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09月22日讯】中共政法委系统两名成员,周三被判刑。上海市原副市长、公安局长龚道安,一审被判无期徒刑;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长邓恢林,一审被判15年。龚道安和邓恢林都曾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受到海外国际组织的追查。
中共纪监委通报称,上海市原副市长、公安局长龚道安,因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称,龚道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7343万元。
龚道安1999年到2020年,曾任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湖北省咸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上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等职务。
同一天,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长邓恢林,因受贿罪被判刑十五年,罚款四百万元人民币。
判决称,邓恢林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267万元。
邓恢林1999年到2020年,曾任湖北省宜昌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等职务。
另据《明慧网》报导,邓恢林、龚道安都曾积极迫害法轮功。
邓恢林任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期间,全国大批法轮功学员在“诉江”及“敲门行动”中被绑架。他在重庆担任副市长、公安局长期间,法轮功学员张鲁元、龚延昭、冉崇阳等人被迫害致死。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发出通告,追查龚道安和邓恢林的相关责任。
新唐人电视台记者李梅、明玉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