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02月01日讯】中共再次收紧对民众取现的控制。近日,中共三部门联合印发文件称,3月1日起,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元(人民币,下同),需登记资金来源。
1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发布最新消息: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三部门联合印发《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分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第10条提到,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分,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此外,《办法》还要求:
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为不在本机构开立帐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实物贵金属买卖、销售各类金融产品等一次性交易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
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其它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向不在本机构开立帐户的客户销售各类金融产品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
非银行支付机构以开立支付帐户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以及向客户出售记名预付卡或者一次性出售不记名预付卡人民币1万元以上;通过签约或者绑卡等方式为不在本机构开立支付帐户的客户提供支付交易处理且交易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或者30天内资金双边收付金额累计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
针对以上三种情况,金融机构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并登记客户身分基本信息,留存客户有效身分证件或者其它身分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上述消息引起众多网民热议,31日被推上微博热搜,但是大量网民的评论被过滤。
“普通人谁能一次性取出5万?”“我自己的钱,管我怎么用?”
网民“雾岩2013”跟帖表示:“什么东西!老百姓不可以有隐私吗?这样做合法吗?目的是什么?预防犯罪吗?罪犯会写明是犯罪所得吗?”
“起司幻想”:“不卡官员就会卡老百姓,那些当官的往国外转钱咋不卡啊?”
近年来,中共严控民众取现和境外汇款。
2016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中共央行发布有关外汇管理的新公告《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大额现金交易的报告标准由20万元人民币调到5万元,汇往国外的资金上限为1万美元。这个新规定还禁止从银行取出外汇现金,并提出金融机构在“合理怀疑”的基础上,对任何不限额度的可疑交易要提交报告。
当时许多报导将中共央行的新管理办法归结为收紧现金交易和境外汇款的门槛。
除了央行的上述新公告,中国几家商业银行也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推出新的个人购汇申请表,其中包括了六项“不得”:不得虚假申报个人购汇信息、不得提供不实的证明材料、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额度帮助他人购汇、不得利用他人便利化额度实施分析购汇、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不得参与洗钱、逃税、地下钱庄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
2019年11月,中共央行起草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稿规定,各商业银行将建立预约规则,对大额提取现金业务实行预约制度,并将有关信息上报至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额之上的现金,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
2020年6月10日,中共央行下发了《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将展开大额现金管理试点,试点为期两年,先在河北省开展,再推广至浙江省、深圳市。
根据试点方案,2020年7月,先在河北省开展试点。2020年10月起,浙江省、深圳市开展试点。这意味着,深圳个人存取款20万元(含)以上需要登记,河北省10万元(含)以上、浙江省30万元(含)以上需要登记;三省市对公帐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含)以上需要登记。
上述三省市的民众需要存取大额现金要提前预约。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预约规则,银行客户可以通过线上、电话或柜面等渠道至少提前一天履行预约手续,并按预约时间前往预约网点办理大额取款业务。在办理管理金额起点(含)以上的大额现金存款和取款业务时,客户需履行相关登记手续,准确填写取款用途、存款来源等信息。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