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友群:中共冬奥前重判11名法轮功学员之真相

2022年01月26日时政评论
1月14日,北京11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2至8年。这是2022年北京冬奥会前夕江泽民的追随者继续作恶的最新案例之一。
其中,许那(女,54岁,研究生)被判刑8年;李宗泽(男,1993年生,大学本科)、郑玉洁(女,1993年生,大学本科)、李立鑫(男,1994年生,大学本科)、郑艳美(女,1990年生,大学本科)被判5年;邓静静(女,1992年生,大学本科)、张任飞(女,1994年生,大学本科)、刘强(男,44岁)、孟庆霞(女,50岁)被判4年;李佳轩(女,1993年生,大学本科)、焦梦姣(女,1990年生,硕士研究生)被判2年。
上述11人中,8人是“90后”,且个个都是大学生,有的甚至是研究生,正值青春焕发、大有作为的美好年华;另3人中,许那、孟庆霞都是心怀苍生、胸藏锦绣的女画家;刘强则是戒掉毒瘾、因修炼法轮功重获新生的回头“浪子”。
如果在信仰自由的国家和地区,他们个个都可能成为造福社会的精英人才。
但是,2020年7月19日,正当大瘟疫在全中国和全世界蔓延之际,仅因为许那等拍摄了一些疫情期间北京的照片,发给海外媒体,传递了她们目击的疫情真相,中共的国保警察,竟然把他们当成“犯罪嫌疑人”,实施秘密抓捕。
无论从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看,还是从中共自己通过的宪法看,许那等的行为都不存在任何违法问题,而是在行使一个公民的言论自由权。
但是,许那等被在非法关押1年零5个多月、544天后,在冬奥会前,仍遭中共法院重判。

不实的罪名

许那等11名法轮功学员都是被法院以犯“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的。
这个罪名不仅是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强加给11名法轮功学员的不实罪名,而且是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至今23年来,中共各级各类法院强加给所有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的不实罪名。
因为法轮功不是中共“认定”的X教,而是以“真、善、忍”为指导,教人修心向善、利国利民的高德大法、正道大法;法轮功学员从来没有“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

荒谬的依据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这是世界各国刑法中最普遍、最重要的“罪刑法定”原则。
2000年4月30日,公安部发布《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
这个通知的发文对象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通知有一个附件《现已认定的邪教组织情况》,其中写道:“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其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有7种,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有7种。”然后,列举了14种邪教的名称,其中,没有法轮功。
2005年4月9日,公安部发布《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5】39号)。其中认定的邪教共14种,但没有法轮功。
翻遍中共制定的所有法律,没有一部法律规定“法轮功是X教”。
也就是说,23年来,中共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的判刑,全都没有法律依据。
中共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判刑的真正依据是:江泽民1999年4月25日致中共政治局常委信中提出的“战胜法轮功”的结论和1999年10月25日江泽民接受法国《费加罗报》采访时提出的“法轮功是X教”的结论。
一个最基本的常识是,正确的结论来自全面、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
但是,江泽民的上述两个结论,不是江对法轮功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细致调查研究的结果,而是江主观、武断提出的。
我是从1995年5月3日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到1999年4月25日,修炼近四年,上至时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尉健行,下至中纪委监察部的普通官员,很多人都知道。据我所知,直到1999年4月25日,江泽民从来没有到中纪委监察部对法轮功问题做过调查研究。
1993年12月,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应邀参加了在北京举办的东方健康博览会,获博览会最高奖“边缘科学进步奖”及“受群众欢迎气功师”称号。
1995年3月13日,李洪志先生应邀在中共驻法国大使馆文化处礼堂,举行了在西方的第一场报告会,时任中共驻法国大使方柏先生和夫人及一百多位听众出席了报告会。中共驻法国大使馆成为法轮功从东方传向西方的第一站。
据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的梅森学者张尔平介绍,迫害发生前,李洪志先生曾应邀到中共驻纽约总领事馆作报告。领馆内从总领事到最基层的工作人员都曾跟李洪志先生合影留念。当李洪志先生进到中领馆时,连传达室的工作人员都恭恭敬敬地说:“我们都在炼您的法轮功。”
1998年7月21日,公安部发出公政【1998】第555号文件《关于对法轮功开展调查的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以秘密方式深入调查、蒐集法轮功“违法犯罪”的证据。
但是,据我了解的确切消息,至1999年4月25日,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对法轮功进行了长达9个多月的调研,没有发现法轮功的“违法犯罪”问题。
1998年10月,国家体育总局派气功注册评审调研组到长春、黑龙江等地调研。10月20日,在长春召开的座谈会上,调研组组长邱玉才说:“关于法轮功问题,国家体总委托我和管谦、李志超,到长春对法轮功做一个了解。”
“通过调查了解,长春有十几万人在炼法轮功,而且层次较高,有十几所大专院校的教授、博士生导师、高级干部,还有从工人到知识分子各个层面上的都有,确实功效很显着。这一方面没有疑议。”
“我们认为法轮功的功法功效都不错,对于社会的稳定,对于精神文明建设,效果是很显着的,这个要充分肯定。”
1999年4月25日前,许多法轮功学员,如前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院长李其华,时任中纪委监察部第七室副局级官员葛秀兰,中国着名男高音歌唱家关贵敏,公安部十一局副局长叶浩等,给江泽民写信反映过法轮功问题。但是,江泽民没有向上述任何一个人调查过法轮功的真实情况。
1999年5月7日,我写了致江泽民的信《法轮大法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5月8日,以挂号信方式,寄给江泽民。其中谈到法轮大法的六大好处:一,只讲奉献,不讲索取;二,在祛病健身方面有奇效;三,非常重视心性修炼,对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四,实行松散管理,不干涉国家政治;五,促进了中外传统文化的交流,客观上已成为人类进步事业的重要因素;六,揭示了许许多多科学的奥秘,是真正超常的科学。
这封信1999年7月27日发表在明慧网上。20多年后的今天回过头来看,上述六点仍然是正确的,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
综上所述,1999年江泽民关于法轮功的两个结论都是错误的,中共据此对法轮功持续23年的迫害必然是错误的。

