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轮功举旗案胜诉 法庭拒律政司覆核

2023年01月13日法轮功人权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3年01月13日讯】香港法轮功学员董女士前年在东涌巴士总站展示“法轮大法好 真善忍好”的直幡,其后收到食环署告票称她“未经准许展示海报”,早前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判决申请覆核,去年12月29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由原审裁判官温绍明处理,温绍明1月12日宣布法庭拒绝控方的申请。
温裁判官宣读判词时表示,控方必须证明被告人的展示有一定程度的惯性、规律性,控方认为被告人展示直幡2小时具有习惯性与规律性,但法庭不同意这一点,认为2小时的展示不算长,未至于有惯常规律性,故控方的申请被拒绝。
宣判后,董女士在法庭上要求归还被没收的私人物品,控方代表律师冯纳天则称,等食环署相关的其它案件完结后,食环署考虑后再决定归还日期。
对于法庭拒绝控方的覆核申请,董女士在庭外表示,认为法官判决彰显公正,“很自然,本来我们就没罪,我为法官高兴,谢谢法官!”
她也强调,法庭应考虑她展示旗帜的原因,是因为中共江泽民集团在杀害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在全世界那么多国家都是合法的,我们在申冤、在喊救命。杀人犯没罪,我们喊救命就有罪,有这样的法律吗?”而且疫情严重,她希望用信仰鼓励人、安慰人,告诉他们记住“法轮大法好 真善忍好”,可以得到神佛保佑、平安健康。
董女士于2021年5月28日在东涌巴士总站推着手推车,上面竖立一个写有“法轮大法好 真善忍好”的直幡及一块标语牌,大约两个小时后,正当她与一位朋友收拾物品准备离开时,食环署人员没收了展品。董女士其后收到告票,称其“未经准许而在私人土地展示/张贴招贴或海报”。她否认传票控罪并自行抗辩,案件在今年6月22日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律政司不服判决申请覆核,去年12月29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由原审裁判官温绍明处理。控方引述案例,认为不一定要证明被告连续多次展示才符合“惯常规律性”,被告展示直幡2小时9分钟,也可以说是符合规律性。
温裁判官则表示,上级法院的案例没有提到要展示多少时间才符合控罪定义,在他看来2小时并不符合。他举例说:“如果2小时就是条文中的展示,那么参与游行,从维园出发都要2小时,岂不是每个人都要被捕?”“如果我衣服上有标语,在车站等人2小时是不是也犯法了?”
他也指,《公共卫生及市政条例》104条的立法原意是规管贴街招,不是为了捉示威的人,对于104A条的解读需要平衡维护市容和运用言论自由的界线。
董女士在回应控方观点时说:“我难得出来摆一次(旗),如果说惯性,一次怎么能说是习惯呢?”她也强调,法庭应考虑她展示旗帜的原因,是因为中共在杀害法轮功学员,对学员活摘器官,“我们在喊救命”。

食环署没收法轮功学员展品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香港法轮功学员就以各种方式和平抗议,并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在香港闹市及景点经常看到法轮功学员的横额、展板等。
2013年,前特首梁振英任内下令食环署没收大批法轮功学员的横额展板。两名法轮功学员在同年申请司法覆核,2018年高等法院原讼庭裁定《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104A条“禁止未经准许而展示海报”给予食环署过大酌情权,不符限制公民自由必须“依法规定”的原则,判学员胜诉。但政府其后上诉胜诉,法轮功学员再申请终院上诉许可,但去年5月13日终院宣布拒绝受理。
终审法院判词肯定高等法院上诉庭的裁决,裁定在示威时展示的展品同样受到《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104A条规管,但仅限于“某程度上固定及有规律性”(some degree of permanence and habitual regularity)的展品。
2021年5月27日及28日两天,食环署、地政署及警察等部门联合行动,在全港多地没收法轮功学员的展品。据大纪元不完全统计,至少7名法轮功学员在该次行动后收到食环署告票,本案是首个开审的案件。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以“真、善、忍”为指导的佛家上乘性命双修功法,由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在1992年公开传出。根据中共官方统计,至1999年修炼人数约有7千万到1亿。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出于妒嫉而发动镇压法轮功,编造“天安门自焚”伪案等谎言污蔑法轮功,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非法关押、强迫劳动、酷刑及活摘器官贩卖,引起国际社会谴责。
加拿大前亚太司司长大卫‧乔高(David Kilgour)与国际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在2006年7月就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发表调查报告,被联合国及多国人权报告所引用。去年6月,联合国12位独立人权专家发表联合声明说,对中共针对法轮功学员等宗教信仰者及少数族裔摘取器官的可信指控感到极为震惊。
根据明慧网报导,虽然江泽民与中共互相利用残酷迫害法轮功,但是到目前为止,中国大陆的立法机构全国人大和最高行政机构国务院没有一个公开通知禁止法轮功。2005年,公安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三家联合颁布的《关于认定和取缔X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5】39号)文件,明确了14种X教组织,法轮功不在其中。
案件编号:ESS 33435/2021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