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律所宣布:中止代表港大移除“国殇之柱”

2021年10月16日港澳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10月17日讯】美国一家律师事务所因代表香港大学催促支联会拆除纪念“六四”死难者的雕塑“国殇之柱”,受到了人权组织和美国政界的谴责,该律所日前宣布中止在此事项中所扮演的角色。与此同时“国殇之柱”的创作者、丹麦艺术家高志活(Jens Galschiøt)就此雕塑的去留问题与港大进行交涉。
纪念六四死难者的雕塑“国殇之柱” 是否会从香港大学校园移走,备受国际社会的关注。周五(10月15日),美国知名律师事务所孖士打(Mayer Brown)发表声明表示,该律所将不会在移除“国殇之柱”的工作中继续代表港大。声明称,“我们没有进一步的评论。”
“国殇之柱”是一座高26英尺(约8米)的铜雕,是丹麦艺术家高志活(Jens Galschiøt)为纪念1989年6月4日被中共军人杀害的抗议者而创作的雕像。这座1997年制作的雕像由数十个表情痛苦、躯体被撕裂或扭曲的形象堆叠而成,象征着那些民主抗议活动中的死难者,他们当时聚集在天安门广场绝食请愿,呼吁中共政府打击腐败并进行民主化改革,却被中共派遣军队动用装甲车、坦克和冲锋枪残酷镇压。
1998年,香港大学学生会投票表决,通过了让“国殇之柱”永久在港大校园摆放的决议。至今,这座雕像已经在香港大学展出了20多年。
一周前,Mayer Brown曾代表港大致函香港支联会,要求该组织在本周三之前从港大校园中把“国殇之柱” 雕像移走。过去,支联会长期出面组织香港每年度的六四纪念活动。
Mayer Brown的上述行动受到了国际维权组织和美国议员的严厉批评。批评者认为,该律所协助港大催逼迁移“国殇之柱”的行为,性质是在帮助中共政府清除异议,抹杀历史真相,与该律所过去所标榜的维护人权的宗旨相矛盾。有20多个非营利团体发声,敦促Mayer Brown停止在该事件中代表港大。
在Mayer Brown宣布中止在此案中代表港大后,高志活在回应媒体的置评请求时表示,西方国家的律师事务所代表并帮助中共和香港当局压制言论自由,不太可能不对其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
现年已67岁的高志活近日以“国殇之柱”拥有者的身分,委托了在香港的律师向港大发信,要求就是否移除“国殇之柱”举行听证会。
高志活14日透过电邮回复媒体查询时表示,自己需要时间准备和安排新的位置摆放“国殇之柱”,据他了解,在《港版国安法》下,这座雕塑恐怕根本不会被允许留在香港。
高志活强调,“国殇之柱” 是对1989年发生在天安门广场的血腥镇压的纪录,让这座雕像完好无缺的一直保存下去是非常有必要的。他感慨现在的香港连一座象征自由的雕像也容不下,也留不出6平方米来纪念当年在天安门广场死去的学生。
高志活表示,大学本来应该是允许自由地进行学术讨论的地方,港大却要求移走纪念六四的雕塑,这是一件羞耻的事。如果“国殇之柱”在移走前受损,校方必须负责赔偿。而根据他的估算,重新制作“国殇之柱”至少要120万欧元。他表示,在他的眼里,国殇之柱的历史价值无法以金钱衡量。
香港大学则在回应媒体查询时表示,该校仍在针对此事件征询法律意见,并将与相关单位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处理。
目前全球共有五座“国殇之柱”,分别安放在德国柏林、意大利罗马、巴西巴西利亚、墨西哥和香港。
(记者竺颖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