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指挥 耗巨资续建洗脑班 打压民众(上)

2022年03月23日人权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03月23日讯】自2020年在中共政法委的指挥下,大陆许多省市再度开办或新建“洗脑班”,配合“清零行动”,使用各种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据明慧网消息,2020年,中共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密件称要把法轮功学员百分之百“转化”(放弃修炼),同时,当局不惜耗巨资继续修建或开设“洗脑班”,并重金“奖励”做洗脑工作的不法人员。
据“追查国际”(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发表的《关于中共“洗脑班”与“洗脑”手段的调查报告》显示,早在1999年10月份中共给迫害法轮功披上法律的外衣后,就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兴建“转化学习班”、“法制教育中心”,即洗脑班。
“洗脑班”办班过程不经过任何法律程序,不用登记注册,没有任何法律条文,不受任何机构监督,可以打死人而不负法律责任。
所以,洗脑班实际上是一个法律之外的黑监狱。从中共迫害法轮功开始,在各级各地政法委指挥下,“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参与配合,从中央到省、市、县、镇、村、学校、工厂、军队、社区、街道等各级部门都有“洗脑班”,长期、短期或不定期开班,强行转化法轮功学员。
本文将从洗脑班自2020年的运作方式,采用的手段及其危害,揭露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邪恶的转化迫害。

政法委、“610”指挥开办洗脑班

在所谓“清零行动”中,即使在2020年“中共病毒”(新冠病毒)仍肆虐的情况下,中国大陆一些省份如山东省、江西省、湖北省、河北省、辽宁省、吉林省、甘肃省等,在政法委、“610”的策划下,再兴办洗脑班,将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洗脑班,并实施一系列的迫害手段,企图迫使他们“转化”。见以下三例:
吉林省各市级、县级、政法委牵头,“610”人员参与,开设各地、县、市办的洗脑班,各地乡镇维稳办劫持法轮功学员到洗脑班迫害。
据明慧网资料的不完全统计,2020年,在吉林省长春市区、吉林市区、四平市区、白山市区、松原市区、辽源市区、延边自治区、通化市区等地,包括近二十个市、县,都出现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
2020年3月中旬,疫情下,甘肃省天水市政法委指使各县区政法委对各辖区法轮功学员进行又一轮洗脑迫害,他们以所谓“回访看望”为藉口,逼迫学员写所谓“三书”(即所谓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悔过书”、“决裂书”)。不放弃的学员就被劫持到送天水洗脑班继续迫害。
山东省临沂市政法委、“610”操纵临沂市兰山区 、临沂市罗庄区等各县区政法委及“610”人员,把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洗脑班迫害。各县城都设临时洗脑班。临沂市还派人经常下到各县区,亲自参与“清零”迫害法轮功学员。

对外打出骗人的招牌

中共政法委、“610”把“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对外谎称为“法教班”、“转化学习班”、“法制教育中心”、“法制教育所”、“关爱中心”等等,表面上打着“法制教育”、“关爱”的幌子,实则进行洗脑迫害。
臭名昭着的“武汉市江汉区法制教育所”实际上是个洗脑班,称为“玉笋山洗脑班”。它是武汉“610”办公室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黑窝之一。
武汉在全市都有洗脑班,包括省、市、区、街道、乡镇、村、家庭、大专院校、大型国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一些党校、疗养院、医院、福利院、招待所、宾馆等都成了办洗脑班的场所,多达六十多处。
由于洗脑班的真面目不断被曝光,武汉的洗脑班现在对外改称为“关爱中心”,以此遮人耳目。
其它省市同样打着相同或类似的幌子办洗脑班,见下面四例:
新疆石河子市的“职业技术培训学校”,位于145团到石河子的半道上、石河子戒毒所里。对外宣传该校是学技能、学法律的地方,但实际上却是暴力摧残人的洗脑班。自2018年以来被非法关押在那里的法轮功学员多达七八百人。
2021年7月25日上午,济南市广播电视大学章丘分校法轮功学员张传勇,再次接到学校领导的电话,说要让他在7月26日去“海龙度假村”的“关爱之家”参加培训(即洗脑迫害),张传勇立即拒绝。
2021年8月份至10月份,湖南桂阳县法轮功学员刘丙瑞时常遭到该县政法委书记张超的骚扰,后被关进“再教育关爱之家”的洗脑班遭转化迫害。
2021年12月14日,河北省张家口怀来县法轮功学员李满英被绑架后,非法关押在张家口市拘留所。12月30日,她被警察接回后,非法关押在大黄庄的“关爱之家”洗脑班。

耗巨资开办洗脑班

为了迫害法轮功学员,中共当局不惜耗巨资修建或开设洗脑班,并重金“奖励”做洗脑工作的不法人员。
2019年11月29日,由兰州市城关区政法委牵头,区教育局、公安局城关分局、区司法局、区消防大队联合建成了“城关区法制文明实践中心”(洗脑班)。这个所谓的“中心”是在原城关职校教学楼的基础上改造而成的,耗资四千万元。
山西省政法委把汾西县作为全省迫害法轮功的重点,在汾西县办起了洗脑班。政法委派来所谓“心理专家”、“国学大师”,让他们做“洗脑工作”,“转化”一名法轮功学员得一万元“奖励”。
2021年8月中旬,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绑架法轮功学员到大酒店,参加洗脑班的“学习”。办一个“学习班”要二十多天。进行转化的“教师”每日工资三百至五百元,加上酒店和监管人员的费用,一天开销约三千元,十天三万,二十天就是六万。
内蒙古在监狱里建立“攻坚教育转化班”,每开一次班就耗资几十万元。负责洗脑攻坚的“教师”刘刚讲课(散布谎言)一天,收入达六七千元,而且食宿交通的费用由举办单位全包。
2021年2月,过年期间,安徽省阜阳市颖州区公安分局、政法委骚扰法轮功学员。上调到颖州区任政法委任书记两年左右的董濮玉,十分卖力迫害法轮功。“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颖州区奖励参与迫害的单位三万元,给参加洗脑班的工作人员每人涨工资八百元。
(待续)
(案例源自明慧网)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