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09月23日讯】继昨日(9月22日)云南省3名官员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后,今天(23日)该省再有两名官员被双开。这5人均来自政法系 ,且都参与迫害过法轮功学员。
这5人分别是:云南省楚雄州检察院检察长周映枢,玉溪市中级法院院长陈昌,云南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前警察(保留副厅级待遇)、曲靖市公安局前副局长汤跃宏,云南省高级法院前巡视员、西双版纳州中级法院前院长线东明,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前副主任、曲靖市委政法委前书记施洪甲。
9月23日,周映枢、陈昌被通报开除党籍和公职;22日,汤跃宏、线东明、施洪甲被通报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周映枢
9月23日,中共云南省楚雄州检察院检察长周映枢被双开。(新唐人合成)
周映枢被指控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多次套取公款用于请客、送礼,安排管理服务对象为其支付大额接待费用;隐瞒不报实际拥有房产,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便利为特定关系人谋私利;工作失职失责,履职不到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等。
周映枢被控职务违法及受贿犯罪。
现年54岁的周映枢,云南威信人,曾任威信县罗布乡乡长、威信县法院副院长等职;2002年12月起任昭通市巧家县法院院长、昭阳区法院院长;2009年1月起任昭通市中级法院副院长;2017年12月起任迪庆州中级法院院长。
2019年11月起,周映枢调任楚雄州检察院任检察长候选人;半年后任楚雄州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2020年7月任楚雄州检察院检察长。
周映枢于2020年10月20日主动投案;2021年3月31日被免职。
据海外明慧网报导,周映枢在昭通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期间,曾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2021年5月21日,明慧网报导,周映枢在2009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昭通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期间,对法轮功学员汪显树、赵祖荔被枉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陈昌
9月23日,玉溪市中级法院院长陈昌被双开。(新唐人合成)
玉溪市中级法院院长陈昌被指控私欲膨胀,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为他人谋私利,收受他人财物;对个人有关事项隐瞒不报;大搞权钱交易;与案件当事人及亲属拉拉扯扯等。
现年59岁的陈昌,云南曲靖麒麟区人,曾在曲靖地区中级法院任职,做过该法院书记员、助审员、刑二庭副科级审判员、研究室正科级审判员、办公室文秘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及主任;1998年3月调任曲靖地区罗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02年3月,陈昌又调回曲靖市中级法院,任副院长;3年半后任昭通市中级法院代理院长、院长;10年后,任玉溪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代院长;2016年2月至落马任玉溪市中级法院院长。
陈昌在任职期间因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被海外明慧网多次点名。
2021年5月21日,明慧网报导,陈昌担任昭通市中级法院代理院长、院长期间,法轮功学员、四川省泸县奇峰镇人汪显树(男)被非法判刑5年;法轮功学员、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雄华希望小学教师赵祖荔(女)被非法判刑3年。
陈昌担任玉溪市中级法院院长期间,其职责管辖范围内的峨山县法院、易门县法院、通海县法院以及江川县法院对多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上诉后,玉溪市中级法院维持非法原判。
包括玉溪市红塔区法轮功学员邓翠蘋(邓翠萍)(女)、李琼珍(女)、普志明(男),玉溪市法轮功学员任惠萍(任会萍)(女)、张亢(女),玉溪市通海县法轮功学员李海艳(女),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张瑞玲(女),分别被判刑:6年、4年、判三判五、4年、4年、1年、3年半。
汤跃宏等三官员被开除党籍
22日,云南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前警察(保留副厅级待遇)、曲靖市公安局前副局长汤跃宏,云南省高级法院前巡视员、西双版纳州中级法院前院长线东明,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前副主任、曲靖市委政法委前书记施洪甲被通报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其中,汤跃宏在曲靖市任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因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被海外明慧网多次点名。施洪甲也因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被明慧网点名。
中秋节次日,云南省三名退休官员被开除党籍。图为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前副局长汤跃宏。(新唐人合成)
线东明在在西双版纳州中级法院任职10年期间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明慧网于2021年6月16日单篇报导其迫害纪录,称这10年间,仅明慧网曝光的案例显示,西双版纳已有十几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送入监狱遭到更残酷的迫害,如云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退休职工赵翠萍(女)、西双版纳州工行退休职工李建英(女)、青海法轮功学员副高级工程师包远靖(男)、云南勐腊县疾控中心退休职工李秀芝(女)。
(记者李劲风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李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