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防中共挖角 台扫荡8中企 提修法祭重罚

2022年03月11日中国禁闻新闻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03月12日讯】台湾调查局日前动员上百人,侦办8家违法在台陆企或研发中心,来台挖角高科技人才、窃取商业机密案件。台湾陆委会则已研拟修法,严格规范“陆资人头”,并函请立法院审议。
3月9号,台湾调查局联合这五个地检署,动员调查官百馀人次,同步扫荡8家违法在台陆企或研发中心,它们分别是:全芯智造、柏森、中星微、印星科技、芯原、矽谷数模、北京开易弘、聚力成科技。 近60人被约谈,并被移送侦办。
台湾调查局新闻稿指出,中共透过陆企大规模迂回来台,以高薪挖角台湾高科技产业人才,严重影响经济及资本市场秩序,并已危及台湾国际竞争力与国家安全。
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10号在例行记者会上指出,近年来中方来台挖角、窃密案例频生,陆企透过第三地投资公司来台从事业务活动,也愈趋频繁,常有陆资假借他人名义,刻意隐匿身分或资金来源来台投资。
台湾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军事专家李正修:“中共其实深受西方对高科技产业的产业机密的管制。中国大陆知道至少现阶段它没办法跟上台湾跟欧美技术的脚步,所以它希望利用这样的方式来缩短科技的差距。”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硕士赖建平表示,在战争年代,很多国民党的高层都被共产党渗透。战后,中共同样沿袭了这种挖墙脚、搞渗透的手法。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硕士赖建平:“现在实际上是有两条线,一条是明的,一条是暗的。所谓明线,搞所谓的统战、收买、利益输送,各行各业培植了很多亲共势力。暗的就是向各个领域派遣特务间谍,台湾有不少的企业,最终的股东际上是共产党的。把他们台湾的高新技术成果偷偷的给中共,或者是进行各种各样的资本的操作。”
邱垂正表示,陆委会已提《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两岸条例)第40条之1、第93条之1及之2修正草案,盼更好地规范陆资来台投资。
同时,对于提供名义给陆资使用,即所谓“陆资人头”违法行为,也会纳入严格规范。
邱垂正说,上述修法已于2月21号函请立法院审议。
台湾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军事专家李正修表示,有关当局实际已经布局了一段时间。
李正修:“调查局在两年前就有这样的情资。根据法务部、调查局他们的统计,从2013年开始后,所破获的违反商业机密,或是窃取商业机密的案件,陆续侦破了有高达122件,绝大多数都跟大陆企业有关。”
李正修说,虽然以往台湾政府陆续有修法,但大部分都是针对政治行为较多。
李正修:“过去确实对于利用商业行为的非法活动的,比较少做到这样的一个遏制作用。所以这次陆委会才特别提到说他们要做这样的提案,要严格修法,祭出重罚,或者是重刑。等于政府也希望把这个漏洞补起来。”
赖建平表示,台湾当局提出修法,无疑对中共的这些代理人是一种震慑。而会受中共引诱的台湾人,他认为主要有三种类型。
赖建平:“一种是单纯的利益驱动,他经不住诱惑,他愿意充当共产党的马前卒。第二种是出于意识形态,台湾也有一批左派分子,他们认为台湾的制度不如共产党的专制制度。第三种就是既有经济利益驱动,又是意识形态认同中共,这种人就是最顽固、最容易渗透。”
目前待台湾立院审议的修法明定,大陆营利事业在第三地区投资的营利事业,非经主管机关许可,在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不得在台从事业务活动,违者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新台币1500万元以下罚金。
修正草案明定,为规避陆资在台投资应经主管机关许可的规定,将其名义提供或容许他人使用者,可裁罚新台币12万元以上、2500万元以下罚锾。
编辑/王子琦 采访/李韵 后制/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