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05月26日讯】《华尔街日报》周一发表社论,敦促最高法院受理哈佛大学歧视亚裔学生案。这再次让大学录取中是否应该考虑种族因素成为舆论焦点。
《华尔街日报》周一以社论文章的方式,向美国最高法院喊话,敦促其受理哈佛大学招生歧视案,以重申种族平等的原则。
哈佛大学招生案是指哈佛大学被指控在分数相当时,更倾向于接收黑人、西班牙裔以及白人学生,而不是亚裔申请者。
2019年,下级法院否认了这项对哈佛大学的指控,随后原告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日前,最高法院已经接收了拥枪权案和堕胎案,将在秋天开始审理。《华尔街日报》的社论说,哈佛招生案比枪枝案和堕胎案更重要,如果最高法院对此视而不见,种族对立的病毒将更深的蔓延到美国人的生活中。
哈佛招生案的原告“大学生公平录取组织 ”(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 )的负责人爱德华·布鲁姆(Edward Blum)对本台表示,他期望最高法院能有所作为。
“大学生公平录取组织 ”负责人 Edward Blum:“我们希望永久结束将种族作为大学录取的一个考量因素。这个案件的审理是最高法院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
哈佛大学之前的观点是,他们有限地使用种族因素,是为了实现学生的多元化。然而《华尔街日报》的社论对此评价说:“当一个有天赋的华裔女子因她的肤色被剥夺在哈佛上学的平等机会,还要她必须以多元化之名接受这一结果,或者告诉她,这是在纠正一些她压根没参与过的历史错误,这种结果同样也是丑陋的。”
这里所说的纠正历史错误,是指兴起于上世纪60年代的平权法案的观点,就是通过给一些特殊族群优惠待遇,来弥补历史上对他们的伤害。哈佛大学的招生政策,可以说是平权法案在大学录取中的体现。
不过,“大学生公平录取组织”表示,真正的种族平等,是在衡量一个人的资历时,并不把种族作为考量因素。
“大学生公平录取组织 ”负责人 Edward Blum:“哈佛招生案可能达成的最重要的一点是,让大法官们恢复《宪法十四修正案》的原意,恢复《民权法》的原意,即你的种族和民族既不会用来帮助你,也不会用来伤害你。”
哈佛案在向来重视教育的亚裔社区引起广泛关注。大部分亚裔家长都站在反对哈佛大学的一方,认为哈佛大学的录取程序对品学兼优的亚裔孩子不公。
美国纽约教育倡导人士 朱雅婷:“我希望所有的学生能以他们取得的成就,或在大学环境中的发展前景来衡量,而种族不应该是一个问题。”
哈佛大学招生案意义深远。接下来,最高法院是否会受理此案,并结束40年来在高校录取中允许考虑种族因素的作法,让我们拭目以待。
新唐人记者金石纽约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