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外大陸人士訪台觀光條件放寬

2005年03月04日美國
【新唐人】為了促進台灣旅游業的發展, 繼“2004觀光年”之後﹐台灣政府今年又針對大陸人士訪台觀光推出了一系列更加開放的條件。凡持有外籍綠卡或工作簽證超過四年以上者即可以個人名義申請。下面請看詳細報道。

駐紐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於3月1日假曼哈頓中城舉辦“開放旅美大陸人士訪台觀光說明會”。經文處副處長季韻聲強調,本次修訂重點主要是放寬旅居海外的大陸人士訪台觀光規定。

經文處祕書張文秀說:“目前僑居美國,持有美國綠卡,學生簽證或工作簽證,滿四年以上,都可以申請赴台觀光,隨行的配偶和直系血親,也可以申請,而且毋須組團,可以個人成行。”

一位紐約的旅游業者孟先生認為(現代旅游 孟淳仁),開放的同時應該簡化申請手續,才能真正縮短申請時間,提高效率。

交通部觀光局駐紐約辦事處主任張政源表示﹐近年來在台灣政府與民間的努力下﹐台灣除了大家所熟知日月潭、墾丁、阿裡山等地之外﹐已增加了非常多的觀光景點,如全球最高的台北101大樓、全球第二高的美麗華摩天輪﹐以及淡水漁人碼頭、鶯歌陶瓷、三義木雕、高雄愛河等﹐再加上每年豐富的民俗節慶活動﹐精致的美食及文化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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