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节一个母亲最心碎的事,莫过于儿子前一天还在祝自己节日快乐,当天却匪夷所思的没了,而且死的不明不白,连最后一面都没见上。成都49中高二学生林唯麒的母亲鲁女士(微博号 @人生就像泡沫)万万没想到,这样的不幸突然摊在了自己身上!
5月10日,她发微博曝光说,9日下午5点40分,儿子林唯麒回到了学校,回校前,还给她说了母亲节快乐。结果当天晚上9点,她接到学校的简单通知,称她的儿子从楼道坠落死亡,但校方不肯透露其它情况,而且监控也不给她提供,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学校还将学生家长全部拒之门外,并在第一时间遣散了班里所有学生,警告他们对此事三缄其口。
5月10日晚,家长和大批群众聚集在成都49中门口等待真相。
5月11日凌晨近4点,成都49中的主管部门公布了“关于成都四十九中一学生坠亡的情况通报”,排除刑事案件,认定高坠属个人行为,并“基本判断该生是因个人问题轻生”。并指出,“该事件的发生,表明学校在学生心理关爱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之后,鲁女士表示不接受官方的通报,将进一步追究真相。网络上更是一片不满和质疑之声,有网友直斥:“糊弄谁呢?”
让我们来看看网友们都说了些什么:
“拿网民当傻子呢??”
“别的就不说了,请公布攀爬痕迹照片,以及现场和逝者的指纹比对图片吧。这要求不过分吧?”
“我闲的没事跑教师办公室自杀?”
“要给我气哭了淦!这就是中国特色吗??动不动就监控坏?”
“第一什么证据都没有公布就发声明说是个人行为,我想没有人开心健康然后跑到教室办公室翻上窗台跳下去吧?而且这么大动静老师在干什么呢?第二,为什么在跳楼两个小时的时间期内不给家长打电话,导致家长最后一面都没有看到只收到了通知说拉去了殡仪馆?真的,太多疑点了,我真不想说了。”
“啊?这年头教育局办案的吗?”
“你们学校设施也太差了,抓个吸烟逃课监控拍的死死的,一到出事监控视频就丢失一段了??!!你可真会玩!”
“凌晨四点发通告?教育局这公关做的比娱乐圈还6啊!!!”
“全篇就出现一个具体的事发时间点?别的时间呢?几点叫的救护车?救护车几点到的?医生几点判定死亡的?几点通知家属的?时间没有,好。事发具体地点呢?事发具体经过呢?调取监控?哪里的监控?”
“正常尸检结果一般20天才能出,搁你这第二天尸检就完成了?”
“为什么救护车两小时后才到?学校又有什么权利私自处理尸体?”
“你觉得你事先编辑好的小作文有说服力?尸检报告呢?尸体遗容呢?出事第一现场记录呢?监控视频呢?当晚坚持不让家长进校看孩子和监控视频?有当地人事发时看到救护车进校是5.09晚上7点左右。学校没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去校,晚上9点多警方才通知家长。6点40左右出事,7点左右救护车到直接拉殡仪馆。自杀?”
“贵单位应急公关显然没有抓住重点,首先,贵单位仅属教育系统,无权认定案件性质,若此认定是公安机关调查结果,请附件说明或联合发文。其次,对网友争议的几个问题只字未提,事发时间监控丢失,救护车延时到达现场,公安机关调查的详细报告这些才是网友想知道的。避重就轻无法掩盖事实,只会扩大事态。”
“半夜三更给我看这个?真以为在阴间了呢!监控是怎么回事?啊?反正监控就是莫名其妙地缺失了呗是吧反正就没有,你能拿我怎么办?”
“孩子遗体不让见,家属没签字确认就尸检了?我党的法律流程约束不了你呗?”
“腐败又无能的机构!中国体制的本末倒置,是人民服务你们,不是你们服务人民。人民对你们的信任正在不断流失。下一代要么变成你们这样卑鄙者,要么就被你们挤压。一层又一层。终希望以后你们的孩子也遇上这样的世道。高洁者死去,只剩下沉默的畸形社会。”
“如果真是这样简单的真相,那学校这一套压制消息的熟练操作,更令人不寒而栗。”
“可笑至极,毫无可信度的通告! 公布监控视频,解释一下学校第一时间的应对方式出于什么原因?家长凭什么被拒之门外?家长凭什么被剥夺见到孩子最后一面的权利!”
“你以为半夜发微博骂你的人就会少吗?”
“没有一个孩子会在母亲节自杀!!!!!!!你TM算个什么东西发通告!!”
“刚过完母亲节,刚到学校,就选择自杀?你他妈糊弄谁呢?”
“我要目击证人出来说话,我要现场老师出来说话,我要完整的监控视频。是与非,是外部原因还是个人问题,我们看了就知道。”
“总有一天,所有人这被积压的,被封锁的心会转变成愤怒的洪水,冲垮这腐朽,恶臭的体制。”
“每次看到出了事用这样的处理方式就很无语,完全不把群众放在眼里,现在闹成这样一桩影响恶劣的公共事件,再想解决的成本难道会比第一时间积极联系家长处理善后并道歉更低吗。从毛洪涛到四十九中,再烂下去又要花多少营销费用来宣传‘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呢。”
“我们知道他们在说谎,他们也知道他们在说谎,他们知道我们知道他们在说谎,我们也知道他们知道我们知道他们在说谎,但是他们依然在说谎。”
“想提醒一下,一般出事现场的证据,并不是只有监控的。如果警方鉴定为自杀,也需要有证据,既然说有攀爬,指纹,那么这些也可以提要求看看。另外学生在这起事件中,不叫学生,叫证人。利益方禁止证人发声,这叫威胁恐吓证人,妨碍司法公正。调查的结果,应该由警方公布。孩子可能是自杀,但法律明确规定的,未成年人在学校自杀学校是要负担监护责任。跟老师吵两句导致跳楼,老师和学校也是有重大责任。另外把人家孩子直接拉殡仪馆,父母连面都不让见的行为属于丧尽天良,没得洗。如果(请注意我这里用了如果,这条编辑记录可查)直接火化了,那就是灭人家门的行为,你让这对父母今后怎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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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李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