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3年04月08日讯】去年震惊全球的徐州“铁链女”案周五(4月7日)进行了一审宣判。囚禁“铁链女”的董志民被判处9年刑期。但是判决难以服众,再次激起民间反弹。
去年“铁链女”事件曝光,不但引爆海内外华人热议,各国媒体也争相报导。民间对拐卖妇女、地方官员包庇恶行的强烈声讨,迫使当局不得不在打压舆论的同时,也对事件展开调查,以平息民愤。
如今,江苏省徐州市中级法院判决,参与拐卖“铁链女”的犯罪嫌疑人共7人,其中直接虐待“铁链女”的江苏男子董志民,因“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因“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9年。
其馀相关人员则被判8年至13年不等。
消息公布后,立即引发网民热议,谴责官方判得太轻。有网友指,“判的还没有受害人被虐待的时间长。”“受害人被虐待囚禁、被迫生孩子的时间都不止九年吧······”“女的一辈子都毁了。一审判9年,哪来的公平啊。”
法律人士则表示,“铁链女”遭受24年非法拘禁,并造成精神出现问题。但在官方通报中,却对此只字不提,更是把“故意伤害罪”归咎于“虐待罪”判处,明显是在避重就轻。
前中国维权律师吴绍平:“他的非法拘禁,是在他的虐待行为当中发生的非法拘禁。而且这种长期的把她锁在地窖里,不给她吃,都当畜生一样来虐待。对于她的精神伤害来讲,他肯定是要负责任的。它(中共)在这里判决书上,把她精神的问题,仅归咎于虐待上,这个明显上是有避重就轻之嫌。因此,对于他的非法拘禁的判法来讲,显然是有严重问题的。”
目前判决书认定一口咬定,“铁链女”就是“小花梅”。但外界认为,当局公布的结婚证上的小花梅照片,与“铁链女”完全不像,而民间广泛认为,“铁链女”很可能是当年的四川失踪少女李莹。
新华社报导称:“小花梅”仍在医院接受治疗,“目前能够在医生、护工帮助下穿衣、吃饭,可与医护人员简单交流,但仍然存在认知障碍”。
前中国律师吴绍平还表示,这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从法律层面讲,是需要有“法定监护人”来行使相关权力的。然而这些在官方通报中,通通没有,中共是在害怕民众了解真相。
吴绍平:“这个案件已经持续这么长时间的情况下,它是应当让铁链女的家属,监护人来接触社会的。也可以让社会其他各界人士去接近他们。但是现在中共依然在控制铁链女的人身自由,控制铁链女的家属,那就意味着这个事情的真相,是官方给的真相,是难以服众的。所以,官方利用自己的公权力,强行塞给公众一个结果,这个结果是无法取信于民的。这就是归根到底还是中共的体制。”
新唐人记者瑞丽纽约采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