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03月28日讯】辽宁省法轮功学员王晓明,在抚顺市新宾县公安局工作,因坚持法轮功信仰,被新宾县公安局非法开除公职。
据明慧网报导,王晓明从事公安工作30年,认真努力工作。因为信仰“真善忍”,曾被降低警衔,降工资,现在又被公安局辞退公职。
2018年,王晓明在新宾县看守所工作期间患病,医院诊断是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和扩张性心肌病、心脏中有血栓;眼睛看不清东西;又出现心衰全身水肿。
王晓明进了沈阳军队医院住院,身上消肿消下去之后,医生说3个月或5个月身体还会肿,还要回医院治疗。
回家后,王晓明开始修炼法轮功,每天坚持看《转法轮》这本书,并炼五套功法,很快身体变好了。后来医生说王晓明的心脏支架手术也不用做了,因为都好了。
王晓明万般感谢法轮大法给了他第二次生命。
当得知自己被辞退公职时,王晓明开始了艰难的维权之路。他写了大量的申诉信,控告信,实名控告迫害他的单位及相关人员,控告他们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从县政府机关、至市、省各级机关、公安部、国务院信访办寄去了大量控告信。他指出,在中国现行的法律中,没有一条法律规定说法轮功违法、犯罪。
但市政府机关互相推诿、搪塞,新宾县组织部、抚顺市组织部对王晓明申诉材料,依然维持新宾县公安局对王晓明辞退的非法行为的决定。王晓明几次给市纪委、组织部打电话都没有明确的回应。
明慧网原文:辽宁好警察王晓明遭非法开除
(文字整理:张莉/责任编辑: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