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馬來西亞人權委員會提呈備忘錄

2005年05月14日大陸
【新唐人】法輪功發言人歐燕明在提呈備忘錄時表示,馬來西亞法輪功學員要符合法律,注冊一個合法組織,卻在沒有任何合理的情況下,被拒絕了三次。她也說他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這是因為中國大使館干涉所致,因為幾家報章都曾作過相關的報導。

法輪大法研習中心主席楊生表示, 在社團被拒絕後我們沒有其他選擇,只能進行公司注冊,最終法輪大法研習中心在2003年5月成立。

其次,歐燕明也說法輪功派發的傳單和資料內容,並不是內政部所說的干涉中國內政。傳單內容講述的都是法輪功如何在中國遭受迫害,所言之事完全是事實。

雲大律師也在會上發言,他說一個群體的社團注冊在沒有合理的理由下被拒絕三次是個非常嚴重的問題。他此時也表示大赦國際和聯合國等組織都已經證實了迫害法輪功的罪行,等同於群體滅絕罪,那馬來西亞法輪功學員將相關資料帶給馬國人民,是非常合理的。

馬來西亞人權委員會委員拿都西華接受了備忘錄,他表示會關注法輪功人的結社自由和言論自由被侵犯的問題,同時會采取合適的步驟和行動。

這是新唐人記者黃美儀在馬來西亞吉隆坡的報導。