非法的判决

2021年10月15日,北京东城区法院对11位法轮功学员的案子进行审理时,五位律师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为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
23年来,中国大陆许多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过无罪辩护。其中,以2016年9月13日张赞宁等四位律师为天津法轮功学员周向阳案作的辩护最着名。
这份辩护词的标题是《为捍卫法律的正义与真善忍普世价值而辩》。其中写道:
“十多年来,上百位律师,上千场无罪辩护已从法律上讲清了这个法律真相——刑法第三百条(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及其解释完全不适用于法轮功信仰者。所谓依法打击实际上完全是蓄意错用法律的枉法强加罪名,是对法轮功真善忍的信仰者的陷害,是假法律之名,行犯罪之实。”
“对法轮功无罪辩护十多年后的今天,究竟谁合法谁犯罪早已分明,当下庭辩的意义已不仅仅在于维护法轮功信仰的合法权利,更为重要且切实的是阻止所有司法官员继续参与迫害共同犯罪,从而能够避免其在未来法制昌明、回归正义的下一步走向历史的审判台。”
去年8月31日、10月19日,我在大纪元发表《致北京市东城区法院院长赵军的一封信》,《致北京东城区法院院长赵军的第二封信》,以我的亲身经历为例,证明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是完全错误的。我写道:
“希望你为了你和你家人的平安,不要迫害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不要继续‘助纣为虐’”。
但是,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不顾海内外一切劝善之言,罔顾良知与法律,坚持作出上述非法判决。

末日的疯狂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以来,因其逆天叛道,祸国殃民,老天爷一次又一次对作恶者发出警告。
2002年6月,江发动迫害法轮功的第3年,在贵州省平塘县掌布乡,发现一块距今2.7亿年、上面写有“中国共产党亡”六个大字的“藏字石”。据贵州、北京三组专家考察,“藏字石”没有任何人工雕琢痕迹,浑然天成。
笔者认为,这块“藏字石”的被发现,是上天对中共迫害法轮功必亡的严重警告。
2003年,江发动迫害法轮功的第4年春,SARS疫情从广东爆发,然后传到北京,传到中国许多省、自治区、直辖市。
SARS疫情突如其来,是上天对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又一次严重警告。
2020年,由于中共隐瞒疫情等,导致大瘟疫从武汉蔓延全中国、全世界。至2022年1月24日,全球191个国家,3.5亿人感染,561万人死亡。这是中共给全人类带来的一场空前未有的大灾难。同时,它也使中共在全世界空前孤立,越来越多的人反感、厌恶、唾弃、决裂中共。
2020年爆发的大瘟疫,是上天对中共迫害法轮功发出又一次严重警告。
就在大瘟疫爆发,举国、举世遭大灾之际,江泽民的追随者,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仍在继续作恶,非法抓捕、关押、审判、迫害法轮功学员。
这是什么行为?这是地地道道的末日疯狂。

结语

当年,孙力军在担任公安部副部长,公安部国保局局长,公安部610办公室主任,中央610办公室副主任,指挥全国国保警察到处抓捕法轮功学员之时,曾经野心勃勃。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孙力军为自己制订了一个升官发财的“十五年规划”。笔者从中纪委对孙力军的通报推断,其终极目标可能是担任中共政治局常委。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
2020年4月19日,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孙力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昨日座上宾,转眼间便成了阶下囚!
2022年1月,孙力军已被提起公诉。等待他的,最低的刑罚可能是死缓;如果被判死刑并被执行死刑,也不令人意外。
今日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者,孙力军就是近在眼前的前车之鉴。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刘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