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原:中共颁“能上能下”新规 谁会倒楣?

2022年09月21日时政评论
9月19日,新华社发布了中共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称“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二十大在即,外界正关注谁“能上”,中共却推出了谁“能下”的规定,删去了原有的年龄条款,又增加了“提前退休”的内容,算正式打破了“七上八下”的规则。这意味着,可能有更多关键位置的官员会倒楣。确定谁“能下”之后,还要看谁“能上”;二十大人事安排的斗争公开化。

1个月内办完调整手续为二十大而定?

2015年6月26日,中共政治局曾批准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22年8月19日,中共政治局常委会议进行了修订,9月8日中共办公厅发布。
北戴河会议后,习近平、李克强各自外出考察;8月19日,中共政治局常委就开会讨论《规定》的修订版。这表明各派在北戴河会议上没能达成最终妥协,二十大人事安排争执不下,习阵营准备用强硬手段,决定谁“能下”。“能下”的应该是反习派人物,或挡了习阵营人马上位的人。
中共党媒没有报导这次政治局常委会议,很可能内部发生了争论,从8月19日到9月8日,新《规定》拖了近20天后才发布。8月30日,中共政治局曾召开会议,公布了二十大10月16日召开,十九届七中全会10月9日召开。
9月8日,新《规定》正式在党内发布,距离十九届七中全会召开正好1个月。《规定》第七条称,“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一般在1个月内办理调整干部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手续”。
按照这一规定,习阵营大概确定了关键位置谁“能下”的名单。若在十九届七中全会前完成这些调整,空出的位置可以在二十大上由习阵营的人马及时填补。此举打破了中共的潜规则,中共官员历来能上不能下,可能平级调动、或明昇暗降,但一般不会的丢官、降职。
习阵营为了排除二十大人事安排的重重阻力,可能准备下狠手,至少是举起了唬人的大棒,谁敢再发出异音,可能就会被加入“能下”的名单。

谁“能下”会波及到什么样的人?

9月20日,新华社采访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人,报导了“修订颁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答记者问”(以下简称《问答》),算是对《规定》的解释。
《问答》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是解决能下问题,主要是怎样把那些存在一定问题、但还不到严重违纪违法程度的干部调整下来”。
这个解释很清楚,《规定》针对的官员没有“严重违纪违法”,中纪委应该办不了,但中组部可以办,涉及的范围看来要多广就可以有多广,想针对谁就可以针对谁。
《问答》称,十八大以来,“在解决干部下的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干部队伍整体上是过硬的”,但“有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躺、推拖绕躲,严重贻误事业发展”。
这段话很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既然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继续执行原有《规定》就好,完全可以等到二十大之后再修改。若仍有大量干部应该“下”却没有“下”,表明过去10年的人事工作存在严重问题;若大多数该“下”的都下了,也就没必要此时做文章。这次修订当然是为了二十大的人事之争,但不得不做些自相矛盾的解释加以掩饰。
《问答》称,新《规定》“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尺规、上与下的准绳”,“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不是为下而下,目的是激励干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忠诚履职”。
按照这样的说法,10年来,中共干部“优与劣的尺规、上与下的准绳”都不“鲜明”,眼看二十大了,才开始“鲜明亮出”,显然有所针对,却称“不是为下而下”。最关键的当然还是“忠诚”,说白了,谁“能下”就看谁不“忠诚”。
《规定》第三条称,“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列入公务员法管理的其他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反习派的官员应该都会人人自危,包括曾提出不同意见、或不同调、甚至表忠心不够积极的人。二十大前重点涉及要调整的,主要应该是现任政治局常委、委员,还会包括担任各部委、省、直辖市负责人的中央委员。
政治局常委中,除了栗战书、韩正应该正常退休,赵乐际最可能被直接针对;李克强时常不同调,也可能波及;还有两面人的王沪宁。汪洋一直在与习近平保持一致,似乎安全些,但若被评价为“不称职”,也得“下”。如此一来,除了习近平,其馀六常委可能都会“下”。政治局委员中,若干习阵营看不顺眼的人,大概也会“下”。
《问答》称,“对此前规定的‘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的表述作了修改”,“增加了‘提前退休’调整安排方式,明确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可办理提前退休”。
未来的一个月内,外界应该会关注哪些人可能被“提前退休”。

谁“能下”的标准如何界定

《规定》列出了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5种具体情形,其中有几条很值得玩味。
情形(一)称,“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推动落地见效上存在明显差距的”。
换句话说,谁不听话谁就可能“下”。各地争相执行“清零”极端防疫政策,应该就是最好的诠释,此时谁也不愿为此丢官。
情形(五)称,“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者软弱涣散、自行其是……任人唯亲、拉帮结派……”。
“独断专行”、“自行其是”应该指违反了所谓的“党内民主”;不过,新《规定》本身就是在人事问题上“独断专行”的一种表现。看谁不顺眼,谁就可能“下”,今后再也没人敢提不同意见,只有马屁精最吃香。二十大的人事斗争,本就是在“拉帮结派”;新《规定》就是打击反对派的一种手段;按照这一条,中共官员都应该“下”。
情形(四)称,“不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情形(六)称,“不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情形(十)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造成不良影响的”。
2019年12月30日,武汉市中心医院眼科医生李文亮爆料不明肺炎传染,却被封杀,老百姓被蒙在鼓里。湖北省、武汉市官员暗自将疫情上报了中央,但不允许公开,直到武汉被迫封城。湖北省委书记被免职,当了替罪羊,习阵营的应勇随后取而代之,中共及时宣布“抗疫胜利”。所谓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以人民为中心”都是无用的谎话,关键还看是哪一派的官员。
2021年7月,河南郑州发生水灾,隧道瞬间被淹没,地铁淹死人,真相至今难以知晓。追查的结论包括瞒报死亡人数等问题,郑州市委书记被撤职,但地处郑州的河南省委却被肯定,河南省委书记楼杨生脱身,他是习阵营的人。
2022年7月,河南村镇银行储户在郑州集体维权,现场标语要求彻查河南省委书记楼阳生,遭到中共镇压,楼阳生继续安然无恙。所谓“造成不良影响”,其实因人而异。
极端“清零”封闭造成的伤害,属于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巨大“不良影响”;还有水灾、旱灾、地震、飓风等灾害,以及维权、铁炼女、唐山打人事件等,都涉及人民生活,中央也都知道,最终还是被轻描淡写,这些根本不会成为中共官员“能上能下”的标准。
情形(十二)称,“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等”,“需要组织调整的”。
若真照此办理,中共官员们几乎都得“下”;但《规定》只会按“需要”调整。中共官员当官就是为了以权换钱,还要安排好后路,没特权谁愿意当官呢?所谓的反腐,只是不同派别重新划分利益地盘罢了。
情形(十五)称“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
这意味着,上级官员可以随时用不同的理由,把看不上眼的下级官员弄“下台”。只要组织部门“建议”、“组织决定”,“1个月内”就可完成手续。组织部门过去更多是提拔干部,有不少实惠,现在也得当挡箭牌、得罪人了。
结语
习阵营内部应该都在暗自窃喜,更多人“能下”,意味着更多人“能上”。不过,习阵营可用之人有限,因此新《规定》删去了原有的年龄条款,超龄任用的人可能会较多。
被安排“能下”的人当然会心生怨恨,同时更多人会产生“能上”的幻想,新的矛盾、斗争又会出现。9月16日,习近平连夜从中亚赶回北京,二十大依然斗争激烈。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刘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