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3年05月19日讯】5月18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涉及推特和谷歌的两起诉讼作出裁决,判令硅谷科技巨头不必对用户发布的内容承担责任。但在这两项裁决中,最高法院回避了美国《通信规范法》第 230条的问题,让大科技公司松了一口气。
据CNN报导,最高法院支持了科技平台公司的诉求,认为让科技平台承担更多责任,可能会破坏许多网站的基本功能,甚至可能给个人互联网用户带来法律风险。
2月21日、22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受理了冈萨雷斯诉谷歌案与推特-塔内尔案。
这两个案件都与恐怖袭击有关。
2015年11月,恐怖组织“伊斯兰国”(IS)在法国巴黎制造恐怖惨案,共造成至少130人死亡,美国公民诺赫米·冈萨雷斯是受害者之一,其家人事后将谷歌公司告上法庭,原告诉称,谷歌旗下的视频平台Youtube基于算法向受众推送了恐怖主义内容,涉嫌触犯美国反恐法,应对冈萨雷斯之死应承担责任。
另一起案件是2017年IS袭击土耳其伊斯坦布尔时,一名约旦公民不幸丧生,其家人以网络平台内容管控不当为由将推特、谷歌和脸书告上法庭。地方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求,但是,推特公司以地方法院扩大解释美国反恐法为由上诉,最终官司打到了联邦最高法院。
这两起案件都涉及到美国《通信规范法》第230条,此条款规定,对用户发布的相关内容,网络平台免于责任,此条款被称为网络科技平台的“豁免权”保护伞——即平台用户发布的相关内容,不应该被视作平台行为。
近年来,《通信规范法》第230条在美国各界引发广泛的争议。一些共和党议员认为,该条款赋予了社交平台过多“言论审查”自由,对持保守派观点的用户不公;民主党则认为,网络平台在该条款保护下,即使散播不实信息与仇恨言论也可以避免被追责。美国总统拜登与前总统川普都曾公开抨击第230条,要求废除该条款。
在口头辩论中,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官们就社交媒体平台是否应对平台散布恐怖宣传承担责任进行了辩论。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 (John Roberts)表示,尽管YouTube可能会使用算法来推动用户观看视频,但该公司“不应对视频内容······或传输的文本负责”。
判决书由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撰写,托马斯在判决书中写道,原告试图让Twitter、Facebook和谷歌“对伤害他们的恐怖袭击负责”,但法院得出结论认为,“原告的指控理由不足以证明这些被告协助和教唆ISIS实施攻击。”
他写道,在线平台与夜总会袭击事件之间的可比性“相去甚远”,“像IS这样的坏人能够使用网络平台来达到非法的目地”,“就象坏人也可以通过手机、电子邮件或互联网作案一样”。
托马斯的意见反映了法院在口头辩论中的仍未明朗的问题,即什么样的言论应该引发社交媒体的责任,以及什么样的言论值得保护。
这一判决结果不仅会让谷歌松一口气,也让许多不希望削减互联网平台法律保护的网站和社交媒体公司如释重负。
(责任编辑:李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