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09月18日讯】9月18日,退休半年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前党委委员、副厅长张效敏被调查。
现年60岁的张效敏(蒙古族),曾任赤峰市红山区纪委检查室干事;赤峰市团委宣传部干事;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分局南新街派出所副指导员;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分局昭乌达派出所所长;赤峰市公安局副局长;内蒙古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交通管理总队总队长等职务。
2015年12月至2021年3月,张效敏任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2021年3月退休。
官方通报未披露张效敏具体罪行,仅称“严重违纪违法”。同时官方通报的履历中,张效敏在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之前的职位均未指明具体年份。
据海外明慧网多次报导,张效敏因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被屡次点名,涉及年份从2005年一直到2016年,职位涉及赤峰市公安局、交管总队、内蒙古公安厅。由官方披露职位可知,张效敏在这期间任赤峰市公安局副局长;内蒙古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交通管理总队总队长,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职务。
明慧网消息显示,张效敏对内蒙古赤峰法轮功学员赵艳敏、王淑清、刘亚萍、赵桂春、杨翠玲、刘延峰、程春英、吴景丽、徐谦、丁淑华、宋开军、门桂芬、王占祥,清华校友、赤峰法轮功学员张连军,辽宁法轮功学员冯丽、杨晓东等被非法迫害,或被非法判刑等负有责任。
(责任编辑:李劲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