平或李建平们想:中共反腐不是真反腐,而是选择性反腐;选择性反腐就是只“抓倒楣的”。但“倒楣的”毕竟是极少数,大多数贪官都没事。既然如此,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能捞一把算一把。
第二,江泽民之子江绵恒亦官亦商的榜样作用在李建平身上得到充分体现。
1989年“六四”学生运动被镇压后,中共做出《关于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其中第二条规定:“坚决制止高干子女经商。”但是,江泽民担任中共党政军最高领导人之后,却纵容其子江绵恒亦官亦商。
江绵恒历任上海冶金研究所所长、中国科学院副院长、中科院上海分院院长、上海科技大学校长等。1994年9月,江绵恒成为上海联和投资公司法人代表。该公司投资领域涵盖电信、金融、医药等众多行业。上海商界人士讲,江绵恒的董事头衔多得数不清,连上海过江隧道的董事会,他也有份。
江绵恒带头亦官亦商,给中共各级官员亦官亦商树立了榜样。从此,全国各级官员亦官亦商蔚然成风。其结果必然导致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遍及一切领域。江绵恒在坊间有“中国第一贪”的称号。
上有江绵恒带头,下出李建平就丝毫不足为奇了。
第三,中共反腐败的教育、法制、惩处等全部失灵。
中共的反腐败教育,几乎是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大会讲、小会讲;为此出版的书籍、音像制品、宣传材料等,汗牛充栋;举办的讲坐、展览、警示教育等,从未间断。但是收效甚微,几乎所有被查处的官员,都曾在台上振振有词,大唱“拒腐防变”的高调,但是,全都说一套做一套。
中共制定了大量反腐败的法律法规,声称是要让官员做到“不想贪、不敢贪、不能贪”。有些单位制定的《廉政手册》,人手一册;有的一册几十页,有的甚至几百页。尽管法令滋彰,却管不住贪官的心。
习近平上台以来,许多中共高官被判无期徒刑,死缓,死缓减为无期后,终身监禁,甚至死刑立即执行。但是,所有这些惩戒措施,震慑作用有限。比如,曾与李建平一起共事的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白海泉,2014年被查,2016年12月因贪腐1.7亿元被提起公诉,但对李建平没有一丝警醒作用,不仅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变本加厉。
第四,中共“党领导一切”的体制就是滋生腐败的温床。
中共一再强调:“东西南北中,党领导一切”。党的领导还不是一般性的领导,而是“绝对领导”。党什么都管,党什么都“绝对领导”,就给党的官员,特别是党的第一把手,在所有领域搞绝对腐败创造了条件。
党管用人,李建平就违规进人862人,最多1批多达324人,使机关人数从77人增加到868人,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大行其道。
党管经营,在营商环境方面,李建平到处插手,导致开发区公平竞争荡然无存,李建平看准的项目一路绿灯,没看准的项目即使明显有收益也不许上马。
党“绝对领导”一切,李建平就把他分管的领域当成“私人领地”,专横霸道,嚣张跋扈,令内蒙古自治区首府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濒临破败。
第五,李建平被查办了 也不过是扬汤止沸。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将李建平的问题总结为“十乱”。刘奇凡说:“十乱”问题的主要责任在李建平,但时任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也不同程度负有责任。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219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之一,被称为内蒙古“改革的试验田、对外开放的窗口、工业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科技创新先导区、统筹城乡示范区和重要经济增长极”,是带动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火车头”。
李建平领导下的这个开发区出现“十乱”,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有没有责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有没有责任?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领导、中纪委监察部有关领导有没有责任?是谁提拔重用李建平为开发区第一把手的?谁负责对李建平进行管理和监督?李建平给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有没有送钱?李建平有没有给北京的高官送钱?
所有这些,在有关李建平案的报导中,都看不见。出了问题,都是李建平及以下官员的责任。不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吗?
第六,中共的腐败之癌已无药可救。
关于李建平案,早在2019年11月大陆媒体就报导说,是“内蒙古反腐败斗争史上迄今第一大案”。但究竟怎么个大法?中共一直拖、拖、拖,拖到现在,才说他贪腐三十多亿元。
迄今为止,中共公开报导的亿元贪官,贪腐金额最高的,是不久前被执行死刑的原华融集团董事长赖小民,17.88亿元;第二名是原山西省吕梁市副市长张中生,11.7亿元;第三名是原陕西省委书记赵正永,7.17亿元;内蒙古贪腐金额最高的官员,是内蒙古银行原董事长杨成林,6亿多元。李建平的贪腐金额,超过了迄今已公开报导贪腐金额的所有中共官员!
对中共来说,是否报导李建平的贪腐金额,确实是个难题。不报导吧,总这么遮遮掩掩也说不过去;报导吧,也太多了。2017年,中共就公开宣称“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2018年,中共又说“反腐败已取得压倒性胜利”。但是,无论怎么反,李建平及李建平们依然我行我素,照贪不误。
李建平只是一个局级官员。内蒙古距离北京很近,中纪委监察部领导真想监督,不是鞭长莫及,而是触手可及。李建平领导的开发区,就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的眼皮底下,只要真想监督,随时随地可监督。但是,就在所有这些监督者的眼皮底下,李建平的贪腐,如入无人之境,竟贪了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几亿,直至30亿元。估计这个30亿元,也是中共反覆权衡后出的一个“缩水数字”。
李建平贪腐案充分证明:中共的腐败之癌已全面扩散,任何药都无济于事,任何人都无力回天了。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刘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