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4年10月26日讯】中华民国“宪法法庭”周五宣判,“藐视国会罪”被判违宪。来看详细报导。
国会职权修法释宪出炉!宪法法庭周五宣判,针对“总统国情报告答询”、“反质询”、“藐视国会罪”、“国会调查权中有关法人或私人裁罚”、“考试委员、通传会委员等人事同意权”、“国会调查权”等大法官认为抵触权力分立、责任政治等原则,宣告违宪。
刑法第141条之一藐视国会罪规定,公务员于立法院听证或受质询时,就其所知之重要关系事项,为虚伪陈述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司法院院长兼宪法法庭审判长许宗力:“刑法第141条之1规定违宪,自本判决宣示之日起,失其效力。”
司法院大法官蔡宗珍:“政治责任之追究,为民主问责问题,刑罚手段并非属追究政治责任之适当手段。本条刑法规定将,政府人员之政治行为与政治责任,立法变易为犯罪行为与刑事责任,此等手段对其立法目的之达成而言,尚非属适当且必要之手段,不符刑罚最后手段性,违反宪法比例原则之要求,抵触宪法保障人身自由之意旨。”
另外,针对立院提出行使调查权与调阅权,宪法法庭判决,立院只能要求政府人员出席提供证言,其馀要求政府人员提供资料、物件,及要求人民出席提供证言及资料,都不符合宪法要求。
宪法法庭也指出,立法院邀请总统报告并无违宪,但即问即答规定违宪。
立法院两大在野党立委,今年五月主导三读通过国会职权修法,总共有44个条文,违宪的争议法条,即日起立即失效。
新唐人亚太电视曾奕豪、陈真、姚瀚宇台湾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