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3岁女孩遭14人性侵 3公职人员涉案惹众怒

2024年11月02日社会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4年11月02日讯】日前,湖南新化13岁女孩李晓霞(化名)遭14人性侵案引起关注。其中3名涉案公职人员被当局轻判,引发舆论的愤慨。
据澎湃新闻报导,李晓霞离家出走了。她本来应和同龄人一样,坐在教室里读书。2023年7月下旬,正值学校放暑假。其父亲李冬(化名)发现她被迫卖淫、被人强奸。当时,李晓霞才13周岁。
今年5月,事发地湖南新化县法院查明,2023年4月起至7月27日案发,共8名成年人、6名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对李晓霞实施犯罪行为。
其中主犯刘某某因犯引诱幼女卖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9年2个月;龚昊东、罗伟、王泽宇、曾某、肖某、刘某某(2)、曾某某7人,均犯强奸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2个月、3年6个月、3年4个月、4年6个月、3年2个月、4年4个月、3年2个月。
之后,罗伟提起上诉。7月18日,娄底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报导说,令李冬想不到的是,此案有3名公职人员对其女儿进行了强奸。近日从新化县权威人士处获悉,王泽宇已被开除公职,龚昊东、罗伟被开除公职、党籍。
据起诉书显示,龚昊东、罗伟、王泽宇作案时分别系新化县油溪乡人大副主席、新化县审计局工作人员、新化县交通局工作人员。
李冬说,在2023年4月、6月、7月份,还有同校的学生对其女儿进行了强奸。
据判决书披露,共6名被告人是在校学生,作案时均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共同犯罪中,6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与此同时,还有3名罪犯作案时才13岁。这6人均犯强奸罪,之后均被判缓刑。
此事11月2日登上热搜榜,引发大陆网民的愤慨,对当局轻判3名涉案公职人员更是不满。
有人说,“连未成年人都下得了手!禽兽不如!其中三名公职人员更引起公愤。”
“判的太轻了!这是奸淫幼女罪!比一般的强奸罪要重!”
“重点是公职人员,要重判。”“罪上加罪,应该判除死刑。”
“重判,惹人震怒,建议死刑。”
“与14周岁以下的少女发生关糸,均为犯强奸罪。”
“这么多人,应该归入团伙作案!”
“必须重判这群恶魔。”
“真是恶魔啊,毁了这个女孩一辈子。”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这些未成年人也应该关起来,都应坐牢。”
“这14人构成轮奸的严重刑事犯罪。就这么轻描淡写就了事啦?这群畜牲,不只是处理,而应该严厉打击,重判他们。”
(责任编辑:李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