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09月10日讯】9月1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戴向晖被调查。戴向晖担任该职务不足一年,而他在宁夏政法系统任职超过33年。
现年55岁的戴向晖,北京市人,但长期在宁夏政法系统任职,从1988年7月起任银川市检察院干部、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审查起诉处处长、副检察长。
2007年10月起,戴向晖任宁夏检察院党组成员,一个月后兼任宁夏检察院副检察长;2012年3月起还兼任宁夏预防腐败局副局长;2014年3月起兼任宁夏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正厅级);2020年12月至今任宁夏党委政法委副书记。
从戴向晖履历可见,其在宁夏政法系任职33年。官方通报时却未披露具体罪行,仅称“严重违纪违法”。
戴向晖在任宁夏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2007年11月至2020年12月),因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海外明慧网多次点名。
据明慧网多次报导显示,戴向晖对宁夏法轮功学员谢毅强、栾凝、赵玉虎、张晓萍、蔡国军、蒋红英等被非法判刑负有主要责任。
其中法轮功学员栾凝(现年62岁)是原宁夏劳动人事厅教育中心副主任,2019年因在银川市邮电大楼邮寄真相劝善信后遭人诬告,后在宁夏政法委、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的操控下,被宁夏银川市中级法院于2019年4月16日冤判10年,被勒索10万元人民币。
现年57岁的谢毅强于2017年被非法判刑3年半。
2014年,原系宁夏住宅建设发展集团工程师赵玉虎于被非法判刑两年半,此前曾被非法劳教两年、判刑七年;宁夏水科所退休职工蒋红英被非法判刑两年3个月,此前曾被非法劳教两次共4年,非法判刑一次4年;王玉香被非法判刑一年9个月;赵素梅被非法判刑一年半。这些人均为老人。
(记者李劲风报导/责任编辑:李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